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传薪叼着烟,在等待对面开火。
将餐车帮众救出,不过是顺手为之。
他现在其实就是在故意拖延时间。
因为警察全部聚集于此,曼哈顿地区多处发生抢劫、破坏公物和故意伤人事件,犯罪率节节攀升。
终于惊动了纽约市市长和议会,他们中断了市政债券发行,将注意力放在了第一分局上。
塔塔塔塔……
枪响。
赵传薪嘴角扯起,几乎同一时间扣动扳机。
塔塔塔塔……
与此同时,第一分局内警察也开始反击。
赵传薪觉得耳边“嗖嗖嗖”全是子弹破空声,更兼有无数子弹击中石墙,碎石与泥土齐飞。
珍珠街街道两旁的店铺玻璃碎裂,墙皮被子弹击打剥落。
这就是为何警察迟迟不敢动用重机枪的原因。
对城市的破坏力太大了。
尤其是,赵传薪发现街边的一杆路灯灯杆,被子弹击穿,与灯杆相连的供气管道破损。
顿时有煤气泄露,发出“嗤嗤嗤”的声音。
轰……
或许是煤气的浓度,恰好处于爆炸点,又有子弹与金属灯杆碰撞出火花,灯杆终于爆炸了。
赵传薪吓的一缩脖子。
还好,他在街道中央,距离那里较远,有点碎片,飞来时动能已尽,有刚毅甲遮挡安全无忧。
两边的警察也发现煤气路灯爆炸,面上不由得露出凝重之色。
赵传薪眯起眼睛,将枪口略作移动,对准警察援军方向的灯杆,专门照灯杆泼洒弹药。
反正大家都藏于掩体内,双方打半天,谁也没伤着谁。
轰……
那边的灯杆爆开。
赵传薪看的很乐呵。
没有装甲车,没有武装直升飞机,城市中也不可能上大炮。
多好的时代啊。
赵传薪打完一链子弹便停火节约子弹。
换以前,他早就上狙击枪了,敢露头便爆头,能将他们压的死死的。
现在对待子弹却和金钱一样的爱惜。
“停火,停火!”
警司大喊。
有记者小心的从掩体后,探头观望。
只见珍珠街硝烟弥漫,风稍微一刮,到处是呛人的火药味。
满地都是黄橙橙的弹壳。
警司拿起望远镜看了看:“他好像没弹药了,派人上去围剿!”
“长官,会不会是他的诡计?”
昨天已经玩过这一手了。
警司皱眉:“可是,市政传来的话你们也听见了,他们不想耗下去了。
去给第一分局打电话,让他们配合,听我命令,前后夹击陈宜庚!”
赵传薪换好弹链后,侧耳倾听了一会儿,将烟头弹飞,一骨碌爬到另一侧。
他看第一分局内,警察鬼鬼祟祟陆续而出。
当差不多走出了几十人后,他忽然搂动扳机。
塔塔塔塔……
顿时人仰马翻。
“谢特!”
“快回去,这是陈宜庚的诡计!”
塔塔塔塔……
当两边都缩回去后,土豆挖掘机再次打响。
而赵传薪却躺在地上,两臂交叉护住面门,再一次停火。
让他们消耗去吧。
土豆挖掘机打空了两个弹夹,期间还卡壳了三次,警察援军终于再次停火。
赵传薪默数二十秒,没动静,他才翻身从瞭望口望去。
隐隐约约见远方有警察开始爬屋顶,递梯子,将屋顶与屋顶连起来。
打的一手好算盘,这是准备从两侧屋顶楼顶进攻。
赵传薪冷笑,立即收起两挺马克沁,在地上四肢并用的匍匐前进。
到了街边,快速爬起。
砰,砰,砰……
两边警察都时刻观察着他,一看见他身影立即开枪。
赵传薪助跑,再次跃上咖啡厅门廊上,比他们可快多了,一个呼吸间就连续两次跃到了房顶。
他在房顶猫腰向后冲了过去。
“他在屋顶,在屋顶!”
