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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第一兵王 > 第527章 老东西你要活到九十岁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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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夏季总是多雨,还没晴朗几小时,天空又布满灰色的云层。雷声在其中汹涌不停。暴雨更是随着狂风一起肆虐大地,谁也没有留情,谁也不曾放过这世间的生灵。在几个小时之后,刘默笙在直升机的护送下,回到京都。一下直升机,他没有去京都中心某处严密防控的大楼去见人,而是掉转头先去了京都军四分区医院。“刘帅!”“让我跟你进去吧。”来到医院住院部大楼下,这里的入口由两名全副武装的战士守着,里面的每个角落更是藏着无数个监控摄像头严密监控着。这里的规矩很多,最重要的是一条。任何人,不准携带危险物品入内。光是这一条,刘默笙的小战士就受到了为难。懂这里规矩,刘默笙背着手,那一刻,他的身影显得十分苍老,他摆了摆手:“我自己进去吧。”“见见老朋友,说说话,总是要花点时间。”“你在这等着。”“这……”小战士有些为难:“要是里面出了事情,我……”“出事?你觉得这里会出事?”刘默笙没有在意:“藏在这里的人,远远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,没人能在这里搞事情,你放心,好好站在这,没有我的行动,什么也不准管。”“是!”小战士立马敬了个礼,随后笔直地站着军姿,站在两名守护大门的战士身边,犹如门神一般。看到这一幕,刘默笙笑了笑,多好的年轻人啊,朝气蓬勃又有活力,看着小战士那挺拔的身躯,刘默笙好像看到了从前的影子。破落的小山村里。有一名灰头土脸的少年看着敌人用刀扎进母亲的身体里,嚎啕大哭,接着像是发疯了似的拿起鱼叉将敌人的脖子给扎穿。然后穿起了蓝制服,戴上小平帽,扛着土枪走进大队里,脚上穿着母亲给他缝补,却破了好几个洞的老京都布鞋,走出大山。一直到现在。那时候,是真年轻。真的年轻,有力量,有胆子,有勇气,有干劲,一个目标竖在那里,死命的往前冲就完事了。但现在啊……老了。矫情了。做什么事,是想往前冲,却也放不开了,所以啊,做那件事情之前,他得不留遗憾啊。人生啊,活得越老,留在身边的人就越少,能交心的,就更少。到了那时候,死了都有些遗憾,毕竟来了这么一遭了,走了以后还得念着身边人,梦里又梦见,多难受。“咚咚!”想着想着,刘默笙走进住院部大楼里,一楼有个大超市都是卖些水果和礼品的,和外面比,价钱贵死嘞。他提了两盒曲奇饼,心疼地拿出口袋里的几百块钱交给服务员。这饼也就那回事,上世纪打个仗往敌人老家一搜刮,满桌都是这种饼,现在还得花这么多钱买,都够做七八顿红烧肉了。然后他来到了季老太爷的病房外,毕竟是最后一面了,整理一下戎装,抬手敲敲门,医圣墨白将门打开。

他是认识刘默笙的,没有说话,只是让开身。刘默笙摆起笑容,忍着眼泪:“老东西,老子来看你啦!”门里传来声音:“来了也不带壶酒,不见不见,滚蛋。”“哈哈哈……”刘默笙笑了笑,看向墨白:“老医圣,让我哥俩单独聊会天,可以不……”“请便。”守着这老头许久,墨白正好有些想出去透透气,点着头离开。关上病房门,刘默笙将曲奇饼放在桌子上,搬了把凳子来到病床前,瞧着这苍老的人,唉声叹气。“又花了老子几百块,欠我一顿酒。”“你个抠抠索索玩意儿。”季老太爷没好气地骂了他一声,老友前来,心里是开心。“要是还能活着,补给你。”刘默笙点点头:“嘿嘿,我要正宗老茅台。”“没问题。”两人说了两句话,互相看着,突然间,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五十多年的友谊啊,谁能比?