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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家微微的点了点头,对着二皇子招了招手。

待二人走到门口,闵惟秀忿忿的拧了姜砚之一把,“你刚才干嘛动手动脚的,我手一抖,把给你二哥的杯子捏破了,还好没有当场裂开,不然的话,还不说我是灾星,天理不容啥的!”

姜砚之疼得龇牙咧嘴的,“怎么会,惟秀就是我的福星啊!嘿嘿……小别胜新婚嘛,我们又是小别,又是新婚。”

闵惟秀挑了挑眉,“我们哪里别了?”

从昨儿个夜里起,跟长一块儿了似的……

姜砚之双目笑意盈盈,“惟秀同我站着有一尺距离,那就是小别!”

闵惟秀脸一红,“呸,越发的没脸没皮了。”

姜砚之吃吃的笑了起来,一把牵住了闵惟秀的手,朝着太后宫中走去。

远远的就瞧见杜薇站在院子里剪花儿,比起年节时,她好像圆润了不少,连步履都轻快了些。

杜薇眼尖,一瞧见了二人,便笑着迎了上来,“恭喜寿王殿下,恭喜寿王妃。”

她说着,压低声音说道,“官家受伤,太后不悦,有事相询。”

闵惟秀拍了拍她的手,杜薇忙笑道,“之前本想出去给惟秀添妆的,没有去得成,这是我自己个绣的百子千孙被面,还望惟秀莫要嫌弃。”

闵惟秀感激的接了过来,“我手笨,正缺这个,多谢杜娘子。”

夫妻二人进了屋,太后正坐在主座上,手中拿着一串佛珠,不停的转动着,听到了脚步声,笑了笑,“砚之同惟秀来了。”

闵惟秀同姜砚之对太后行了礼,又奉了茶。

太后赏了一座送子观音,又拉着惟秀的手说道,“你这孩子,我瞧着就是好的,习武之人好,身子壮士好生养,我们姜家子嗣单薄,惟秀可要早日给老姜家开枝散叶。你那祖母的事,我也听说了,这种不贞之人,理当除族,方正纲常,惟秀可别光顾着为她守孝,耽误了……”

耽误了开枝散叶,太后说着,住了嘴,唉,刚才想问题想多了,一不小心,把心里话全说出来了。

闵惟秀一愣,守孝?

她还给那个老妖婆守孝?

绝对不能够啊!

再说了,她爹也没有说这茬子事儿,武国公府连白幡都没有打。

“惟秀谨遵太后懿旨。”

太后真是宅心仁厚,怕他们武国公府被骂,自己个跳出来顶锅,真是感天动地的好人。

太后见闵惟秀接茬子快,无奈的摇了摇头,说道,“唉,我那娘家承恩侯府,你们知晓吧?杜薇的伯父杜海,好几日不见踪影,府上的人暗中查探,也毫无音讯。于是便递了帖子,来求我一寻。”

“原本不是什么大事,同官家说上一句,让高达去查便是。可昨儿个……唉,我怎么好拿这事儿去烦扰官家。正好砚之你来了,可帮去查探一番。虽然是个不成器的东西,但总归也是姓杜的。”

姜砚之点了点头,应道,“祖母放心,这开封府的地界儿,孙儿熟悉着呢。”

太后叹了口气,“说是五日之前,有一天夜里,去象棚里看戏,便一去不回了。他没有什么实差,成日里吃喝玩乐惯是不成器,不过倒是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。也不知道……我这右眼皮子直跳,怕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。”

正所谓,左眼跳财,右眼跳灾。

“是一个人去的,还是同人一道?”

太后想了半天,看向了杜薇,杜薇忙接道,“我伯父他们有一个诗会,平日里都在大骷髅茶馆里相聚,夜里有时候会约着去象棚看杂耍,亦或者是勾栏瓦舍之地饮酒……那诗会一共有六个人,具体都叫什么,我倒是不清楚。”

“哦,以前有一次,我听到伯父说起来,说他们中有一位姓李的大官人,还在蔡河附近专门买了一座宅院,有时候兴致来了,就在那里留宿了。”

