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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重生的我选择与天后领证 > 140 小蝴蝶煽动翅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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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见他们的谈话,余欢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,埋头刷洗着碗筷,心情却无法言喻。

他的思绪飘得很远。

如果林有容这尊送财童女,白给一百万不算,那么举报通缉犯领赏的那二十万,才算是他的第一桶金。

此际却感觉,这二十万,并不是其中的最大收益。

假如通缉犯吴飞翔没有因为他的举报,而提前伏法,那么其在年后便会再一次作案,杀害一对新婚夫妻后行迹败露,逃之夭夭。

并且,包庇这个外甥的胡奶奶也会因此良心不安,最终选择一头撞死。

上辈子。

新闻提及男性死者,也只是用谭某某来代替,然而他作为同一个镇上的人,案件就发生在毗邻的隔壁村,却无比清楚是叫谭志远。

想到这里,不禁感慨万分。

他本意只是为了搞钱,事了拂衣去,小蝴蝶煽动翅膀,自己的行动,却真真切切阻止了一场悲剧的发生。

此际刚过晚上八点四十,余欢已经躺在舒适的温暖被窝里。

手机成了他唯一的消遣。

他滑动着手机屏幕,随意地浏览着天涯论坛上的帖子。与此同时,偶尔与忙碌中的林有容有一搭没一搭聊几句,话题简单而日常,主要是彼此分享了一下晚上吃的什么。

在他发的那条消息下面,林有容昨晚十点二十三分回复了两条消息:

‘啊?我想等一下跟你通视频!’

余欢微笑着,指尖轻敲九宫格键盘,回复了一条消息给林有容:

‘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,就是向你问候早安,啵啵~’

这一觉余欢睡得是天昏地暗,格外香甜,直到太阳高挂,灿烂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的脸上,他才悠然醒转。

夜幕降临万籁俱寂,只有远处偶尔传来极富穿透力的犬吠声。

饭后。

余欢放下手机,深吸了一口气,缓缓闭上了眼睛,不一会就睡着了。

发完消息后,他精神抖擞地从床上爬起,随手抓起床头柜上的衣物,匆匆套在身上。

林有容晚餐是绿豆芽和眼肉牛排,还有五颗草莓,一个猕猴桃。

解锁屏幕一瞧,映入眼帘的仍然是与林有容的聊天界面。

充实的一天过后,些许疲乏涌上心头,他的眼皮开始沉重地打架,头也开始不自觉地摇晃。

醒来后,带着几分慵懒,伸手从枕头边摸出手机。

余欢稍作歇息,他对电视节目并无多大兴趣,电脑也故障了,只能早早地进行洗漱,然后钻进了被窝。

‘好困,容容我先睡觉了~’

最后发出一条消息,结束断断续续的对话。

看着这些文字,余欢的心里涌上一股暖意,千里之外的沪上,这姑娘还记挂着他。

在农村,生活以一种悠闲自在的节奏徐徐展开,即便这里毗邻繁华的市区,也依旧保持着那份宁静。

因此,即使老谭没有带两包和气生财上门,即使没有红包作为报酬,有这个千丝万缕的缘分在,他也一定会很乐意帮忙写礼簿。

‘真睡啦?’

他一边整理着外套夹克的扣子,一边走下楼梯。

堂屋里空无一人,来到后院,唯见吴老师正在院子里晾晒衣服,阳光洒在她身上,投下一片长长的影子。

吴老师听见稀稀拉拉的脚步声,目光从他那凌乱的鸡窝头移到沾满泥渍的板鞋上。

“你看看你,这么大的人了,还不知道收拾自己。”吴老师眉头微皱,不满地看着余欢,“你中午还要去写礼簿,这副样子怎么见人?”

余欢尬笑,伸手往后捋了捋额前乱七八糟的刘海:“妈,我以前的衣服都太幼稚了,不爱穿。家里还只有一双篮球鞋,现在也不爱穿这玩意。”

吴老师叹了口气,继续往晾衣架上挂着衣物:“那你把鞋脱了,我给你刷干净。”

闻言,他去换上了老余的拖鞋,回来时将鸿星尔克黑色板鞋放在水龙头的边上,旋即开始刷牙。

牙膏泡沫带着清新的绿茶味,在口腔中弥漫开来,让他感觉精神一振。

吴老师很快晒完了衣物,拿着一块湿毛巾走过来,在余欢浑身上下左擦擦右擦擦,将他身上的泥渍和灰尘擦掉。

“你昨天钓鱼又没换衣服,身上还有泥巴,邋里邋遢的怎么见世面?”

余欢仰头漱了几下口,吐掉口中的泡沫,站姿挺拔如松柏,任由吴老师为他擦拭着衣物。

随口问道:“老头子呢?”

