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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历史军事 > 晋末长剑 > 第二十七章 有亿点点病(给盟主莘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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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雨之中,箭矢突然破空而至。

正大包小包走出某个高门大院的西兵惨叫连连,纷纷扑倒在地。

包裹滚落在地,露出了美丽的丝绢一角,很快就被鲜血染红。

有人大喊大叫,又想冲回来时的大院,不巧院中正有人往往涌,人人喜气洋洋,还扛着几个婢女妇人,顿时撞在一起。

“嗖!嗖!”箭矢再至,对密集的人群造成了巨大的杀伤。

西兵直接被射懵了,更失去了抵抗的勇气。

劫掠玩女人的时候,谁他妈的还着甲啊!这仗没法打,先跑了再说。

沙沙的脚步声越来越近。

“举枪!”

“刺!”

士兵们排成整齐的阵列,机械地按照命令递出长枪。

在这一刻,训练成果体现了出来。即便敌人没着甲,士兵们仍然下意识地往脸、脖子、大腿等部位扎去。

动作迅猛、有力、精准,瞬间造成了恐怖的杀伤。

三五成群的敌兵陷入了混乱之中。

有人想抵抗,招呼袍泽们结成战斗小组。

有人想逃跑,扔掉了一切能扔的东西,转身狂奔而去。

还有人试图往大街两侧的民宅内躲藏,寄希望逃得一命。

“噗!”红抹额在凄风冷雨中轻舞飞扬,势大力沉的重剑从上方斜斩而下,只听“咔嚓”一声,一名西军小校的脖子被劈开了大半,随之而来的是喷涌而出的鲜血。

邵勋一脚踢开软掉了的敌人尸体,举步向前。

鲜血染红了他的甲胄,腥味扑鼻而至,令人作呕。

但强烈的刺激过后,他仿佛觉醒了什么基因一样,浑身涌起了无穷的力量,还有——

暴虐的杀戮。

“咔嚓!”这次的头颅直接滚落在地,溜溜转了一圈后,停在一个泥水坑中,尚未闭合的双眼还带着恐惧和绝望。

黄彪快走两步,带着身后的甲士紧紧跟上,围护在邵勋身旁。

到处都是“噗噗”的声响,那是长矛捅入肉体后的死亡音符。

有敌人负隅顽抗,很快就被密集攒刺而来的长枪给捅了个对穿。

有贼众试图躲避,民房中的百姓拼死抵住大门,不让人进来。

“啊!”惨叫声响起,刚刚还趾高气昂的西人被长枪钉死在门板上。

没有任何悬念,数百兵像推土机一般,沿着并不宽阔的大街稳步向前。所过之处,尸体满地,鲜血汇如溪流。

“夫战,勇气也!你怕,敌人也怕。你狠,敌人就会逃跑。”邵勋哈哈大笑,还不忘鼓舞士气。

敌军长矛捅在他的铁铠之上,发出刺耳的刮擦声,他看都不看,重剑劈斩而下,敌人的半个肩膀被整体卸下。

“啊!”惊天动地的惨呼声响彻整条大街,鲜血如同喷泉般飞溅而出。

邵勋举着重剑,继续向前。

他的头脸之上满是鲜血,几乎糊住了眼睛。

雪亮的剑身之上,血迹斑驳,腥臭味冲天而起。

没有一丝害怕,浑身的细胞都在欢呼,久违的感觉不断复苏。

他甚至感觉到了身体的轻微颤抖,那是发自灵魂的兴奋。仿佛眼前的不是血肉地狱,而是饕餮盛宴一样。

怕不是有点大病!

但这种感觉来得刚刚好,娴熟的技艺、勇敢的意志以及残忍的杀心结合在一起,他化身为一台病态高效的杀戮机器。

他能预判敌人的动作,以至于敌人像是可笑地自动送到他的剑刃下一样——这是用节奏在杀人。

他总能打在敌人最难受的位置上,让他手忙脚乱,最后被斩于剑下——这是用经验在杀人。

他浑身浴血,吼声如雷,像是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鬼一样,往往能夺人心魄,先手毙敌——这是用勇气在杀人。

他杀人的招数太多了,简直信手拈来,面对不同的敌人,瞬间就能使出最合理的方法,用最简练的动作、最快的速度,消耗最少的体力,解决当面之敌。

技艺娴熟的新人,或许也能杀死当面的敌人,但绝不可能像他那样举重若轻,体力消耗最少,动作一点不拖泥带水。

妈的,杀人都杀出艺术感了。

“饶命……”一名满脸稚气的敌兵哭丧着脸,踉跄后退,见到邵勋加快步伐,绝望地向前捅出长枪。

枪杆被邵勋夹在腋下,黄彪眼疾手快,刺出长枪。

“噗!”敌兵流着眼泪,捂着腹部,软倒在地。

无数军靴从他身上踏过,军阵一往无前。

黄彪用余光瞟了眼督伯邵勋,嘴角抽了抽。

他怕了,幸好督伯是自己人……

杨宝在后面远远看着,只觉尾椎骨上生出一股寒意。

什么阴谋诡计,就是个笑话。你再智计百出,在邵勋这种残暴的实力面前,终究太过空洞——是的,在杨宝眼中,邵勋就是那种残忍暴虐的武人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,什么人都敢杀,让人发自内心地恐惧。