蔡河?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。

之前胖头鱼说的可不就是蔡河么?说不定那河底的沉尸,便同这杜海有关系。

只不过如今不确定,也不好向太后提及。

太后年纪大了,说了这老些话,有些精神不济,姜砚之同闵惟秀见状,随意的说了几句,便退了出来。

“走吧,咱们去见蔡淑妃。”闵惟秀牵起了姜砚之的手,率先的走在了前头。

姜砚之心中一暖,点了点头,惟秀是忧心他见了蔡淑妃,心中发憷吧。

眼见着那宫门森森,闵惟秀咳了咳,一手叉腰,想着闵惟思平日里走路的模样,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,大摇大摆的迈进门去。

她可是个听话的乖女儿,要坚决贯彻临安长公主的教导,先发制人,不让蔡淑妃蹬鼻子上脸。

第四百三十四章 蔡淑妃

“娘子,寿王同寿王妃来了。”

蔡淑妃站在窗前,眉头轻蹙。

以前宫中的女人,最羡慕的莫过于三人,一是皇后,得了天家尊贵,执掌后宫好不威风;二是林娘子,花容月貌,集三千宠爱于一身;三便是她蔡淑妃,有子嗣傍身,她的肚皮里爬出了太子,便是躺着,日后也是一个母后皇太后。

可这才过了多久,林娘子香消玉殒,皇后娘家垮台,蔡淑妃最惨,太子不中了,如今连面都见不着,眼见她平地起高楼,眼见着,她楼塌了。

“太子失了势,连阿猫阿狗都敢站在我头上来了。这宫里的人,都使唤不动了。”

小宫婢听着,撇了撇嘴,“娘子是在说寿王妃么?娘子怕是不记得了,便是您风光之时,她也未将您瞧在眼里。”

蔡淑妃喉头一梗,太子当日领着东阳出城,她也受到了无辜牵连,身边换了好些人,留下这么个没有眼力劲儿的,说话做事处处堵心,真是夭寿。

不过她说得没有错,闵五娘子向来眼高于顶,没有将她放在眼中。

想当年,闵惟秀同刘鸾争着抢着要当太子妃的时候,刘鸾还时常在她这里伏低做小,闵惟秀却是连正眼都不带瞧的。

当时她便想,若是娶了这姑娘当儿媳妇,不知道有多糟心。

可是千推万推,她还是嫁到老姜家来了。

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风光惯了的,又如何忍受得了冷落的日子呢。

蔡淑妃整了整衣衫,欣喜的唤道,“砚之同惟秀来了,阿娘盼了一早晨了,可算把你么盼来了。这是我当年出嫁的时候,我阿娘给准备的头面,一共有两套,那套祖母绿的,给了太子妃,这一套,便给惟秀了,日后你们小夫妻二人,可是要好好的过日子。”

闵惟秀向来讲究拿人手不短,吃人嘴不软,果断的从蔡淑妃手中接过了头面首饰。

怎么办,她突然有点想要日日出嫁了……

“娘娘,做侧室也能自带嫁妆么?我家那些姨娘,可都是干干净净的来的,看来我爹是亏惨了……”

蔡淑妃脸一绿,恨不得把惟秀手中的首饰给夺回来,手里拿着我的首饰,口里竟然还骂我!

“砚之啊最喜欢吃蒸牛乳豆腐了,阿娘早早亲手做下了,还加了红豆,拿冰镇了。小喜,你还愣着做什么,快些端上来,给惟秀同砚之消消暑……自打你大兄失了势,这宫里的人,都不听我使唤了。我娘家哥哥好端端的都被人降了职,不如砚之你替我去官家跟前说项说项,到底是你舅父。”

不等姜砚之有反应,那个叫小喜的宫婢重重的哦了一声,扭着身子便出去了,不一会儿,便端了一个红托盘上来,这托盘里头,放着两个巨大的金碗,金碗里装着白嫩嫩的蒸牛乳豆腐。

闵惟秀心中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儿,你的脸皮咋比胡饼子还厚呢!

哪里有拿针扎人的阿娘,当初扎得痛快,如今倒是还抖上了,还装可怜,也不瞅瞅,你用来装甜汤的,都是大金碗,当真是闪瞎了狗眼。

摆这么大两坨金子,天天瞅,是能够长出一颗金子般的心,还是能够练成金钟罩,亦或是长出大金牙啊?

都不能够啊,磕着牙还差不多!

