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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医检验后推断,高金凤是被凶手用钝器突然击打头部,当场倒地死亡。凶手杀害她之后,将她的尸体拖到了配房,还锁上了房门,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。至此,这起案件彻底变成了一起灭门惨案,母女三人无一生还。
现场勘查继续进行,民警在高金凤的房间里,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。屋内的衣物被翻得乱七八糟,显然凶手在寻找什么东西,可桌面上还留着少量的现金,并没有被拿走。民警初步判断,这可能是一起因财杀人案,可很快,这个假设就被推翻了。
在房间的一角,民警发现了一些烧焦的残留物,经过仔细清理,他们找到了一张烧得只剩下一角的纸片。经过辨认,这竟然是一张5万元的存折。要知道,1998年的东鲁村,村民们世代以种植玉米为生,年均收入不足2000元,5万元在当时,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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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向坤大队长分析道:“凶手既然能找到藏得这么隐蔽的存折,说明他有充足的时间在现场翻动,可他却把存折烧了,没有拿走一分钱,反而对王二妮实施了侵犯,还毁了她的容貌。这说明,凶手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财,很可能和王二妮有着某种私人恩怨。”
村民们反映,王二妮姐妹和母亲都是老实人,平时与人无冤无仇,很少和人发生争执。唯独王二妮,已经33岁了,却一直没有出嫁,甚至连一个对象都没有。有人说,是因为王家条件好,王二妮眼光高,看不上村里的小伙子;也有人说,王二妮之前谈过恋爱,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分手了,之后就一直单身。
警方结合现场情况,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很可能是情杀。凶手应该和王二妮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感情纠葛,因为爱而不得,最终恼羞成怒,残忍杀害了王家母女三人。可问题是,村里没有人知道王二妮曾经谈过恋爱,更不知道她的恋人是谁,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。
为了尽快找出真凶,1998年5月21日,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二天,民警们调来了警犬,协助案件侦破。由于凶手在作案时,几乎翻遍了屋内所有的角落,留下了明显的气味,警犬很快就有了反应。
警犬在前面引路,侦查员们荷枪实弹跟在后面,沿着王家宅院的小路一路追踪。警犬跑得很快,短短两分钟,就把民警们带到了相距王家不足500米的一间破败民房前。这座民房的主人,是本村的村民余三春,平时很少在村里露面,性格也比较孤僻。
民警们立刻警惕起来,以为凶手就藏在民房里,于是小心翼翼地冲进院子。可院子里空无一人,房门虚掩着,像是主人匆忙离开时留下的。就在民警们感到疑惑的时候,警犬突然跳到了屋内的床上,对着一条沾满血迹的男人长裤狂吠不止。
这条长裤是黑色的,裤腿上的血迹已经干涸,呈现出暗红色。民警们小心翼翼地将长裤提取下来,作为关键物证。就在这时,一名侦查员发现,民房的墙壁上,刻着许多歪歪斜斜的文字,有的清晰,有的模糊,内容大多是“王二妮”“我爱你”“我恨你”“死”之类的字眼。
种种迹象表明,余三春和王二妮之间,有着不为人知的感情纠葛。警方推断,余三春很可能就是这起灭门惨案的真凶。他在杀害王家母女三人后,匆匆逃回自己的民房,换掉了沾满血迹的长裤,来不及关门,就仓皇出逃了。
可余三春到底去了哪里?警方在村里展开了全面的排查,走访了余三春的所有亲属和邻居,却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。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的时候,一个意想不到的消息传来:余三春竟然主动回到了东鲁村附近。
民警们立刻行动,迅速将余三春控制住。此时的余三春,面色憔悴,眼神恍惚,身上布满了灰尘,看起来像是在外面游荡了很久,没有睡过觉。面对民警的审讯,余三春没有反抗,很快就承认了自己杀害王家母女三人的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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