或许,他和张方是一类人吧。

******

雨越下越大,已经没人用弓了,战场上的一切都回归最原始的肉搏。

三百多战兵从辟雍出发,一路向北,过国子学、雨花寺、牛市等,杀出去了好几里地。

贼军屁滚尿流,遗尸数百,散乱得不成样子。

邵勋浑身已经湿透,血水顺着剑刃流下,滴答滴答,溅起一朵又一朵血花。

西面也响起了猛烈的喊杀声,那是平昌门大街。

驻扎在那一片的应是牙门军某部,人数不详。他们动手比这边晚,但终究是动手了。

听声辨战况,牙门军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,杀声一直向北,往平昌门的方向延续。

能有人呼应,这种感觉真好。同时也从侧面说明,洛阳守军暂时还能拧成一股绳,大都督司马乂的命令还是管用的,至少部分管用。

邵勋回头看看跟随而来的军士们,发现第一排换了不少新面孔。

战争,总是会死人的,哪怕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,依然会死不少人。

再后面,糜晃的幢旗还在,听那密集的脚步声,似乎多了不少人,莫非有城南百姓自发跟随?

“打胜仗,容易不容易?”邵勋将重剑扔给王雀儿,换了一把新的,笑问道。

“有督伯在,何敌不可破?”黄彪避开了邵勋的眼神,大声回应道。

老实说,他有点害怕这种眼神。

凶狠、嗜血、暴虐,带有淡淡的血红之色,与往常平静、温和、睿智的模样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
按鬼怪志异中所写,督伯莫不是被什么老鬼附身了?

“督伯如此神勇,令人叹服。”弃弓捉刀的李重用略带崇敬的目光说道。

曾几何时,他虽被委任为队主,但一直板着张脸,没太多开心的模样。但经今日一战,看着邵勋身先士卒,一路砍翻西兵的勇烈场景,脸上突然有了几分笑意。

这般勇武之辈,在宿卫军、牙门军中当个幢主都够了。跟着这样的人厮杀,确实更容易活下来。

“既如此,还有什么好说的!”邵勋哈哈大笑,重剑往前一指,道:“但随我行!”

“但随我行!”黄彪、李重二人热血冲头,扭头向身后大吼。

“但随我行!”军士们喊声破天,士气高昂得无以复加,纷纷应道。

“但随我行!”声浪一直向后,传出去很远。

夫战,勇气也。

他们这幢人的底子本就不错,又是自愿当兵,被邵勋前后整训了一年有余,军纪肃然。

如果说临战之前,还有些许紧张、怀疑的话,那么经过刚才这么一阵的冲杀,信心暴增,士气也达到了很高的程度。

菜鸡互啄的战争,在装备水平没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,谁的士气更高昂,谁的赢面就更大。

于是,深秋冷雨之下,数百热血男儿排成整齐的阵势,在军官的带领下,沿着开阳门大街,墙列而进。

雨水冲刷不尽刀枪上的鲜血。

仓促集结起来的敌人被他们一冲而散。

溃兵哭喊着向北逃窜,与迎头而来的援军撞在一起,陷入了更大的混乱之中。

没人给他们调整的时间。

三百多人加快了脚步,成列逐奔,鼓噪而进,将人数远超他们的西兵杀得狼奔豕突,抱头鼠窜。

邵勋哈哈大笑,提着滴血的重剑,朝正在拨转马首,试图逃窜的一名敌军将校用力斩下:“给我人马俱碎!”

“噗!”冲天的血柱飚起,却是重剑斩在了马身之上。

马儿痛苦地嘶鸣着,将敌军将校甩落马下。

邵勋顾不得拔出卡在马身里面的重剑,抽出步弓,直接套在落地的敌将脖子之上,用力一勒。

“死吧!”他满脸狰狞之色,肌肉虬结的双臂猛然发力。

敌将的脊背被死死压着,挣扎不得,片刻之后,脸上满是青紫,舌头都伸了出来。

邵勋又抽出匕首,也不管敌将是死是活,一点一点就将头颅割了下来。

“督伯威武!”军士们见着,纷纷大呼。

当是时也,马血淋得邵勋满头满脸,深秋冷雨之下,竟然还冒着丝丝热气。

血泊之中,他拎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玩意面露微笑,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战利品。

残存的敌军远远见着,发一声喊,惊恐散去。

这人怕是跟张都督一样,有点病。

“追!”邵勋将人头甩在一边,随手捡起一杆长矛,大踏步向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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