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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心患·“的确美人。”(第1页)

没过几天,沈孟枝就后悔了。

楚晋得了鹦鹉,简直如虎添翼。他人在禁足中出不来,就派鹦鹉去挨家挨户地传信,一时之间,书院整日纷纷扬扬地下鸟毛雨。

这鹦鹉尤其喜欢往宋思凡的雅室跑。宋思凡是名门出身,但与这书院的诸多富家子弟不同,宋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。燕陵三朝以来,宋家共出了五位大儒,其中就有宋思凡的父亲和兄长。

宋家家主宋晓岚,向来以清正廉洁为教条,瞧不起当朝徇私受贿之事,两袖清风亦自得,箪食瓢饮而自安。长子宋长风,是当朝诗圣,字字值千金。

宋思凡自幼深受父兄耳濡目染,在诗词文墨之道颇有造诣。不知怎的,楚晋那只名贵宝贝鸟也喜欢吟诗作词,一人一鸟不打不相识,很快就成了知己,惺惺相惜日日为伴。

齐钰为这事还找沈孟枝发了不小的牢骚,说有了那只鸟后,宋思凡压根不理他,搞得他整日无所事事,没事就往萤室跑。

沈孟枝一开始还觉得他这是玩笑之言,遂一笑置之。直到这些时日,他也亲眼见识了一下那只鹦鹉的文采斐然。

也不知道是得了楚晋的指示,还是鸟成了精,从某天开始,它开始频繁出入沈孟枝的门户。

沈孟枝睡醒披衣下榻,它便站在窗台上吟“云鬓半偏新睡觉,花冠不整下堂来”。

沈孟枝在院中修花理枝,它便摇头晃脑道“人比花娇花无色,花在人前亦黯然”。

沈孟枝煮茶闲看远山、抚琴来伴雨声,它便跳到桌案踱步而吟“满室天香仙子家,一琴一剑一杯茶”。

……

如此种种,多不可数。

这鹦鹉像是得了一句诗,就要跑来沈孟枝这边实践一番,炫耀一遭。若非它确实是只鸟,他简直有种被人调戏的荒唐感。

沈孟枝无可奈何,忍无可忍,终是杀去了宋思凡的雅室。

宋思凡抱着鸟,听完他的陈述后直喊冤:“师兄,我对天发誓,绝对没教它这么多!”

他怀中鸟儿尾羽苍翠,养尊处优,黑漆漆的眼珠扫了沈孟枝一眼,格外应景地吟道:“美人卷珠帘,深坐颦蛾眉。”

沈孟枝:“……”

宋思凡:“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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