闵惟秀瞧着,恨不得将这两个大金碗往怀中一揣,然后拉着姜砚之就走。

也好过,看蔡淑妃在这里假惺惺的装阿娘。

她想着,眼珠子一转,从头上摘下当初姜砚之送给她的暴雨梨花针发簪,然后一颗颗的将红豆全都戳了出来。

蔡淑妃瞧了脸一阵红一阵白的,“惟秀不喜欢吃红豆?”

闵惟秀惊讶的抬起头来,“娘娘不知道么?砚之不能吃红豆,他吃了红豆就长红豆。你不是说他最喜欢吃这个了么?奇了怪了,你这毛病,莫非是才长出来的?”

蔡淑妃一梗,手中的勺子重重的一搁,“惟秀何必如此阴阳怪气的,说到底,我都是三大王的母亲。”

闵惟秀也将勺子一扔,“发脾气吓唬人,谁还不会了不成?我从进了门,一直都是有一说一,何时阴阳怪气的,倒是你何必演戏,是葫芦是瓢,大家伙儿还不是心知肚明的。”

“母亲母亲,母是没有错,但亲不亲你自己个心里知道。你当年用针扎姜砚之,怎么不说自己个是他母亲。我告诉你,我不替姜砚之扎回来,已经是给太子脸面,念在你好歹没有把姜砚之养死的情谊了。”

蔡淑妃猛的一下站了起身,这宫中龌龊事儿多不胜举,但是几乎不会有人这样耿直的说出来,毕竟撕破脸对谁都不好看。

“你你你……目无尊长,不成体统!”

闵惟秀惊讶的看向了蔡淑妃,“你是今日才进宫的么?我闵惟秀向来如此,你便是去官家那里告我,都告不出花儿来。砚之,走了,这种乌七八糟的地方,真是一刻钟都不想待。”

姜砚之回过神来,安抚的拍了拍闵惟秀的手,“娘娘不必如此,您是大兄的母妃。我答应了大兄,会照看于你,娘娘若是有心,去瞧瞧大兄吧。母亲探望儿子,官家会允的。”

他说完,对着蔡淑妃行了一个礼,牵着闵惟秀的手,出了宫门。

站在宫门口,姜砚之双手一叉腰,对着天长吐了一口气,“哈哈!”

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,拽了他一把,“走了,日后做了我闵惟秀的人了,就是天王老子都不怕!处处扬眉吐气,日日啪啪打脸,天天都是人生巅峰!”

姜砚之抬了抬下巴,“嗯!日后我就是惟秀的人了!”

驾着马车等着的路丙,无语的瞧着两个人,你们到底是得了多少打赏啊,脑子都像被金子压坏了一样啊!

“大王,蔡河里的尸体,已经让人捞上了,张仵作已经过去了,你也过去瞧瞧吧!大夏天的,尸体已经面目全非,十分难以辨认了,大王要做好心理准备。”

“可有人来认尸?”一谈到正事,姜砚之立马正经了起来。

路丙摇了摇头,“没有。”

第四百三十五章 河底沉尸(二)

蔡河环绕太学国子监,乃是开封城中最为风雅的一角。

传闻这里跑步的野狗张嘴都不是汪汪汪,而是鹅鹅鹅……

花枝招展的花娘,走过的路,留下的都不是脚印,是梅花……

大风天屋檐上的瓦被吹下来,那砸到的不是秀才就是进士,若是那砖有灵性,搞不好还能咋中一位状元郎!

今日的蔡河挤得水泄不通,不知情的人,还当是在选花魁娘子,亦或是明年科举的考官来巡场了。

闵惟秀擦了擦额头的上的汗,同时见到这么多文人,她有些喘不过气来,总觉得双手蠢蠢欲动,好似不受控制很快就要揍人了一般。

她想着,揉了揉鼻子,瞥了地上的尸体一眼。

路丙说话真是太客气了,这叫面目全非?这叫不成人形啊,大兄弟!

姜砚之站起身来,因为是炎炎夏日,这尸体又在水中泡了许久,已经腐烂了,看上去十分的可怖,尤其是一股子恶臭,十分的难闻。

他叹了口气,打了个手势,让人拿草席过来,准备将尸体裹起,抬到开封府去。

见周围的人,一个个的伸长了脖子,像是等着母亲喂食的雀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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