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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副本最后几章两个人的对手戏,我个人很喜欢=w=

还有,经总,鸿鸿,你干什么呢……!

[注]:

①收购要约(Tender Offer):收购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,收购全体股东所持有的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。可以规定要收购的股份比例(中国是最低5%,如果到期之后超过了,最后收购人就按比例购买,比如收购人只想买10万股,但实际上接受要约的有20万股,那每个人都只能卖申请数目的一半),也可以不规定,多多益善。一般来说,目标公司的董事会会评估每一份收购要约,给出“推荐”或“不推荐”的建议,不通过目标公司的董事会直接向股东们发要约的就属于敌意收购(恶意收购)了,比较少,在中国尤其少。

总对价:就是收购的总价格。

②FDA: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。CFDA: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后来2018年机构改革,叫NMPA了。

今天也还有一点时间,再科普一下“董事会”和“监事会”吧,给大家看看热闹,跟正文也没任何关系。

目前,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两种主要的模式。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重效率、轻监管,没有监事会也没有监察人,各项权利都在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下属机构,比如监督权在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,执行权在执行委员会,等等。但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重安全、重监管,讲究的是职工共决,监事会权力很大,在董事会之上,实行监事会领导下的董事会负责制。打个比方,奔驰的监事会有20名成员,社会名流与职工代表占着一半,资本权力没那么大。

而中国则有点混乱,既有监事会又有董事会,还有董事会下的各种委员会等等,而且二者职能划分并不清晰……不过总体来说,监事会有名无实。

最后回到经总,还是要说:

经总,鸿鸿,你干什么呢……!

第11章 Med-Ferry收

如经鸿想的一样,Med-Ferry收购案的进程果然没有那么顺利。

泛海、清辉几次修改要约,几次提高要约价,接着,就在Med-Ferry公司的董事会渐渐倒向泛海集团时,清辉一下加价了12.5%。

Med-Ferry刹那间被砸懵了。

本来,因为泛海承诺“不拆分”“不重组”,而清辉拒绝,天平已经倾向了泛海,可这一下,天平瞬间“哐当”一声砸向清辉,而且一下砸到底儿。

Med-Ferry创始人和股东们喜欢“不拆分”“不重组”,但他们更喜欢钱。清辉一下将总对价提高了12.5%,他们能多赚一大笔。

“怎么回事?”办公室里,经鸿皱着眉,问道,“这个价格?清辉疯了?”虽然溢价百分之几百的收购也非常多,但显然Med-Ferry并不值得。

这种“赢”有什么意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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