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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其他类型 > 七零:最强军官被末世美人拿捏了 > 第228章 终于想起精神病院的周斯仁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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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谁?”

床上的周老头突然出声,睁开眼,从枕头底下拿出了抢。

唐念念立刻进了空间。

她从空间里能感知到外面的情况。

周老头拧亮了灯,举着枪,神色警觉,但什么都没发现,刚刚仿佛是他的错觉,可他真的感觉到了屋子里有人。

“领导,出什么事了?”

保镖们也惊动了,跑了过来。

“刚刚好像有人。”

周老头说了句,几个手下立刻分散,将房子周围都查看了一圈,没有发现。

“睡吧,可能是老鼠。”

周老头放心了,最近休息不好,或许真是他搞错了。

等手下们出了房间,周老头也没了睡意,坐在椅子上想事,想着想着,他手伸向桌上的茶杯,捧起来往嘴边送。

喝完了杯里的水,周老头舔了舔嘴唇,这水的味道有点苦,但也可能是他嘴巴发苦,最近睡眠不好,嘴里也总是苦涩。

周老头并没多想,他又倒了杯水,喝完后就回床上睡觉了。

过了许久,周老头才沉沉睡去。

唐念念从空间里出来了,迅速翻窗走了。

果然是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,用不着她亲自动手,这老头自个喝下去了。

她放的是电池里的粉末,周老头的生命进入倒计时啦。

大概能拖半年?

唐念念记得以前看过新闻,这种粉末会引起血液中毒,就算后世先进的医学治起来都很麻烦,现在更不可能,甚至查都查不出来。

而且这种重金属中毒不会很快发作,应该能撑到周老头离开唐村,这样就和唐村没关系了。

回到家里后,唐念念便上床睡了,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她出过门。

沪城军区。

沈枭又执行任务回来了,这回的任务很简单,他没费多少力气,奖金虽然不高,可他不嫌弃,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嘛。

“邪了门了,周斯仁那小子跑天上去了?周斯明也死了,真是见鬼了。”

沈枭去找明振兴汇报任务情况,才到门口就听到了明振兴的自言自语,不由心里一咯噔,糟糕,他把精神病院的周斯仁给忘了。

关几天了?

沈枭心虚地计算了时间,好像有十来天了,应该还活着吧?

不过周斯明怎么死了?

这家伙不是在博物馆上班吗?

平时还一副清心寡欲,表现得对任何事都没兴趣的样子,怎么也掺合到这是非里了?

沈枭敲门:“报告!”

“进来!”

沈枭推门进去,明振兴看到他,笑开了花,亲自泡了茶,一阵嘘寒问暖。

“晚上去家里吃饭,你婶子想你了,说给你做罗宋汤!”

“不去,明慧在家。”

沈枭拒绝了,明慧是明振兴的女儿,十九岁,部队文工团的歌唱演员,总是缠着他。

明婶对他确实很好,经常给他做好吃的,给了他许多温暖,可自打和念念在一起后,沈枭突然开窍了,明白了很多道理。

明慧对他好,是因为想和他搞对象。

明婶对他好,是想让他当女婿。

都有目的。

他虽然感激明婶对他的好,但没到以身相许的地步,他只喜欢念念,其他女人看都不想看。

沈枭懒得委婉,直接了当地说明了不想去吃饭的原因。

明振兴脸色变了变,笑骂道:“你小子就不能给我家小慧留点面子?非得说得这么直白,我闺女哪差了,又漂亮又温柔,多好!”

“我觉得没念念好。”

沈枭实话实说,在他心里,谁都比不上念念。

而且他连明慧长啥样都没记住。

明振兴气笑了,在他脑壳上重重弹了下,没好气道:“哪天把你那个唐念念带过来,我好好瞧瞧,到底长啥天仙模样,把你迷得鬼迷三倒的!”

“比天仙好看!”

沈枭表情特别认真,天仙他没见过,但肯定没念念好看。

“是是是,你家唐念念比嫦娥都好看!”

明振兴懒得和这小子争,以前还真没看出来,看起来冷心冷肝,没有七情六欲的沈枭,居然还是个情种。

自打和唐念念处上对象后,张口闭口都是念念,听得他肉麻死了。

“明叔,刚刚门口听你说,周斯明死了,是怎么回事?”沈枭问道。

明振兴变了脸色,说起周家最近发生的邪事。

“别提了,这周家最近挺晦气,接二连三出事,周斯亮还在床上躺着呢,周斯仁失踪到现在还没找到,周斯明又死了,还是死在唐村,你说这周家怎么一个两个都往唐村跑?”

明振兴想不明白,唐村那儿有什么宝贝不成?

周斯仁去唐村下乡,生死不知。

周斯明还要跑去唐村考古,小命搞黄了。

周老爷子总共五个孙子,也就这三个大的有点出息,下面两个小的,一个比一个不像话,周斯仁要是再找不到,周家损失可太大了。

不说灭门之灾,也算是元气大伤了。

沈枭沉了脸,周家对唐家宝藏,还真是不死心呢。

他知道,周斯明的死,和念念肯定有关系。

活该!

“或许周斯明的命数到了!”

沈枭淡淡地说了句。

“谁知道呢,周老爷子也去诸城了,周斯仁这小子还没找到呢!”

明振兴随口说了句,他对周家的事没兴趣。

而且周家最近几年,行事越来越霸道,其实有不少人是有怨气的,只不过不敢表露出来,明振兴以前勉强算是周老爷子手下,但后面他调来了沪城军区,就和周家走远了。

明振兴也看不惯周家的行事作风,或许越和沈枭说的那样,周斯明的命数到了吧。

沈枭眼神闪了下,起身告辞。

“这趟你有三天假,好好休息!”

明振兴没再提晚上回家吃饭的事,他最不喜欢强人所难。

闺女喜欢沈枭,要是两情相悦,他自然双手支持。

可沈枭有对象了,那这事就别提了,他明振兴的闺女,家世品貌都不差,犯不着低三下四地讨好男人。

哪怕对方是他当成亲儿子一样的沈枭,都不值得他闺女舔上去!

“走了!”

沈枭离开了办公室。

天黑了,沈枭开车离开了军区,半夜到达了精神病院附近,他停好了车,快步赶了过去。

精神病院一如既往地安静,只有几盏昏暗的路灯亮着,发出微弱的光。

沈枭熟门熟路地穿过电网,直接到了三楼铁门。

“天王盖地虎!”

“宝塔镇河妖,组织派我来接重要证人!”

沈枭熟练对上了暗号,还从包里拿出一把奶糖,念念和他说过,这两个秀儿最喜欢吃奶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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