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倾城想了想,继续道:“可以的话也可以把纸弄得稍微厚一些,硬一些,这样也可以将一张纸反正两面一起写。”
季锦书闻言立刻就皱起了眉,摇头道:“就算纸质再厚,稍微有功利一些的人写字便可力透纸背,墨水总归会阴,两面书写,两面全都看不清, 不妥。”
萧倾城:“那硬笔呢?”
季锦书以前倒是没听过这东西,现在一听也知道是萧倾城,想要拿出来新的发明。
当即来了兴趣,询问道:“何为硬笔?”
萧倾城想了想,招来碧翠,“你把我那碳笔给我拿过来。”
萧倾城虽然平时不怎么爱动纸笔,但有时候去研究院的时候,也需要给研究院的人画图看。
研究院那边的图纸都要求到精确到一定程度,还要能看的十分清晰,自然就不能拿毛笔在顶上乱画,最终融成一坨。
让她自己拿石墨做铅笔她也没那个闲心,干脆拿两块木头,把碳棒往中间一夹,也算是一根“高铅度”铅笔了。
季锦书接过碧翠拿过来的“铅笔”,细细打量了一番,之后在纸上试了一下,微微皱起眉。
“与硬笔的用力点不同,使用起来不太习惯。”
至于说为什么不太习惯,自然是因为书写的过程中,他稍微一用力,铅笔炸铅了。
萧倾城看他用使用毛笔的姿势使用铅笔,丝毫不给面子的直接笑出声。
“用法不对,你太使劲儿了。”
说着,像教小孩子一样,双手握住季锦书的手,手把手的教他如何使用铅笔。
起初季锦书用的也不怎么习惯,毕竟以前没这么拿过笔,想要改过来还挺不习惯的。
可是写字写的多了,季锦书就发现了这东西的好处。
先不说别的,起码写个几百个字他都不用蘸墨,而且使用时不用研墨,若是出门在外,想要写些什么东西用起来就是很方便。
配上萧倾城那种被钉在一起的本子,出门在外想要记录一些什么再好用不过。
于是果断点头,“不错。
若是真的能量产,会省去很多麻烦。
注解订书成册,只要记录上所在的页数,翻译起来也会很方便。”
萧倾城也点点头,“可以在开始的几页上写上哪一页里面写的是什么,这就叫目录。
到时候想找什么直接发就可以。”
季锦书听到萧倾城这个主意果断点头,沉思良久,最终道:“若是百家之书皆可用此方式书写,分为上中下册的书本也可以合并为一册,减少印刷量。”
这种名叫铅笔的东西写出来的字极细,是毛笔绝对达不到的承诺。
且不需要比较苛刻的笔锋笔韵,占地方就极小,足可以大大减少书本印刷的篇幅。
萧倾城点头,要不是现在还不是时候,天下未定,且原本的读书人太多,让他们更改自己的书写习惯,相当于多学一门外语有点缺德,萧倾城都觉得可以推广一下简体字。
毕竟即便来这里这么长时间,她看繁体字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烂眼睛,特别复杂的字还要反应半天。
“那到时就让翰林院那边先学会如何使用铅笔,然后将翰林院的藏书全部抄写一遍,由匠人们刻板,之后再行印刷。”
季锦书点头,“正好,若是日后奏折也可以用此法,倒也可以省些力气。”
虽然如今的奏折不像是之前用竹简那样,一天得批好几百斤的竹简,但如今这奏折也并不轻,至少跟一张纸是比不了的。
若日后只有正式的文书用毛笔,其余专用铅笔,许多事情都会轻便许多。
二人商量好之后,萧倾城就把制造铅笔的方法交给碧翠,并让她拿一根铅笔,一起送到研究院,让他们自己研究出软硬度适中的笔。
想着铅笔写出来的字时间久了容易模糊,萧倾城干脆又弄了一个带墨囊的钢笔剖析图,一同让碧翠交给研究院。
萧倾城在新朝大搞特搞基础建设,可除了新潮以外的其他国家早就已经打疯了。
新朝宛如虎狼之师,在短短的几天之内,成功将南召太后逼至南召边境,整个南召落入新朝手中。
南召百姓们因为新朝的政策,比原本南召的政策好上太多,除了一些文人以外,没有任何人反对新朝统领整个南召。
而那些文人们之所以对新朝没有什么好印象,也不是因为新朝的政策不好,而是因为新朝攻打南召这件事儿本身不合理法。
真正反对新朝入驻南召,是因为爱国情怀的总共也没有几个。
南召太后被新朝大军追赶至南召边境的一个小城内。
手下三万将士将小城围的和铁桶一样,站在城墙之上与城墙之下的新朝军对峙。
即便是最后的江山,那也依旧是他们南召的江山。
只要他们还在,南召就还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