互相都知根知底,就是到了这时候,他们都要面对死亡啊,想要聊聊曾经,却发现时间不够,曾经的曾经的曾经太远太远了,聊不完啊。看嘛。那就只能看了。保不准明天就看不到了。能看一眼是一眼,记得清楚些,留到以后哪个不在了,偷偷想起抹眼泪,说一声——“老东西,多活两年啊!”季老太爷笑了笑:“你也是啊,咱们国都还得需要你这样的老英雄坐镇,给那些年轻的小屁孩上课。”“你也是啊。”“刚一进门我还以为你学年轻人去染了发,头发都白了,吓死老子了。”刘默笙拍拍胸脯。季老太爷:“染个发可不止好几百块哦,听说有些给明星做烫发的,一次都得好几千呢!”刘默笙:“那烫不起,还得养好身子锻炼锻炼,头发还能黑回来。”季老太爷:“老东西又开始了,今个儿是边境逛完了?怎么突然想起来看我?”刘默笙指了指天花板:“还不是怕你死嘞,看不到最后一眼?”季老太爷有些小孩子脾气,哼声:“要死也得死在你后头。”“不过啊……”他叹了口气,仿佛已经看开似的:“反正早晚都得死的。”“但也得死得舒服些。”刘默笙接话道。说着,眼泪还是不争气地徘徊在眼角。气氛在忽然间,复杂了。不是那么两三句能解释清楚。窗外,雷又响了。雨滴打在玻璃上,稀里哗啦,瓶里乓啷,就好像有人在擂鼓似的,吵啊。好像要走了。刘默笙摘下头顶军绿色的帽子,拍了拍脑袋:“这帽子戴的真难受。”上……面。有颗小星星。“送你了。”当作留念。“好了好了,不跟你扯东扯西,我还得回去逛一逛,看看那群小兔崽子有没有偷懒,看你身体还好,我就放心了。”说着,他起身。季老太爷眼角一紧,这是刘默笙带了五十年的帽子。他忽然意识到什么。“你要去哪?”刘默笙拍了拍大腿,扫扫灰。“去看些人啊,老东西,可一定要活得

久些啊!”“咱们几十年前就约定好了,一旦和平了,就得争取活到九十岁。”“单个数字里九最多,九为尊,老东西,你要活到九十岁啊。”“你到底要去哪!”季老太爷坐直身体,心里的不安越来越浓烈。刘默笙没有回答,走到门口,苍老的背影佝偻着,很累,很累,让人看着很累。他打开门。“没去哪!”“老东西,别担心啊,想我了就戴戴这帽子,闻闻我这陈年老汗味,下饭嘣儿响,啊哈哈。”他走出门。最后转过身,原本的笑容,立刻消失,隔着一道墙壁。留下最后一句:“小枫那孩子的档案啊,你别怪我,我自作主张放出来了,老东西,你安心养病,剩下的事情老伙计帮着,该到时候展露小枫身份的时候,那档案,会放在所有人的面前。”“五年前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,我没能把那孩子照顾好送到老伙计你面前,江城你在老子家踹老子那一脚,老子记着,这没啥好说的,是老子亏欠你的。”“这情啊,得还,我记着呢,要还嘞。”说罢,刘默笙缩了缩嘴,扭了扭屁股又不舍地往前走了一步。“老东西……”“你可一定要活到九十岁啊!”……笔:文笔还是有些青涩,写不出那种味道出来,但还是希望你们能看出这一章的感觉了,写的时候,我是哭了,也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写到这个人,这段剧情,这些话的时候,就想哭,唉。【作者题外话】:有时候想想,年轻真不好,没有那种味道,又回不到过去,人啊,那就算了吧,想想也没啥可想的,就随缘吧,想干嘛就干嘛呗,谁也不能逼着咱们干不开心的事情,顺其自然就行了呗,以前穷的时候照样活,人活着一辈子也不能光图着钱,没啥意思,所以越写越写,写到最后,还是想着,想写啥写啥,有的喜欢看,有的不喜欢看,谁能照顾得了这么多人,笔就一杆,手就一双,写不出牛逼的,就写点自己喜欢的,有钱接着写,没钱切了换下一本自己喜欢的。写作嘛,就该是这个味道,香!另外马上就要到笔的二十一岁生日了,下个月十三号,正好是农历腊月,想偷偷请假一天,行不行!行的话,评论区喷我一条,不准断更,恩,我就不断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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