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龙塞大军开拔的前两天,深夜,夏初七在位于开平的“兵仗作坊”里,与元祐做最后的检测,准备把这一批最新式的武器运抵卢龙塞,随着赵樽北伐,打响他们的第一炮。
除了朝廷特许的兵仗部门,武器装备是不许私设擅造的。不过元小公爷是一个火器痴,这些年来对大晏的火器制造立下了汗马功劳,洪泰帝一直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睁眼。当然,他们的兵仗作坊成立了,但没有朝廷的资金支持,如今遇到的困难,就是资金链条问题。
“表哥,这个就叫三连珠炮吧?”
“好。”
夏初七手上抚着的是一门铁质的大炮炮筒。看着这乌黑的东西,她的眼睛很亮。元祐在她的边上,正在教几个炮兵装弹,点火和射的基本知识。
大炮这东西并不是现在才有的,只不过往常神机营的大炮得一放一装,一装一放,而且射程和威力都不及改良版的“三连珠炮”。这个可以一次三,在时下看来,已算神器了。
这个东西是夏初七和元祐领着二十来个匠人研究了近三个月的心血。另外他们还有一批无敌手铳、鸟觜铳、流星炮,可惜资金限制,不能大力推广。这次攻打大宁,他们权当试验了。
“嘭——”
在二十来个匠人的欢呼声里,夏初七笑眯眯走近元祐,“表哥,威力咋样?”
元祐回她一个帅气的笑意,“厉害啊,我的乖乖。”
夏初七看着炮弹炸毁的泥星子,从架子上取下两个精巧的护腕来,仔细擦拭着放入一个用锦缎包裹的匣子里,一双眼睛里满是笑意。
“准备出,卢龙——”
元祐拍拍手上的泥土,看着她日益秀美的容颜,不觉眯了眯眼。她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,眼神专注而迷离,好像在透过木匣子看另外的东西。很快,她用锦缎把木匣子包住,还系出一朵花,看上去像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。木匣是她找兵仗作坊里的木匠打造的,自己画的图样,锦缎是她托了开平最好的绣娘绣的,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很认真,与她研究火器一样,认真得近乎神圣。
“阿七。”
元祐喊了一声,见她看过来,唇角微弯一下,突然觉得喉咙有些干哑。两个人相处了两个多月,整天在一起,在这就要奔赴卢龙了,一些莫名的情绪好像突然间就跳了出来。来势汹汹,他始料未及,却不吐不快。
“这样精巧霸道的护腕,干吗只造两个?”
夏初七回答得理所当然,“因为我要让它们世上无双。”
元祐笑了,眼儿弯弯,“图纸可以给哥看看吗?”
夏初七冲他抿嘴一乐,“图纸我都毁了。”
“太不够意思了吧?小心眼!”
看出来他眼睛里的“失落”,夏初七一笑,重新抽开锦缎,打开木匣子,将里面一红一黑两个精造的铁护腕拿出来,“这两个护腕,我叫它们‘锁爱’。在大晏,在历史上,它们都将成为绝版。这代表我与赵十九的爱情。这一个大的黑色的是给赵十九的,这个小的红色的是我自己用的。明白了吧?不是我小心眼,而是象征意义不同,所以不能复制。”
“这样要人命的武器,用来象征爱情,会不会太血腥了?”元祐鄙视地哼一声,又讨好的笑,“如果我拿点什么东西来给你交换,可否给我也做一个?”
夏初七冲元祐挤了挤眼睛,“不要贿赂我,再多银子都不成。”
“你想得可真美,小爷会拿银子给你?”
“去,我可没想,你的银子不都搭到兵仗作坊了?你还有银子?”
“小姑奶奶,你欺人太甚了啊?我的家当都是被你骗光的好不好?”
“说骗多难听?”夏初七爱不释手地抚了抚那对护腕,又放回木匣里,照原样子系好锦缎。锦缎上面的花色是玫瑰花,其实有点恶俗,可她就是一个俗人,在所有的花卉之中,也就玫瑰代表爱情,因此,她俗气的认为,玫瑰是最适合她和赵十九的。
这三个月来,她与赵樽快要成为“周末夫妻”了。她一直住在开平,整天为了大战和元祐一起做火器。赵十九偶尔过来看她,差不多七八天一次。如今大战拉开,她终于可以陪在他的身边了。想想,她的唇上不知不觉就挂上了笑容。
“我说阿七,你个庸医把我害得这样惨,做一个护腕来补偿我,很应当才是吧?”从作坊出来,元祐侧头看着夏初七,语气全是笑意。
夏初七一副“你奈我何”的样子,“我怎么就庸医了?”
