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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话恶毒得连我自己都忍不住得意起来,方彤一副快哭的样子,她抓过书去,默默的,奋力的读起来。
这个时候,楼下传来召唤我的声音。
“鹰飞!约好打篮球的,去不去?”我的死党煌星在楼下叫我,车铃在夏日里舞动清脆的声响。
煌星是我的死党当中,唯一一个可以算是“门当户对”的朋友。在我来到这个中学以前,是煌星在充当着年级第一以及所有女生心目中“白马王子”的地位,但这个美梦在我到来之后宣告终结。于是煌星与我做了三年的死敌,甚至转班转到我所在的班级,号称“真正的勇士,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”……结果他转到我班上后人生依然惨淡,这个天才终有一天嚎泣着要自杀。我告诉他,我比他强不是因为我比他更聪明,而是因为我比他更努力。他终于顿悟了,从此自命为我的生死之交,在我的人生各处甚至是卫生间里出现。这个人虽然跟牛皮糖似的但成绩真是不错,是我所有死党中唯一敢在楼下喊我的人。所以组织上常常派他来召唤我,“背着书包去抢劫”,这是组织上对这种“明修栈道,暗度陈仓”行为的亲切称谓。
“马上就来。”我冲着窗外喊了一声,迅速换好衣服,冲下楼去。
互相用变化的各种手势完成我们独特的“见面礼”后,煌星冲着楼上嘟嘟嘴:“那是谁啊,趴在你家窗户上。”
我一抬头就看见方彤趴在窗户上,眼巴巴的看着我们。我知道她也很想出去玩,可是她没有资格。
“看什么看啊,还不赶快回去学习!”我凶她。
“可是,你都可以出去玩……”她可怜兮兮的说道。
“那是因为我功课做完了,而你的还像山一样高!”我一点都不怜香惜玉。
“干嘛那么凶啊,就算是学生也应该劳逸结合啊。”煌星拦着我,对着楼上绽放笑颜,“我们要去打篮球,你也一起来吗?”
于是,在煌星这个伪“白马王子”的撮合下,方彤变成了一路同行者。
“喂,她叫什么名字啊,还蛮可爱的。”在方彤准备出门的当会儿,煌星撞着我的肩膀问。
可爱?我忽然想起煌星就是喜欢这种迷迷糊糊的女生,他的标准口号就是“既然天才和美貌我都已经拥有了,那我的女朋友只要会撒娇就可以了”。这种低标准向来是我所唾弃的,但我不能阻止我的朋友犯傻,这不人道。
“叫方彤。我妈朋友的女儿,寄住在我家里准备考大学的。”知道他反正会问,我一口气都说了出来。
“天,这种鲜花放在你身边不是投身狼窝了吗?”煌星哀嚎起来。
“你要喜欢尽管享用,我跟她一点都不熟,也不想负担这种责任。”的确也是,就凭70的智商,如果不是老妈,她跟我的人生根本不会出现一点交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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