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实在,方明华除了上课,很少和廖润博接触。
而且方明华发现,对方似乎也很少和别的学员接触,独来独往,就是和同宿舍班上年龄最小的钱余亮关系好些。
今天能主动送来稿子,方明华心里有点惊讶,不过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,招呼他进来坐。
“方老师,这是我写的一篇,你看看。”廖润博说道。
是一个短篇,名字叫《走进意外》。
写的是一个叫做李条的农村青年,在城市的一个遭遇,一个意外的遭遇。
故事开始的时候,李条就像一片飘零的树叶,在街上胡乱地走着,他不知道他要去什么地方,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,他只知道一直地往前走。
他的身上就有三块钱,就是这三张烂纸币,使他在街边摸到了一台大彩电,那是残联发的“残疾彩票”。
李条觉得自己需要的不是彩电而是钱,就把彩电卖给了一家电器商店。李条就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意外.
最后负伤进住了医院。等到出院的时候,身上的钱已经没有了,与故事开始的时候一样,只剩下了三块钱。
不同的是,那三张纸币已经变成了三个冰凉冰凉的硬币。看着那三枚硬币,李条想哭。
他掂着那三个硬币一瘸一瘸地在街上走着,朝着最初摸奖的那个地方走去。但那里已经空荡荡的,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……
作者用平静的语气叙述了一个普通青年,“获奖”导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,没有过多的煽情,没有崇高的理想,都是挣扎于原生态的日常琐事之中。
方明华很快想到一个词:
新写实。
看来,在先锋文学如日中天,大有压倒一切的形势下,有年轻人开始新的写作尝试。
方明华并没有告诉廖润博你这是新写实写作手法,将来会是文坛上下一个写作热点。
平心而论,这篇就现在这样子,写的相当粗糙,远远比不上池莉那篇《烦恼人生》。
当然,那也是几经修改之后的作品。
方明华仔细看完后,对坐在沙发上的廖润博说道:“廖润博,你这篇整体还是不错的,但还需要进一步修改,譬如这里。”
方明华拿起稿子,指着其中一段,廖润博赶紧起身凑过来。
“主人公李条,摸奖这一段写的太琐碎,这不是的重点,重点是摸奖以后的各种遭遇,所以这里写简单点。”
“还有这里,有点煽情。”方明华指着另一个地方说道:“要保持一点的疏离感,作为一个旁观者观看李条这个人的生活,别轻易发表各种感慨.明白了吗?”
廖润博沉默了下,点点头。
“明白。”
“拿回去修改一下,然后再交给我。”方明华说道。
“好。”
廖润博回到自己的宿舍,正在看书的钱余亮急忙问道:“廖大哥,伱那篇,方老师说怎么样?”
“他说总体还可以,但还有些问题,让我拿回来修改完再交给他。”
“那不是很快就要发表了?”
“还早呢,不知道要修改几回。”廖润博语气淡淡的,但脸色也掩饰不住露出喜悦。
对方没有一口回绝。
“廖大哥,如果你这篇刊登了,要请客喽。”钱余亮打趣道。
“好!”
廖润博很痛快的答应:“不说了,我赶紧得修改。”
这一天,廖润博的宿舍熄灯很晚。
第二天早上一大早,方明华刚吃完饭回到宿舍,廖润博就拿着修改好的稿子来到他房间。
“修改好了?”
“嗯”
“你先坐。”方明华招呼声,拿起稿件认真读起来。
果然,这一稿要比上稿好的多。
但某些段落以及遣词造句依旧有点问题,方明华干脆拿起钢笔帮他修改起来。
两人边讨论边修改,整整一个早上,又被改的面目全非。
“差不多了,就这样。”方明华把稿子交给廖润博。
“你拿回去誊写一遍交给我,我准备发表在六月份的《延河》上,稿费按照千字十元怎么样?”
千字十元,不算高。
但对于他这个名气不大的作者而言,已经很不错了。
“谢谢方主编。”廖润博赶忙说道。
“不用谢对了,你准备用本名还是取个笔名发表?”方明华想到一个问题,问道。
“我有个笔名,叫鬼子。”
“鬼子?!”方明华感到很惊讶,竟然有人取这样的笔名。
“我们老家,鬼子并不是坏人,还有鬼子警察,有鬼子老板…很多聪明的小孩,小时候几乎都被叫做鬼子。”廖润博解释道。
呵?
“那行,按照你的意思,把笔名署上。”
第二天,方明华就把廖润博这篇寄回西京,并附上了意见。
但令他没想到的是,仅仅过了两天,这天下午就有自己的来信。
当方明华从传达室里拿到自己的信,一看信封的字迹就是白苗写的。
不会这么快就接到来信而且还回信过来吧?
而且这挂号信显得特别厚,好像里面寄的是稿子。
方明华回到宿舍拆开一看,真的是一份稿件
竟然是池莉的成名作《烦恼人生》!
哎呦
前段时间,方明华给池莉写一封亲笔信约稿,但一直没回音。
他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没收到,或者是收到后并没有打算给《延河》投稿的意愿,没想到竟然直接把稿件寄给《延河》杂志社。
只不过,白苗又把稿件寄给我是什么意思?
吃不准?
里面还附有白苗的一封亲笔信:
“方主编,我接到武汉一个叫池莉的女作家,说是接到你来信约稿,所以就寄来这篇《烦恼人生》。”
“这是一篇很奇怪的,不像现在文坛流行的先锋类,有点像以前的现实主义,但是它却没写重大题材,写的是印家厚这样非常普通的一个人的生存状态,他的日常生活,鸡毛蒜皮的事,而且作者描写非常客观、冷静,不带感情色彩所以我拿不准就给你寄来了。”
果然是把握不准啊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