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因纽特里的时候,已经是傍晚了。明明已是初冬,但天气还是燥热的不行,汗水打湿了后背,黏黏的,他感到很不舒服。极端天气的突然出现是在两年前,四季不再分明,每一天,都像夏天一样炎热,太阳的高度角也不再变化,六点而出,六点而落,悬挂中天,仿佛一座浑然天成的巨大时钟。
路边有几个男孩子在玩战争游戏,浑身是泥,还往自己的脸上涂抹了几道类似迷彩的伪装。他们分成两拨——一拨在因纽特里正门外,一拨在门内,潜伏在青砖红瓦小巷之间。
门外的那拨边用泥巴攻击对方,边用稚嫩的声音高喊“开火!”
被攻击者用塑料或木条伪装成的‘枪支’予以还击,嘴里还发出‘突突突’的声音。
有人被泥巴砸中,但不甘心就此被淘汰,便耍起了赖。丢泥巴的小男孩顿时不高兴起来,并指责起对方。两边随之停手,并聚到一起理论起来。
“你被手榴弹炸死了,你出局了。”
“你根本没炸到,我没死。”
“你死了,你必须出局!”
“我没死,我脑壳硬!”
“你耍赖!”
“我没耍赖!”
两小儿面红耳赤地争论,其他人也纷纷加入战局,一时间,或尖锐或低沉的争辩声响起,嘈杂一片。
奈佛在路过他们身边时,不由得叹了口气,心想:这脏的,等会儿回家不全得挨揍啊。男孩可真淘,幸亏我家是闺女。
他很难想象十分爱干净的菲米抹一身泥巴的场景。菲米喜欢穿白裙子白鞋,为了能经常穿这些,她在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自己洗衣服——用洗衣机洗;她还喜欢把屋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——床边桌脚,甚至于衣柜之上,她都会清理。
每次回到家,看见一尘不染的家,他便会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——书本整整齐齐,桌面上只有台灯和纸笔,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统统消失不见,窗明几净,地板明亮,如同新家一般。
当然,最主要的还是菲米的那一声——欢迎爸爸回家。小姑娘在笑,眼里全是期待。他走过去,抱起她,亲她脸颊一口,然后说,“菲米真乖。”小姑娘咯咯直笑,“爸爸辛苦了。”
夕阳留下一抹红光,迅速钻入云端。热气在蔓延,他不自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。他走过正门,踏上青砖小径。
孩子们的争吵声在他身后回荡。
“……那你也炸不死我!因为我是‘镰刀’!”
“你什么刀也不行!手榴弹能把你脑袋炸开花!我爷爷说过,被手榴弹炸死的人,根本活不成!”
“切,真没见识,‘镰刀’可不是刀,而是一个人的名字!”
“哪有人叫‘镰刀’的?”
“他是清风组的大哥!很厉害的!侦探都抓不到他!我爸说了,清风组的人都是高手——子弹打不死,手雷炸不死,上天入地无所不能,还是专门为穷苦人做主的英雄!”
奈佛不禁一愣:这个突然出现的都市怪谈,居然连小孩子都知道了?
据说,清风组是一个专门为别人复仇的非法组织——只要岛民觉得自己的仇恨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,便可以去Z区海边留下一封‘祈愿书’。在清风组确认祈愿人没有任何隐瞒之后,便会替他执行‘复仇’——当然,被复仇人必须是罪恶滔天、恶贯满盈之人才行。
清风组的名声大震是在一年前。性侵虐待无数孩童的罪犯金志真刚刚出狱,便被人割去了脑袋。凶手在现场留下一句话——“去地狱忏悔,才是你真正的归宿。清风组·镰刀。”
金志真的案子在当年就有不小的非议,在他面临结束十二年的刑期前更有民众去岛办公厅抗议——“判他死刑!”
可案子早就判了,岛办公厅又根本不可能推翻既定事实,所以只是对外宣布会对金志真进行长达数年的监控。民众不满,舆论哗然,也就是在此时,网络上突然流传出清风组要取他狗命的消息。
镰刀是在监狱门口杀了他的,就在众目睽睽之下。没人见过他的面貌,更没人知道他是如何下的手,等愤怒的民众和维持秩序的侦探们反应过来的时候,金志真的脑袋,已经掉了。
——不过这些都是传说,可信度并不高。金志真确实死了,但岛办公厅对外的说法是:他是因为心脏病突然才会死亡的。
“小王八羔子,又玩泥是吧!看我不打死你!”一声女人的叫骂,打断了奈佛的思绪。他回过头,看见一位母亲,挥舞着一根掸子,正撵着一个浑身是泥的小男孩。其余孩子一哄而散,抱头鼠窜。不多时,喧嚣声远去,因纽特里的正门处,只留下一道被夕阳拉长的影子。
奈佛笑笑,继续向家的方向前行。
天色暗了下去,脚步声回荡在这条绵长的小巷里,清脆得就像笛声。他看着路边的红砖墙和被光照亮的青石地面想:一转眼,我都在这里生活八年多了,时间过得可真快。在仙宫的那些日子,开始变得飘渺,就像天空上的流云一样,若隐若现。有时,他也会想到伯伦希尔,但他总是记不起来她的样子,他对她印象,停留在了她发疯的瞬间——随风飘动的长发,被黑暗遮挡的脸,和诡异无比的嗓音。
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。他想,还在仙宫内游荡,陪伴着那些残缺不堪的尸体吗?她,为什么会突然疯掉呢?奥丁又为什么会变得那么诡异?……脑袋倒转了一百八十度,他是不是早就死了?
最后一抹光渗入地面,青石小路恢复了原本的模样。有袅袅炊烟升起,煮合成粮的味道随之而来。有风经过,带来一丝舒适的凉意。他舒口气,看向渐渐暗下去的天空,在心里祈祷道:明天别再这么热了,多来些风吧,一身装备糊在身上,还要去巡逻,真心扛不住啊。
这条小径直通家门前,很是安静,平时也不会有人来,这是他在四年前偶尔发现的。走在这里,他可以褪去一身的疲惫,放空自己的思维,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。他很喜欢这里,菲米也是。他曾让她骑在自己的肩膀上,在这里飞驰。
接着,他便胡思乱想起来——
菲米文文静静的,但有些娇气,一不高兴就撅嘴,跟小时候一样。哎,我这个闺女,也不算是太让人省心……胆小,被人欺负了也不说,要不是朱莉发现她背后总被人贴条,我还真教训不了那个臭小子……切,不就是看上我姑娘了吗?居然弄这种下三滥的手段……我闺女才看不上你呢,能配得上我闺女的,得是各方面都突出的天才才行……哎,还是别嫁人了……哪有能配得上菲米的人呢……
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轻响——就像是有小动物攀上了墙体,然后又落下来的声音。他猛地回头,发现身后已经多了一个人。
这是一个奇丑无比的女人——脸是方的,鼻子是瘪的,眼睛小小的,眉宇间还透露着一种仇恨与嚣张并存的神色——他觉得她十分眼熟,但想了半天,也没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她。
这人要干嘛?为什么会在我身后出现?他转过身,警惕地看向她。
女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,然后冷哼一声道,“怎么,不认识了?咱们几年前,还打过一架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