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锦书着实好奇,“你为何改变主意,又同意这门亲事?”
“我娘说,若不同意这门亲事就把我逐出家门。”雁回淡淡说,“她觊觎你的还魂铃,希望我娶了你,杀了你,得到还魂铃。”
年锦书停下脚步,面容冷静地看着他,看不出一点恐惧,也看不出一点震惊。
此时,她又是他不熟悉的年锦书。
仿佛……过尽千帆,经遍苦难。
雁回目光黯然,看着少女灵动的脸,唇齿间一片苦涩。
不夜都就是这么一个火坑,你为何非要铁了心往里跳。
“怕了吗?”
年锦书凝视着他的眼眸,“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,又何必直白说出来。除了还魂铃,雁夫人在仙门内寻任何一女子当儿媳,都比我强。”
雁回眼眸微垂。
不,不是的!
年锦书说,“我人嫁去不夜都,能不能杀,那就看你们本事。”
雁回蹙眉,“为何非要嫁,你在宛平城,年君姚会护你平安,你若不嫁萧长枫,他也不会逼迫你。”
“因为我爱你啊。”年锦书深情款款地表白,“我爱你,明知道你只是觊觎我的还魂铃,满嘴谎言,我仍对你痴心一片。”
“我白日里想着你,黑夜里念着你,日思夜想全是你,满眼风景仍是你,我会追求你,我相信金诚所至金石为开,总有一天我会打动你冰冷的心,真心实意和我白首偕老。”
她情深义重地握住雁回的手,“雁回哥哥,苟富贵,勿相忘啊。”
雁回如触电似的,挣脱她的手,语气冷淡,“好好说话,别动手动脚,我不喜欢与人有身体碰触。”
年锦书,“……”
第74章 宛平城一霸
矫情!
摸一下耳朵就红。
年锦书双眸莹莹有光,柔情万千又深情意浓,“那你会杀我吗?”
“会!”雁回斩钉截铁,“所以,你最好别嫁。”
“倘若有一天,你杀了我,能死在你怀里,我也……”
“年锦书!”雁回声音冷下来,他深呼吸,似是无法忍耐,“闭嘴!”
年锦书一笑,“走吧,我带你溜街去。”
宛平城的春天百花盛放,空气都带着一股甜香,仙门年家公主年锦书是宛平城的风云人物,自幼和三教九流打成一片。
她是小霸王,从小是街上一霸,唯一一位在宛平城能吃霸王餐的人,自然,也不是真正霸王餐,她吃完就能走,商家自会记账,想起来就往年家送账单,想不起来就当请她吃饭。
虽说在仙门中天赋平平,在宛平城却是绝对的宠儿。
雁回跟在她身后,就见她宛若逛自家商铺似的,拿了就走,从不想起付账一事,她在宛平城就没带过钱出门。
她一边拿,他一边跟着付钱。
“不用给钱,他们会问大哥要的。”
“你不怕他们讹你哥?”
“谁敢?”年锦书得意说,“整个宛平城能讹我哥的,只有我。”
年锦书虽是如此说,雁回仍是我行我素地付钱。
逛了一上午,年锦书也算尽心,带他在宛平城内兜了一圈。
宛平城属于江南水乡,温柔多情,鲜花遍地,城内有一条中心河,把宛平城分成东西两边,风貌极好。
河上有十六座拱桥。
河边有无数酒馆,戏院等等,属于宛平城最热闹的地段。
年锦书带雁回进了一间成衣铺,他们一进成衣铺,蓬荜生辉,年锦书和雁回都盛装打扮过,一人穿黑金长袍,一人粉白,一路走来不知吸引多少人的目光。
这容色倾城,谁都爱看。
成衣铺的小姑娘看雁回都看直了眼睛。
三月的宛平城,昼夜温差比较大,成衣铺里有各种各样最新款的衣裙。
老板和年锦书相熟,一见她就喊着大小姐,把今年最好看,最流行的样式拿出来。
“大小姐,你这一身太光彩夺目,我们给你留的就上不了台面。”
年锦书指着雁回,“我不买,给他买一件披风。”
雁回一怔,给他买?
“为何?”
