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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女生耽美 > 恶女穿七零,虐渣搞钱嫁兵哥哥 > 第322章 祖孙俩看男人的眼光一模一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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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景林父亲当初能从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,就是因为这男人不是小白脸,长年在外跑生意,皮肤黑,浓眉大眼,还有股英气,赵芳华就喜欢这样的。

“奶奶好!”

沈枭恭敬地问好。

“汉斯先生好,翠姐好!”

沈枭一一问好。

“快坐,小翠你去泡茶。”

赵芳华精神好了不少,这些日子她喝了唐念念给的灵泉,身体比往日好多了。

翠姐泡了茶,笑呵呵地递给沈枭,看他的眼神特别慈祥,她一生未婚,无儿无女,家里亲人也都没了,对唐念念的感情就像对亲孙女一样,此时她看沈枭,也跟看自家孙女婿一样。

“谢谢翠姐。”

沈枭接了茶,放在桌上,还拿出了礼物,是一块美丽的红翡,拳头大小,红得耀眼,是他在邻国执行任务得到的。

“奶奶,第一次见面,送您的!”

沈枭将红翡双手递给赵芳华,自打知道念念喜欢翡翠后,他最近接的任务,基本上是邻国的,为的就是收集翡翠。

赵芳华眼睛一下子亮了,捧着红翡爱不释手: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种亮闪闪的东西,太美了,小沈你眼光真好,谢谢你啊!”

她喜欢所有的宝石,所有亮闪闪的东西,凡是值钱的她都喜欢。

“念念也喜欢亮闪闪的。”

沈枭眼里含笑,看来念念不仅模样像奶奶,爱好也像。

赵芳华笑得眉眼弯弯,虽然六十多了,可她面上却出现了少女的娇态,笑眯眯道:“我孙女就是像我,念念,我收集了好多宝石,以后都给你!”

“好的!”

唐念念一点都没客气地收下了。

赵芳华更加开心了,把玩了一阵红翡,就让翠姐收了起来,沈枭给翠姐也带了礼物,是一枚金手镯,还是足金的,刚刚唐念念从空间里拿出来的。

翠姐不喜欢宝石,她和唐老太一样,只喜欢金子。

“哎呀,我也有礼物呀,谢谢小沈。”

翠姐对礼物也很喜欢,沉甸甸的,分量可不小。

汉斯先生也有礼物,是一个玉制的鼻烟壶,这洋老头喜欢收集这些小玩意儿,他对这个礼物也很满意,开心收下了。

“小沈收着。”

赵芳华拿出了一个厚厚的红包,里面是五千美金,第一次见面,长辈得给见面礼。

汉斯也给了红包,翠姐同样给了,不过金额没那么多,但也不少了。

三人给的红包,加起来都超过一万美金了。

前两天,他们也给了唐念念这么厚的红包,两人的红包加起来,都能当富翁了。

沈枭接了红包后,转手就给了唐念念,他都养成习惯了,挣的钱都让念念管。

赵芳华和翠姐都露出了欣慰的眼神,这一点强过百分之九十的男人,很不错。

“念念,你真不去我那儿吗?我的公司急需你去管理呢!”

赵芳华还没死心,自打生病后,公司她就交给外人打理了,但她更想把公司给孙女,唐长川和唐长风是男人,自己能打拼,她也会给两个孙子一笔钱。

但公司和大头的财产,她想留给孙女。

虽然三个孙辈她都爱,但赵芳华对唐念念的感情更深一些。

或许这就是眼缘吧,她第一眼看到唐念念,就觉得无比亲切。

“奶奶,我暂时还不想出国,你的公司让大哥打理吧,他能力足够的。”唐念念劝道。

虽然赵芳华有了她的灵泉,不会早逝了,但身体伤了根本,恢复到以前是不可能的,只能慢慢养着,而且老太太上了年纪,也不能太过操劳。

赵芳华没再劝了,同意了唐念念的方案。

“等我回去后,就把公司交接好,最后的时间我要在沪城生活,落叶归根啊,年轻的时候我体会不到这种感觉,现在我老了,终于明白了,却时光太匆匆!”

赵芳华叹了口气,神情惆怅。

年轻时她只向往自由,想去外面看世界,甚至还瞧不起留在家乡的人,就像井底之蛙一样, 没有一点见识。

当年她和唐景林父亲分开,也有这个原因,她劝这男人把生意转移到国外,当时国内战火纷纷,军阀割据,各种各样的洋人在华夏土地上喧宾夺主耀武扬威,这样的环境实在不适合做生意。

但那男人却坚决反对,还说唐家人就算死,都要死在故土,决不会去洋人的地盘生活,两人为此争执,越闹关系越僵。

赵芳华轻叹了口气,她现在有些理解那男人了。

可唐家最终还是去了国外,她在国外见到过大房那几个孩子,生活虽然还是富足,但远远比不上曾经唐家的奢华,那个趾高气昂的大房太太,到了国外后就水土不服,没两年病故了。

当时她在国外已经站稳脚跟,还出手帮了大房的忙,也打听到儿子留在了沪城,大房并没带上她儿子出来。

她还得知,那个倔强固执的男人,因为不肯屈服于日本人,厂子被炸毁了,那男人气急攻心,临死前做好遗产分配,还让大房太太带孩子们去国外避祸。

赵芳华眼前仿佛出现了个面容严肃的男人,冲她说着狠话:“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!”

真让这男人一语成谶了,这几十年她再没踏足过故,这大概是上天对她的惩罚吧?

“我登机的时候,他特意赶了过来,想挽留我,还说我一定会后悔的,我当时说,绝对不会后悔!”

赵芳华没头没脑地说了这句话,虽然她没指名道姓,但大家都知道,这个‘他’,应该就是唐念念的亲爷爷。

“那您现在后悔了吗?”唐念念问。

赵芳华摇了摇头,轻声道:“不后悔,如果我不走,就永远只是他包养的金丝雀,我爱过他,但我更爱自由!”

哪怕去了国外最开始的几年,她吃了很多苦,还差点丢了命,她也没后悔过。

她宁愿在外面接受暴风雨的撞击,也不要生活在温暖安全的金丝笼里,当一只乖巧听话没有主权的金丝雀。

“除了自由,我还爱金钱!”

唐念念很认真地附和了句。

自由和金钱,二者都不可抛。

赵芳华愣了下,笑得眼泪都出来了,伸手在她头上轻轻抚摸,“我也是这样想的,所以离开你爷爷时,我要了好大一笔钱。”

她最好的年华都陪着那男人,还给他生了个儿子,要一笔钱不为过,赵芳华一点都不觉得自己物质,她只是比别人更务实,更爱自己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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