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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

这一夜席宝珠睡的还不错,做了一夜她在拍卖会上的大杀四方的梦,感觉很满足。

“夫人,该起床了。”

天籁之音喊她起床,席宝珠告别美梦,睁开双眼,现一切还是昨晚看到的样子。

“几点……呃,什么时辰了?”

“回夫人,辰时一刻了。”

辰时一刻差不多就是现代的早上七点多的样子,席宝珠做古玩鉴定师有些年头,研究多了,自然对古代的事情不算陌生。

“夫人,咱们得快着些,不然赶不上去给老夫人请安了。”

阿金和阿银分工明确,很快就把席宝珠从床上拉扯起来,又是洗漱又是梳妆的,席宝珠倒是对妆奁盒中那些漂亮华丽的珠宝很感兴趣,不是觉得这些多值钱,而是觉得每一样都有研究价值。

阿银左右手举着三四套衣裙过来,席宝珠一眼便相中了那套藕色折枝堆花襦裙,材料像是滚雪细纱,轻薄飘逸又不会像丝绸那样容易皱。

衣服穿上身果然效果不错,看着镜子里的娇媚女子,不说倾国倾城貌,但国色天香,出水芙蓉等形容词用在她身上一点都不为过,席宝珠看着那张精致漂亮的小脸蛋,觉得更加满意了。

脚步生风来到老夫人戚氏所在的松鹤园。

叶家祖上是行伍出身,对府中人一视同仁,各自院里不许设有小厨房,每天都必须聚在一起用饭,往常席宝珠能装病就装病,能缺席就缺席,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准时到场的。

尽管她到的时候,一张大圆桌上几乎都坐满了。

老侯夫人戚氏坐在主位,左手边坐的是叶瑾修,旁边是宋夫人的女儿宋芷柔,也就是阿金阿银说的那位表小姐,戚氏右手边坐的是戚氏的妹子,她夫家姓宋,府里人大多称呼她为宋夫人,宋夫人旁边坐的是四少爷叶庭修,依次往后是三小姐叶彩衣,这两个是叶瑾修的嫡亲弟妹,龙凤双生子,今年都是十六,二小姐叶彩蝶是庶出,今年十七了,再往后顺圈坐的是老侯爷留下的两个姨太太,张姨娘和杜姨娘,叶彩蝶是张姨娘所生,杜姨娘没有孩子。

席宝珠环顾一圈,现居然没有自己的座位,这就尴尬了。

桌上众人似乎也没有料想到席宝珠会突然出现的样子,沉默了片刻,还是杜姨娘起身来招呼她。

“哈哈,少夫人来了。快,快来坐。”

杜姨娘说着便要将自己的位置让出来。

席宝珠对她友善的笑笑,扶着她坐回自己的位置,然后绕桌一圈,来到叶瑾修和宋芷柔身后,伸手在宋芷柔身上轻拍了两下,宋芷柔娇滴滴的回头看了她一眼,宋芷柔走的是柔弱纤瘦的风格,娇娇小小的身子,弱不胜衣,我见犹怜。

“宋表妹,你好像坐错位置了吧。”席宝珠委婉的提醒。

但席宝珠一开口,柔弱的宋表妹就好像受了惊吓,低头无助的样子让席宝珠都恨不得把她搂进怀里好生安慰安慰。

“坐席都是依次而坐的,哪有对错,请少夫人见谅。”宋表妹的声音和她的人一样,气若游丝,耳力不好的人都听不清她在说什么。

宋表妹边说话,边抬眼往戚氏看去,仿佛是在寻求支持。戚氏说是老夫人,其实也就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,保养的还不错,就是看见席宝珠时喜欢板着脸。

“坐席哪有对错,你既来了便找个地方坐下吧,莫要扰了别人。”戚氏力挺宋表妹,看席宝珠的眼神更加严厉了。

桌上其他人都抬头看着这里的僵局,席宝珠却不以为然:

“不妥不妥。这是我的夫君,宋表妹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怎可坐在我夫君身旁,岂非要坏了名声。快些坐回你母亲身边去吧。”

桌上众人面面相觑,戚氏和宋夫人也脸色一变,可她们谁也没法反驳席宝珠一口一个我夫君的话,因为旁边那个确实就是她夫君,宋表妹就输在名不正言不顺这上面,白皙的面皮上红了一圈,可怜兮兮的站起身,往宋夫人那边去。

原本坐在宋夫人旁边的叶庭修和叶彩衣只好起身,依次往旁边退一个位置给宋芷柔让座。

席宝珠坐下后,主动对身边叶瑾修递去一眼,并奉上甜甜的笑。叶瑾修眉心微蹙,不知她怎会突然变了画风。

“吃饭吧。”

叶瑾修是一家之主,只有他说了能吃饭,大家才能动筷子。

席宝珠看着满桌的早点,想要给自家夫君夹点什么讨好一下,然而搜索了原身所有记忆,竟然都没搜出来夫君喜欢吃什么,原身连她三年前养的那只狗喜欢吃什么都记得,却对身边的夫君从未付出半点关心。

试探着给叶瑾修夹了一只蟹黄包过去,还没送到他碗里,席宝珠就从宋芷柔唇边那抹不易察觉的讥笑中察觉出了不对,果断把筷子转弯,蟹黄包放到自己碗里,重新夹了一只叶瑾修刚夹过的春卷送到他碗里,示威般对宋芷柔挑了挑眉,宋芷柔却轻咬下唇,气鼓鼓的避过目光不看她。

宋夫人却有话说:

“听说昨日少夫人晕倒了,可有查出症因?”

