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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决定再去一次。这次带了相机。如果拍到证据,警察就不能不管了。
日记到这里戛然而止。
后面几页被撕掉了,只剩下参差不齐的纸边。
顾清盯着那些被撕掉的页,心脏狂跳。小娟果然去拍照了,而且很可能拍到了什么。但照片呢?日记里没说照片去哪了。
也许照片就是她从照相馆拿走的东西。然后她就被灭口了。
顾清继续翻找。在墙角一个破柜子的底层,他发现了一个铁盒子,没有锁,但生锈了,很难打开。
他用螺丝刀撬了半天,终于撬开了。
里面是一些零碎的东西:几枚纽扣,一把梳子,还有……一个胶卷。
135胶卷,黑色的塑料壳,标签上写:“柯达 Gold 100”。生产日期是1998年。
这应该就是小娟拍的胶卷。但为什么没洗出来?是她没来得及,还是不敢去洗?
顾清把胶卷小心地收进背包。这可能是关键证据。
继续搜查。在卧室的床板下面,他发现了一个暗格——很浅,只有一掌深,里面放着几样东西:一把钥匙,一张折叠的纸,还有一个小布包。
钥匙很旧,铜质的,上面有“永固”两个字,应该是某种储物柜的钥匙。
纸是一张手绘的地图,画的是槐安路一带,标了几个点。其中两个点用红圈圈了出来:一个是44号,旁边写着“照相馆”;另一个是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地方,写着“博古斋”。
博古斋?听起来像古玩店。
布包里是一撮头发,用红线扎着。头发很长,黑色,发梢有点枯黄。旁边用纸条写着:“苏婉的头发,7月7日取。”
顾清盯着那撮头发,感到一阵寒意。小娟不但拍了照,还取了苏婉的头发。她是想留作证据,还是……有别的用途?
他把钥匙、地图、布包都收好。现在他有胶卷、有地图、有钥匙,线索多了起来。
但最重要的,还是地下室。
如果小娟真的进去过,那入口一定在某个地方。44号的一楼铁门后面,很可能就是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