“我左手臂上的箭伤,留下那么大一个疤痕?你可不是庸医?”
“你一个男人,计较这么多?”
“废话!有匪君子,如切如磋,如琢如磨……”
状若恶心的“呕吐”一下,夏初七眨了眨眼睛,又嘚瑟地笑:“放心好啦,我一定会给你祛掉的。最近我在研究祛疤新药,但是我的疤在脸上,你懂的,姑娘的脸是最金贵的,不能随便乱试药,所以借用你的手臂来做实验最好不过了……牺牲一下啦。”
“得了便宜还卖乖,楚七,世上怎会你这样可恶的妇人?”
元小公爷斜斜瞥着她,像是很不服气。可夏初七却不以为意,压根儿就没有愧疚之心,趁着作坊里的人在整理行装,她在包袱里掏出一盒药膏来,笑眯眯地撩开元祐的手臂,“来来来,表哥,该擦药了。这个和上次的有点不同,我稍微改良了一下。好处就是气味更好闻了,坏处就是会有一点小痒。”
“会痒?”
“一点点,一点点而已。”
“恐怕不是一点点吧?”元祐蔑视地看她。
“咳!坚持一下也就过去了。你只要心中有信念就行,你想想,等疤痕去掉,你又可以恢复成往昔的白嫩,一双玉臂枕千人,嘿嘿,那痒也就不是痒了。”
“一双玉臂枕千人?你真敢说啊!”
夏初七嘻嘻笑着,“来,不气啊,我亲自给你擦,够义气吧?”
元祐瞥着她,没有吭声儿。
这些日子,他胳膊上的伤疤俨然成了夏初七的药物实验田。
在他的手臂上均匀涂抹着药膏,夏初七做得很专注。正如她所说,药膏的气味儿很是好闻,几乎没有中药,也没有药物的刺鼻性,有一些淡淡的香味,却不尖锐。元祐吸了吸鼻子,故意凑过去在她身上闻了闻。
“很香,和你身上的味道一样。”
“去!找死啊?”夏初七嫌弃的偏开头,眉头轻蹙,若有所悟的看着他的眼睛,“表哥,我看你最近都吃素,是不是想女人了?要不要趁着去卢龙塞之前,找个姑娘调剂一下生活?”
“阿七……”
“啥啊?”
元祐看着她的手在他的左臂上抹涂,涂啊涂啊,抹啊抹啊,慢慢的,他觉得那一处疤痕不仅仅痒,还有一些热。他觉得或许真是太久没找女人了,才产生了这样不该有的旖旎念头。
“哎!”重重一叹,他闭上眼睛,不去看她。
可她精致的眉眼还在眼前。亮晶晶的眼,红嫣嫣的嘴……
经历过太多的女人,元祐比谁都清楚,真正够味的女人,不是像东方阿木尔那种一看即惊为天人的仙女,也不是喝酒喝得头脑热时随意泄压在身底的红颜美人儿,而应该是像阿七这样默默的美丽着,看上去像一朵不起眼的小花,可不打扮也能熠熠生辉,与她生活在一起就会很开心,越看越顺眼。只要她愿意,可以美冠六宫粉黛,她不愿意,也可以融在人群里不打眼。也是这个时候他才现,他的十九叔真是生了一双会看女人的“慧眼”,懂得把小草圈养在自己的家里,不让旁人欣赏到她的美好,只独一人细细品尝。
“什么事说呀?最讨厌被人吊胃口。”
夏初七突然的斥责,拉回了元祐的思绪。
他丹凤眼一斜,“我本来想说,表妹你越来越好看了。但为了不让你骄傲,还是决定不说了。”
“真的?不骗人吧?”夏初七眼睛一亮。
元祐瞥了一下左臂上的药膏,“当然是假的。哄你玩呢,还当真了?”
“滚!”夏初七生气的拉下他的袖子,没好气地瞪他。
元祐一乐,又生起了逗她的心思,“嗳我说,你先前说什么爱情,哥哥问你啊,啥叫爱情?你说我俩这样子天天在一起,你也喜欢我,我也喜欢你,这算不算爱情?”
夏初七差点儿被他呛死。
“我们两个嘛,除了亲情之外,充其量算友情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