“我怎么知道?”吴老师没好气地开口,“他闲不住的,又出去溜达了吧。”

余欢微微一笑,提议说:“那我等下打电话给他,一起去吃席。”

“伱一個人去做代表就好了。”毕竟只是朋友关系,吴老师摆摆手,“我和你爷爷就在家吃。”

“做什么代表?我是去写礼簿的!一辆车过去几分钟就到了,又不要你们走路!”

吴老师沉吟片刻,微微点头:“嗯,也行。”

余欢刷完牙后洗完脸,一身干干净净,清清爽爽,坐在后院的小板凳上。

此时阳光正好,微风不燥。

老神在在晒了一会太阳,顺便给余老爷子打了一个电话,叫他回来,开车一起去吃席。

盖因时候已经不晚,所以吴老师只下了半碗面条,上面还盖了一个荷包蛋端给他。

余欢就跟大老爷似得,接着吴老师伺候过来的筷子,说了一句“谢谢妈”,随即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
面条爽滑可口,荷包蛋鲜嫩多汁,味蕾得到了极大的满足,但因为量少,五脏庙满足不了一点。

少顷老爷子回来,余欢穿上被吴老师刷洗干净的板鞋,三人规整一番,旋即坐上宝马出发。

老爷子坐在副驾驶座上,左摸摸右瞧瞧:“我听人说有容这车得五十多万呐?”

得。

这才过一晚,消息就已经传开来。

“这款车型最便宜的也要三十多万,她这辆车的配置具体多少钱,那我就不知道了。”余欢把着方向盘,车速开到五十码,注意力大部分放在路沿,别等下有人不看路就直接蹿出来。

坐在后排的吴老师插话:“耀文说这车得要五十多万。”

余欢点了点头:“那应该差不多,耀文是专业的,他懂车。”

余耀文在星城县的丰田4S店做汽车销售,对汽车的价格和配置自然了如指掌,比较懂行。

阳光透过车窗洒在身上,温暖而舒适。

风驰电擎,余欢很快便驱车抵达镇上最大的酒店。

此时才十点多,宾客尚未大量到来,道路两边的停车位还很空旷。

随意在酒店前停稳后,三人一起下车。

就在余欢刚刚关上车门的瞬间,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。他掏出手机,看了一眼来电显示——是一个没有备注的本地号码。

他按下接听键等待三息,听筒里传来老谭的声音:

“喂,小余啊,你来镇上大酒店了没有?”

听见这话。

余欢转头看着酒店前面的红地毯,以及高大的充气拱门,上面有恭贺新婚志喜的字样。

这样的排场在村镇的婚礼中并不常见,一般都是在家里举办,自己请车队,请村宴厨师和婚礼司仪。

“谭伯伯,我们已经在门口了。”余欢说。

“那好,我这就出来接你。”

老谭话音刚刚落下,余欢举在耳际的手机,便非常干脆地响起“嘟嘟嘟”的忙音。

余老爷子望着眼前的喜庆场景,倏忽对余欢说了一句:“你跟有容什么时候办婚礼,正式把她娶进家门啊?”

“暂时没有这方面的计划。”余欢面色如常:“我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,部门刚刚建立,我作为副主任忙得焦头烂额,嗯,她工作上也差不多。”

爷孙俩随口交谈间,老谭带着一位身穿玫红色小西服的年轻女人,从酒店大门款步而出。

人逢喜事精神爽,老谭脸上洋溢着笑容,整个人显得格外精神焕发。

还未到跟前,手里便已经迫不及待地掏出了烟盒。

两帮人一碰头,他递了支烟给余老爷子,同时声音洪亮地依次跟他们打招呼:“余校长——吴老师!”然后目光转向余欢,笑容满面地说:“小余啊,今天可就辛苦你了。”

“谭伯伯,还是那句话,举手之劳而已。”余欢粲然一笑。

老谭点点头,侧过脸庞,暗暗对他挤眉弄眼,接着介绍起身边的年轻女人来:“这位是我的亲侄女,名字叫谭溪,今年二十四岁,等会你们一个记礼簿,一个收礼金,男女搭配干活不累!”

余欢似乎没注意到老谭的暗示,只是简单地对谭溪打了个招呼:“你好。”

谭溪目光落在余欢的脸上,抿了抿嘴,然后主动伸出手来:“初次见面,请多多指教。”

可能是参加喜事的原因,妆化得很浓,按照他的眼光,有林有容这珠玉在前,也就一般般。

余欢礼貌地与她握了握手,一触即分。

随即微笑着,对老谭打趣说:“谭伯伯,下次可就要轮到您喝我的喜酒了。”

老谭和谭溪同时愣了一下。老谭忙不迭地问道:“小余你已经谈对象了?”

“都已经订婚了。”余老爷子在一旁吞云吐雾间,插了一句嘴。

老谭听后抬起胳膊,笑着拍了拍余欢的肩头:“那好啊!小余,我就等着喝你的喜酒了。”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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