在场的人都知道席宝珠为什么晕倒,宋夫人却哪壶不开提哪壶。

席宝珠也不生气,笑道:“谢宋夫人关心,已经痊愈了。”

戚氏看着席宝珠那不以为意的样子就觉得气闷,刚要把碗放下,叶瑾修从旁给她夹了些菜,戚氏心疼儿子,不想在饭桌上跟那不懂事的儿媳计较那些荒唐事。

一家人吃好了饭,叶瑾修便去了兵部。

去年叶瑾修领兵平了南诏之乱,大胜而归,皇上令他执掌禁军和兵部。然而在这个重文轻武的时代,会带兵打仗似乎并不是什么受欢迎的技能,就连这个时代人的审美都有很大的偏差,崇尚魏晋,却不是崇尚魏晋的大不拘随性潇洒,而是崇尚魏晋欣赏男人的阴柔之美,原身记忆中的男人形象,大多都是那种□□敷面,宽袍大袖,文质彬彬的,像叶瑾修这般的英挺健硕反倒没什么市场。

除了暴殄天物,席宝珠不想说别的。

男人就该像个男人的样子,成日擦脂抹粉,说话有气无力,将来是要做老公还是做闺蜜?夫妻日常难道就是一起坐在镜子前面化妆,讨论哪件衣服好看,哪个饰漂亮吗?

叶瑾修出门之后,戚氏更加不待见她了,席宝珠也不敢留在她面前继续碍眼,规规矩矩的告退,打算先回院子里仔细计划计划怎么把原身造的孽给挽救回来。

刚进花园就听后面有人喊她:“大嫂。”

席宝珠回头,只见叶彩衣娇娇俏俏的跑过来,拉着席宝珠躲到一株老槐后头,叶彩衣鬼鬼祟祟左右看了看,悄声问:

“大嫂,昨儿你怎么没去成啊?”

席宝珠有点懵:“哪儿去?”

“平乐馆,姬老板那儿。我让你给我带香囊给他,你也忘了吧。”

叶彩衣这么一说,席宝珠就想起来了,确实有这么回事儿。

要说原身跟叶家谁比较要好,也就眼前的叶彩衣了,因为两人有共同爱好,叶彩衣也喜欢那绝代名伶,只不过原身是明着喜欢,叶彩衣是暗地里喜欢,不敢给叶家其他人知道,叶瑾修那人太正派,知道自己妹妹喜欢那种男人,说不定会打断她的腿!

所以当原身收到请帖之后,叶彩衣就悄悄的找来,让原身当晚去捧场的时候,把自己亲手绣的香囊交给那绝代名伶姬常春。

“我昨儿差点死了都没去成,你不问我有事没事儿,还关心你的香囊?”席宝珠埋怨。

叶彩衣也觉得自己好像做的是有点不对:“哎呀,我这不是一时情急嘛。看你活蹦乱跳的,想来没事的。”

“我活蹦乱跳是我命大,昨儿生死一刻间,我忽然参透人生真谛,美色是剔骨钢刀,太危险了。”席宝珠长叹一声,一副悟道的境界相。

叶彩衣看她这样眨巴了两下眼睛:“大嫂,你什么意思?就是说你经历了生死一刻以后,你就不喜欢姬老板的……呃,美色了?”

席宝珠身材高挑,比一般女子都要高出几分,伸手勾过叶彩衣的肩,语重心长的劝:

“彩衣啊,听大嫂一句劝,回头是岸。”

年纪轻轻的学人什么不好,偏学人追星,追星都追不好,礼物还要别人帮着递,这算什么,云追星吗?

席宝珠觉得自己既然想在叶家好好过日子,那就有义务,有必要,把夫君的妹子往正途上领。

教育完小姑子以后,席宝珠便在小姑子崇(嫌)拜(齐)的目光中,负手离去了。

席宝珠现在住的院子叫碧云居,是叶家特意准备了给叶瑾修和席宝珠做婚房的,可惜席宝珠骄矜过了头,愣是守身如玉,不愿圆房,叶瑾修也不纠缠,新婚当晚就搬出了碧云居,回到他的擎苍院住去了。

回到碧云居,席宝珠打算先检视一遍自己拥有的资产,让阿金阿银把账目本拿了过来,席宝珠的嫁妆账目本倒是很多,足足有十二本,可是里面的大多是田地,商铺,一些不能变卖的御赐之物,真正的银两却是不多,才两三千两的样子。

席宝珠觉得有点不可思议,就原身这种超级白富美的出身,身上怎么说也得有个几十万两傍身吧。没有几十万,几万两总能有吧。

“就这么多了?”席宝珠问。

阿金阿银对看一眼,无奈摊手:“若是夫人前阵子没让人给姬相公送去十万两的话,应该是还有的。”

席宝珠差点把嘴里的茶水喷出来。

十万两!

美色何止是剔骨钢刀,根本就是饲料粉碎机,沾上了,带进去,渣都不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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