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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是那两个月,言谨这边的情况并不比吴晓菁更好。
孙力行手上的版权交易红红火火,占满了她绝大部分的工作时间。《蝼蛉记》的案子在庄明亮和周其野两个合伙人的支持下,拿到了所里的批准,按照公益案件的标准签了委托协议,但进行得却不顺利。
起初,言谨还是按照惯例,先发了律师函过去约谈,《火凤青鸾》的作者万馨文根本没有理会。
言谨再通过那个网文平台试图与对方沟通,得到的回应是:平台内部已经调查过了,《火凤青鸾》的情节基本属于原创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。
这TVB字幕般的答复让几个维权的作者更加气愤,志愿者更是在网上广发调色盘。
下面评论还是众说纷纭,有吃瓜的,有骂抄袭的,但也有人说文红果然是非多,说红眼病退散,更有人质疑,你写过时间循环,别人就不能再写时间循环?你敢说时间循环是你的原创?你写过将军女主和海盗男主,别人就不能再写将军女主和海盗男主?将军和海盗这两种职业让你独家垄断了?
事情传播开来,舟缀以及另外几个作者的专栏和微博都被冲得厉害,好在万馨文那边也差不多,大概感觉到了舆论压力,终于发了声音,跟他们约了个时间谈判。
言谨与庄明亮一起参加了那次电话会议,接通之后聊了几句,才发现代表万馨文的律师其实就是那个网文平台的法律顾问。
言谨还打算按照事先定好的提纲开始谈话,庄明亮已经在纸上写了三个字推到她面前:没戏了。
果然,寒暄过后进入正题,对方律师态度不善,笑说:“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表达,而不是思想本身。作品主题、情节、人物角色中的一些特征,并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范围,大家都是律师,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总是懂的吧?”
言谨说:“如果只是主题相近,或者人设类似,或者出现个别类似的情节,那确实不能被认定为抄袭。但如果从作品主题到人物设定、人物关系,再到情节发展,全都能找到相同或者稍微改了一点的元素,那就已经构成复杂完整的逻辑链条,可以被认定是抄袭了。”
对方却还是很笃定,说:“那就是各方理解的不同了,总之我们这边认为不存在雷同,你们要真有这主张,那就起诉吧,看法院怎么判,总这样谈来谈去的也没意义……”
一通电话很快结束,停止侵权,赔偿,道歉,什么都没谈下来。
言谨始终保持了专业人士的克制,直到按键挂断之后才放狠话,说:“那就起诉,谁怕谁啊?”
庄明亮却不看好,摇头说:“我之前就跟你讲过,舟缀的《蝼蛉记》本身篇幅较短,只有三十万字,而且《火凤青鸾》的抄袭也不是复制黏贴,全文两百万字,最后能认定下来相同或者相似的部分可能占的比例极少。”
言谨说:“现在已经确定了五个作者,志愿者继续整理证据,后续还会有人加入,全都加起来,这比例就不低了。虽然集体诉讼在著作权维权上没有先例,但凡事也总有第一次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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