“开火,开火……”
砰,砰,砰……
上了屋顶,赵传薪想躲避子弹轻而易举。
毕竟大队伍在下面,仰射不便,且楼顶高低起伏,难以击中。
那些用梯子爬上屋顶的警察,看到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赵传薪,持枪的手都在哆嗦。
心态崩了。
赵传薪掏出战神M1907,边跑边射。
突突突突……
一个警察连中三枪,在楼顶翻滚着,砸到了地上,溅起了积水,里面夹杂着血花。
另一个警察连滚带爬到楼沿,想要下梯子。
赵传薪打空弹夹,掏出温彻斯特M1897,轰……
警察连人带梯子翻了下去。
轰……
轰……
轰……
《纽约日报》的记者爱德华·汤森亲眼目睹了楼顶赵传薪嚣张的姿态,并拍下了照片。
这家报纸是纽约新闻界的巨头。
其老板威廉·伦道夫·赫斯特在二战及后期时被称为是新闻界的“希特勒”。
这家报纸很有特色,专攻两个方向,其一是黄色新闻,其二致力于凶杀暴力方面的报道。
发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劲爆枪战,恰好符合《纽约日报》的主题。
赵传薪打空温彻斯特M1897的弹药,已经将屋顶清空。
斑斑点点,血洒屋顶。
爱德华·汤森惊呆了。
长这么大,他都没见过如此强悍的男人。
他听见了警察带着哭腔的咒骂,看见有个警察裤裆洇湿。
他见证一群警察因恐惧一个人而四散奔逃。
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气之辈的怒火,他们朝屋顶射击。
然并卵,屋顶之人已经完全占领了高地,将身体后挪,子弹便全部落空。
再露头的时候,已经在二十米开外。
并且莫名的,将马克沁搬到了楼顶。
塔塔塔塔……
爱德华·汤森一缩脖子。
虽然攻击范围距离他还很远。
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马翻,没有冒头的,紧张的快把手里的转轮攥出枪油。
一人之威,恐怖如斯!
然后,爱德华·汤森见那人来到楼沿,用浑厚的嗓音喊道:(必须附上原版)
“I need you to deliver a message.”
(你们给我捎个信。)
“I want you to tell every motherfucker of this city.”
(告诉这里的每个城狐社鼠。)
“That I'm the king of NewYork!”
(老子就是纽约之王!)
说完,那人反身回去。
留下一群灰头土脸的警察,怒火万丈又无可奈何。
可听了赵传薪的话,爱德华·汤森兴奋的浑身战栗,大脑中立刻浮现了最新标题——纽约之王!
打起来后,记者中就只有他有胆量留在这里观战,只有他才有这第一手资料!
有警察问警司:“长官,怎么办?”
警司握紧了拳头。
太他妈嚣张了!
美国自打独立战争以来,都没有过这般嚣张的狂徒!
警司战栗不已,颤抖着语气道:“上,给我上,就算是死,也得死的有尊严!就算你们收过脏钱,就算你们得过且过混吃等死,就算你们谵妄愚昧,可你们终究还是警察。现在,我将带头冲锋,老子看看哪个孬种敢落后!”
说完,警司抱着斯普林菲尔徳M1898,真的带头冲了出去!
警察队伍大受鼓舞。
一群警察嗷嗷叫着冲锋陷阵。
塔塔塔塔……
马克沁开始收割生命。
最前面的警司首当其冲,只开了一枪便身体颤抖,嘴角溢血!
出师未捷身先死!
赵传薪成功的激怒了他们。
警察如麦,成排倒下。
他们前赴后继,可当倒到了第三排的时候,警司带来的勇气终于耗尽,如退潮般撤走。
一鼓作气再而衰,这次他们是真的胆寒了。
赵传薪擦擦额头冷汗。
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,因为马克沁的弹药也不多了,这还是当初在延边地区,杀败了小日本后,在背水军的储备中补充的。
要是再打不怕他们,赵传薪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。
见他们退却,赵传薪从楼顶一跃而下。
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杀器——土豆挖掘机和几箱弹药。
爱德华·汤森本来躲在最后面,可拍照拍的兴起,竟然忘记了逃。
等反应过来,警察大队伍已经超越了他。
然后,在他身后不足十米处,赵传薪跳了下来。
爱德华·汤森抱起照相机就跑。
他跑,赵传薪也跑,很快两人并驾齐驱。
爱德华·汤森转头,见赵传薪也转头。
爱德华·汤森惊恐的瞪大了眼睛。
战场上,要是杀红眼了,谁他妈管你是不是记者?
好在,那人似乎并未失去理智,似乎还冲他笑了笑,然后加速,瞬间超越了他。
砰,砰,砰,砰……
爱德华·汤森见那人双手双手枪,边跑边开枪。
数不尽的警察,恨不得爹妈少生一条腿,玩命的跑。
大街小巷,全是逃兵。
后面,赵传薪已经不再开枪打人。
只是跑着跑着,偶尔放一枪,主打一个驱赶。
爱德华·汤森起初还很恐惧,渐渐地,他发现没什么可害怕的。
因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伤害他,后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击。
那人似乎有意将警察向纽约市衙门口赶。
念及此处,爱德华·汤森一愣。
此人果然是个疯子!
这是往大了闹。
他干脆不逃了,扛着照相机跟了上去。
到了纽约市的衙门口附近,赵传薪才拿出温彻斯特M1897。
轰……
这里没有净街,行人听见枪声开始尖叫。
衙门口有公务人员跑出来查看,见状吓的赶紧返回去。
不多时,整个纽约市衙门乱成一团。
市长乔治·布鲁斯·麦克莱伦得知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,竟然杀到了衙门口,不由得大吃一惊。
“不是说只是个疯子罪犯吗?几百上千的警察,打不过一个人?”
“不知道,先生,快躲起来吧,那疯子就在外面!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