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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都市言情 > 草原装杯如风,唯我疣猪蓬蓬 > 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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啪啪啪!

鸵鸟宽阔的脚趾踩在地面上,发出啪啪声响。

两只鸵鸟冲着刘畅紧追不舍,并没有分散。

‘嘿,这玩意还挺机警。’

刘畅听着身后的脚步声,知道这两只鸵鸟一起行动,要是他跑远,它俩大概率一起停下来。

当即,他决定给鸵鸟家族再添一把火。

跑出四五百米后,刘畅猛的转向,启动狂猛版V8发动机,朝着鸵小宝的方向冲去。

身后的两只鸵鸟立马加快速度,朝着刘畅追击。

刘畅的巅峰时速能拉到七十,鸵鸟只能在他屁股后面吃灰。

守护鸵小宝的两只成年鸵鸟不敢上前驱逐刘畅,怕他又来一次转向穿插,只能把鸵小宝保护在身后。

眼看距离越来越近,刘畅故意发出一阵桀桀桀的狂笑声。

十来只鸵小宝吓的瑟瑟发抖,有鸵小宝受不住惊吓,转身逃跑。

刘畅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。

大部分动物在面对猎食者时,因为恐惧害怕的情绪,无法做出最明智的决策。

之前刘畅拦住落单鬣狗那一战,翠花以及疣猪三拉纷纷跑路,一样的道理。

鸵小宝并不比疣猪聪明多少。

原本有两只成年鸵鸟保护,刘畅想要击杀鸵小宝,必须绕过两只成年鸵鸟。

现在有几只鸵小宝逃跑,主动跑出了成年鸵鸟划出的保护圈。

刘畅立马转向,朝着逃跑的鸵小宝跑去。

两只成年鸵鸟想要保护逃跑的鸵小宝,又放不下身后的鸵小宝,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声。

鸵鸟不会鸣叫,它们发声的时候,脖子会迅速充气变的粗大,然后发声。

刘畅不管身后追击自己的鸵鸟,更不理会保护鸵小宝的鸵鸟,瞄准自己的目标,迅速接近。

鸵小宝的速度并不快。

十秒钟不到,刘畅冲到一只鸵小宝面前,一蹄子踢飞。

鸵小宝还没落地,刘畅张开嘴咬住,速度不减,火速逃跑。

追击的两只鸵鸟同样发出愤怒的呜呜闷声,紧紧咬在刘畅屁股后面。

刘畅特意放慢速度,给鸵鸟一种‘我再加把劲,这逼就不行了’的感觉。

两只鸵鸟追着刘畅跑出将近一公里,还没有放弃。

刘畅回头瞟了一眼,心想仇恨是拉够了,该怎么把这两货分开。

‘草,我一打二妥妥的,直接干就完了。’

刘畅很快改变想法。

身后两只鸵鸟,他杀一只放一只不就行了。

倒不是他慈悲为怀,主要是一次杀两只,他短时间内吃不完。

纯属浪费。

刘畅停下脚步,松开嘴。

啪嗒一声,鸵小宝掉在地上。

体型最大的成年鸵鸟,愤怒的冲到刘畅身前,提起脚趾就是一记猛蹬。

鸵鸟的猛蹬不如长颈鹿,但威力不小。

毕竟是体重两百多斤的大型生物。

刘畅灵巧闪避开来,一记铁山靠顶在鸵鸟长长的脚趾上。

鸵鸟纹丝不动,转身又是一记猛蹬。

刘畅迅速后撤,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小短腿,再看鸵鸟粗壮的脚趾。

他明智的放弃了施展蹄子猛蹬的招数。

另外一只鸵鸟也提起脚趾,对着刘畅踢去。

连续几次闪避后,刘畅来到体型最大的鸵鸟侧方,脑袋一甩。

锋利的獠牙如同长剑,直接穿透鸵鸟脚趾厚厚的皮层,继续深入,又穿透脚趾内的骨头,从另外一侧贯穿而出。

呜!

呜!

鸵鸟发出痛苦的大叫。

一击得手,刘畅快速拔出獠牙,拉开和鸵鸟的距离。

鸵鸟用单根脚趾站立,另外一只脚趾血淋淋,疼的它不敢落在地上。

另外一只鸵鸟吓了一跳,恐惧刘畅的可怕战斗力,又想保护受伤的鸵鸟首领,陷入两难中。

‘果然好杀。’

刘畅嘴角咧开,露出一丝狞笑。

他猛的提速,朝着鸵鸟冲去。

鸵鸟发出惊慌的呜呜声,想要逃跑。

但脚趾被洞穿,别说逃跑,就算轻轻落在地上站立,都让它犹如割肉一般疼痛。

单脚趾站立的鸵鸟,在刘畅眼里和一大块肉没有区别。

他径直冲到鸵鸟侧方,再次甩头。

獠牙洞穿鸵鸟仅剩的一只好脚趾。

两只脚趾被洞穿,鸵鸟倒在地上,发出痛苦的嚎叫。

另外一只鸵鸟直接崩溃了,转身逃跑。

正合刘畅的心意。

他已经收获了一只鸵鸟,击杀另外一只,对他来说没有意义。

不如作为储备粮先放着。

看着地上痛苦不已的鸵鸟,刘畅心善,见不得它太过痛苦,上前想要给鸵鸟提供帮助。

没想到鸵鸟不识好歹,强行提起脑袋,想要攻击刘畅。

啊哒!

刘畅一记飞踢,蹄子踢在鸵鸟粗壮的喉咙上。

鸵鸟脑袋倒在地上,连呜呜声都发不出来。

‘忍一忍,很快的。’

刘畅哼哼两声,獠牙刺入鸵鸟的喉咙。

鸵鸟呼吸困难,身躯不自觉的挣扎,抽搐,很快失去声息。

刘畅嘴里叼着鸵小宝,獠牙上挂着鸵鸟的颈脖,寻找附近的洞穴。

他不可能拖着两百多斤的鸵鸟跑六十多公里回去,那样太累了,而且路上不安全。

旱季末期,野狗群,鬣狗群,狮群都在疯狂寻找食物。

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鸵鸟,足以让食肉族群豁出身家性命和他血战到底。

刘畅倒不怕它们,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。

寻觅了七八分钟,刘畅找到一处洞穴,拖着成年鸵鸟进入洞穴内。

先从鸵小宝吃起。

鸵小宝看着小,实际上也有三十多斤的体重。

足够刘畅饱腹一顿。

至于身躯庞大的成年鸵鸟,刘畅慢慢吃就是。

甚至他想着把自己的短刀取来,把鸵鸟切成一块块的肉,分三四次运回去。

想了想,刘畅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六十多公里太远了。

跑一趟得一个小时出头,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。

而且接下来他还得狩猎鸵鸟族群,不如直接使用这个临时洞穴,等鸵鸟肉吃完,旱季也该结束了。

下午时候,刘畅啃食了一顿鸵鸟肉,随后他把洞穴用枯黄的杂草盖住。

回去族群那边。

接下来好几天,刘畅都在两边洞穴之间往返。

早上进食之后,他便在地面上练习功法,中午在临时洞穴中休息。

回族群之前,再吃一顿。

让自己进食和练功的效率最高。

一周时间充实的流失。

刘畅拖着鸵鸟残骸走出洞穴,走了五六百米才丢在地上。

那个临时洞穴他还有用,不想把残骸丢在边上,引来食腐动物。

沿着记忆中标记的位置,刘畅怀着激动的心情,来到鸵鸟之前活动的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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