“你一路上一直咳嗽,给你买披风。”年锦书暗忖,深情人设要立得住,一路上找话题和雁回聊,她已经聊不下去,那就买买买和吃吃吃吧。
雁回有心告诉她,他这身体虚弱,并非着凉,是真的受了严重内伤未痊愈,可又不便说出口,只好作罢。
老板也听闻了近日传闻,“这位想必是不夜都少主吧。”
“正是。”
“长得真好,除了大公子,老朽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的少年郎。”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把店里最好的男款披风拿出来。
“这白色的不错啊。”年锦书一眼看中了白色的大氅,做工精细,领口是一圈狐狸毛,柔软又保暖,刺绣也简洁大方。
第75章 闷骚的雁回
这样式很适合翩翩佳公子,她却从未见过雁回穿过。
年锦书恶作剧心起,“挺好看,你喜欢吗?”
雁回看了一眼,“挺好。”
“那穿上?”
“好。”
年锦书自己都没想到竟如此顺利,他未免也太配合了。
雁回披上大氅,这衣服格外的衬他肤色,又弱化了他身上的冰冷,仿佛画中走出来的公子,年锦书眼里惊艳难掩。
太好看了!
店里老板和小姑娘把雁回夸得天花乱坠。
雁回耳根有些红。
年锦书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,本来想看他一脸抗拒拒绝,然后和她吵架,没想到竟然如此配合,她竟觉得穿上这一身柔软的颜色,她都不好意思欺负他。
店家说,“大小姐,这一款披风,我们店有女式同款,你要试一试吗?”
年锦书刚要拒绝,谁要和雁回穿情侣款。
雁回说,“给她试。”
老板拿出一套白色的披风,正要亲自给年锦书披上,两人站的近,姿态亲密。
雁回眉心一跳,伸手接过,“我来。”
年锦书,“……”
雁回扬起披风,划过半空,稳稳地落在年锦书身后,贴着她的背脊,雁回一手拢着她的长发,温柔细致地打理她的长发,披在披风后。
两人靠得极近,雁回的呼吸就在她耳侧,他的手无意中碰到她的耳朵,带起了一片灼热的温度。
年锦书有几分不自在,目光更是躲闪。
雁回却不紧不慢地为她系上披风带子,年锦书低头一直看着他的手,再一次感慨,他的手生的真好。
雁回也似乎发现了年锦书的小癖好,花式在她面前秀着他的手。
灵巧有力,纤长洁白,的确是极好看的一双手。
为你梳妆,为你添衣,本身就是一件极亲密的事。
两家披风同款,只有大小区别。
年锦书看向镜子,她和雁回比肩而站,郎才女貌,像是一对璧人,的确是赏心悦目一景。
“好看。”
这两件披风做工精细,款式简单大方,价格不菲,年锦书全要了,让他们写单子送到年家,雁回拿出一锭金子。
“我给。”
“我送你衣服,怎么能让你付钱。”年锦书拦下他,把金子塞回去,“我都没送过你礼物,你当是我送你的礼物。”
雁回略一思忖,收回了金子。
两人一出成衣铺就遇上九云山的一群人。
冤家路窄!
九云山的女修们对年锦书一直心存恶意,宛平城论剑,九云山跌了面子,年锦书出尽风头,更是引来他们极大不满。
双方一见面,九云山几名小师妹就没压住脾气。
“晦气,走到哪儿都碰见你们。”
“你们可真不知羞,一人悔婚,一人撬人墙角,我若是你们,早就臊得不敢出门了。”林芳清的声音又尖又细,听起来恶意满满。
年锦书一见九云山的人,脸色就冷下来,眉目都带了几分肃杀,周身气场都变了,这一身粉白都没能化解她身上的尖锐。
“你们九云山一窝贼眉鼠目的宵小之辈都没臊得不出门,我为何不敢出门?”年锦书负手而立,“我再说一次,我和萧长枫一无媒妁之言,二无父母之约,并无婚约,你们若在挂在嘴上,丢的是你们九云山的脸。”
“你说谁是宵小之辈?”林芳清是九云山大师姐,在九云山一贯如鱼得水,手底下的师兄妹们也一贯尊敬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