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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徒儿你无敌了,下山娶媳妇儿吧! > 第1021章 洪荒之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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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……

差钱吗?

叶天傲差钱,可他手里有的是物资!

即便是虫晶在这里不值钱,那也是一笔恐怖的财富。

当初和虫族厮杀那么多年,以百亿为单位的虫族,人类积攒的虫晶可谓是山海一般的多。

更不要说叶天傲了,一个洪荒之主,能少了好东西吗?

叶天傲手中,更是有大批的高等虫晶!

普通的虫晶是十个神恩钱一个,可叶天傲手中只是比普通虫晶好百倍的高等虫晶,估计几座山是有的!

刚才拿出来的普通虫晶,本来就只是夜枭预备的小钱。

夜枭太熟悉世界上的魑魅魍魉了。

他不相信,到了圣人的世界,就会改变。

青龙等人本来还对夜枭的做法觉的很是幼稚。

都是圣人境界,或者至少也是准圣,怎么也得要点脸吧?

可他们现在明白,夜枭才是正确的。

夜枭突然出手,蓝耳的脑中一片混沌,等他回过神来,顿时满脸苦涩。

他麻了……

他没想到,他居然被夜枭直接种下了仙力种子……

准圣在圣人面前,是真的连玩具都不算。

他们冒险出来做这种生意,早就准备好了发生意外的后果。

可这么突然的被种下了仙力种子,还是让他叹息,果然自己也逃不脱。

“哪里可以兑换大批的虫晶?”

夜枭这才问道。

蓝耳这个时候一下就诚实了……

“主人,这里的世界,买房子其实没必要。”

“谁会在这里真正居住呢?”

“来这里的圣人,无非是来交换自己需要的物资。”

“或者通过神道城,去往其他城市,或者通过这里,去往更深处的混沌洪荒探险。”

“真要买房,何不去天帝城。”

“天帝城才是真正普通圣人买房的地方,这里,除了城主的亲信和跟着城主混的天道圣人,这里买房,等于给城主白送钱。”

“当然,只要主人足够强,找个合适的地方,自己建城,那当然是最好的。”

叶天傲顿时心动了。

其他人都心惊了。

神道城,拥有数万圣人,却实际上只是个偏僻的小地方啊。

天帝城……

拥有百万圣人,周围更是统合百城,是如今这个被称为阿特斯洪荒的真正中心城市。

而神道城这样的只有几万圣人的小城,整个世界,足足有数千之多!

这个世界,到底多庞大?

到底多可怕?

这世界上,到底有多少洪荒?

青龙等人都忍不住额头冒汗。

他们原本就算走出洪荒,也认为,即便是外面,那天道圣人和圣人,也必定是稀罕物,是极少的。

可没想到,这个世界,天道圣人……根本不算什么。

甚至,天帝城的城主,据说是大道圣人!

更甚至,天帝城的大道圣人,都有至少几十个。

叶天傲都忍不住心里苦笑:炎夏洪荒,原来只能算是一个荒僻的乡下小地方。

踏出洪荒,才是这修炼者世界真正的第一步啊!

不过,叶天傲微微抬起头,傲然一笑。

那又如何?

炎夏人族能从蝼蚁一般弱小,一路走来,如今都已经走出了洪荒,有资格参与这更强的世界了,将来,必定是炎夏的!

神道城肯定不能呆,但是自己建城……似乎是个好主意。

有了自己的城市,就有了自己的地盘。

那才能算是在这里立足。

蓝耳还要继续说,叶天傲摆摆手:“哪里有安全的旅店?”

蓝耳当即摇头:“但凡这里的旅店都不安全。”

“你如果拿出大笔的财富资金,很容易被人看到,旅店的老板立刻就会通知背后的圣人来抢夺。”

“而且,城里至少一半的旅店,都是城主开设的。”

“你一旦暴露财富,城主都会亲自出手抢夺。”

叶天傲:“……”

尼玛,已经知道这个世界很残酷,可没料到,这是一点脸都不要啊。

“那哪里安全?”

夜枭皱着眉头看着他。

蓝耳连忙低声道:“城外……”

“城外最危险,有危险的混沌洪荒兽,外面也是杀人越货之地。”

“但是,城外却也是相对最安全的。”

叶天傲明白他的意思了。

“知道了。”

说着,叶天傲看一眼青龙:“试试他们的成色。”

要在这个世界立足是必然的!

不能在这里立足,炎夏人族早晚也会被这众多的圣人洪荒毁灭。

要存在,就必须更强!

青龙看着叶天傲,微微皱眉:“会不会太过匆忙?”

“这里只是我们离开洪荒的第一步,先了解一下吧。”

往日里高傲的青龙,如今都忍不住的小心翼翼起来。

实在是这个世界,骤然超出他们的想象太多。

圣人多如狗的世界!

他知道,叶天傲是要想办法和对方动手试试。

可他们从踏出天道之门,到来到城里,总共才几个小时?

对这个世界,他们还近乎一无所知。

叶天傲刚要说话,一向很牛逼的白虎此刻都低声道:“还是先了解一下吧。”

四师娘轻轻说道:“天傲,在这里,我们是孤军奋战。”

“我们是真正没有任何背景力量的。”

“一旦有所失手,恐怕会波及家里。”

陆神风看看叶天傲,他看到了叶天傲眼里的不甘。

但是他也清楚,如今炎夏刚刚走出洪荒,还太过稚嫩了。

叶天傲确实是很强,但是好虎架不住群狼啊。

在这里,叶天傲可没有一个人抗衡一个世界的本事。

“天傲,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。”

陆神风终于开口了。

叶天傲看看陆神风,微微点头。

对陆神风,叶天傲是极其尊重的。

尤其是在统筹局势,谋划全局这方面,叶天傲不如陆神风。

叶天傲点点头,看向蓝耳:“去找个地方住下。”

“夜枭,弄一点普通虫晶换掉,不要太显眼了。”

夜枭当即知道该怎么做。

蓝耳立刻带着他们走到另一条街,找到一个不算起眼的旅店。

这里的旅店……虽然说是旅店,但是也有着堂皇大气。

这是个和人族很相似的种族开设的酒店,但是不是蓝耳族,而是一个更像狐狸的种族。

洛狐族,是这个世界比较擅长经商的种族。

洛狐族的酒店,也是这个世界中,各个城市里唯一可以不受城主制约的旅店。

当然,也别指望他们是好东西。

但是相对来说,他们还是讲究那么一点点的。

一个神道币住一天,一个住宅小院。

在这里,任何旅店的住宿单位都不会是一间两间的房子,而是只要住,就必定是一个小院子,相对独立,不受外人打扰的。

毕竟大家都是修炼者,必要的时候疗伤或者修炼,都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地方。

走入小院子,小院子有数千平米大小,一座小楼能住二十个人,外面是栽种的一些花草树木,条件很不错。

但是一天就一个神道币,着实是不便宜。

但是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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