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写小说!”
“什么?”林父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林牧平淡道:“写小说能挣钱,我想试着写小说……”
一话一说,不止林父懵了,就是旁边的四小,同样惊呆了。
良久,林父才又问道:“你识字么就写小说?拼音你都不会……”
“不会就学,我看有的小孩三四年级就开始看小说了,想着也不用认识太多字……”
不会就学……
这理由太强大,强大到林父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的地步,想了好一会,也找不出训斥林牧的理由,只能摸着大光头,闷着回了东间。
五本小说,倒是先给林父当了消遣。
林牧也是无奈,自己这个七岁身躯太小,就像是一头初生不久的幼兽,根本无法离开巢穴觅食,只能想这些“歪点子”了。
摇了摇头,林牧照顾好鸡崽鸭崽后,就开始给四小做起饭来,瞧着小萝莉在那看着小鸡啄食的可爱样子,不由得暗自悲伤。
这哪是什么小媳妇,分明是当闺女养了,只怕十几年照顾下来,小萝莉长大后,自己恐怕也下不去手哇……
……
江小柔却没这些复杂想法。
对于她小小的脑瓜来说,生活的所有目标,就是玩耍了。
只可惜,往日里喜欢带她一块抓鱼的林牧,这段时间却是喜欢独处起来。
“a……o…………”
听着林牧念着那些拼音,江小柔放轻了手上动作,瞧着林牧在后院面色古怪地“认真”看着小学课本,那些从邻居家借来的旧书,江小柔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。
只不过,让她全身自豪的,是林牧那快速的学习速度,只不过七八天的功夫,就把那一年级的拼音书,学了个通透。
剩下二年级、三年级的课本,也“慢慢”进入林牧手中的样子……
江小柔满脸崇拜,林牧却尴尬难受得要死,只如那些套路流玄幻小说里,男主角装B一般,尴尬万分!
想想看,在一本仙侠小说中,男主角初露锋芒,把宗门内一个天才给打了脸,路人甲便道:“哇!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未知数X求解方程?这可是三年级才能掌握的神通!眼前新入门的猪脚在一年级,其他同阶连加减乘除都不会时,竟然就使出这种神通!恐怖鱼丝!恐怖鱼丝!”
尬都尬死了!
尤其是自己偶尔还要装作懵懂地,去问那些小学生,就更是难受了!
由是此故,林牧干脆就把家里那本破旧的《新华字典》拿上,再带上《射雕英雄传》,往那田野草地里一躺,一看就是一上午。
没有人,正好温习一下金大的名作。
对于第一本小说,林牧准备写“无限武侠”类的,之所以选择这个题材,实在是因为市场情况。
在1997年这个时期,传统武侠已经末落,黄易的《寻秦记》在电视剧播出之前,还没在大陆火起来,玄幻、仙侠、都市这些后世热门的小说题材,还没有合适的读者土壤。
目前小说市场上,“武侠”算是进入了回光返照的末路时期。
一方面,读者的武侠情结仍旧根深蒂固,另一方面,市场上却是烂俗武侠横行。
“新人作者,最好先写同人小说练练笔”,这可是后来网文圈的经验之谈,在金大告江南之前,都没出过武侠名家状告网络作者写同人的事情生。
松软的草地上,林牧翘着二郎腿晒着太阳,周围放羊的小孩远远瞧着他,俱都有些敬畏。
林牧自学的事情,在村子里根本瞒不住,一些家长在听了这件事后,抓住家里顽皮的小孩就是一通训:“你瞧瞧别人家孩子小牧,别说拼音,就是一些简单字都会了!还会加减乘除算式!这才几岁,小学二年级都要学完了!那可是小学二年级的姿势!
人家这么小,就会这么多姿势,长大了那还得了?
你看看人家!你也不跟着学学!”
这样的风声,甚至还引起小学里几个老师的注意,在考较过林牧的功课后,兴奋地又是赠送作业本,又是借书给林牧,称赞家乡出了个好苗子。
瞧着林牧“进步神速”,林父高兴中,又夹带一丝不安:自己的儿子,可是直言要写“大薄子书”的!
甚至于,在这一两个月的功夫里,林牧已经准备弃了小学的课本,除了偶尔查下字典外,其他时间,就一直拿着武侠小说啃!
村里其他人家的武侠小说,已经被林牧盯上了!
这也是旁边小孩对林牧敬畏的原因:家长说了,要是敢看林牧手里的“大薄子书”,逮着一回打一回!
什么堵不如疏?
大薄子书就是洪水猛兽,就是精神垃圾!
……
对于这样的看法,林牧毫不在意,这话要是拿到前世,恐怕会被人笑话死。
手里一本破旧的武侠小说被合上,上面显出四个字《紫衣神剑》!
这是最寻常不过的一本武侠小说,不过其中有两个设定,让林牧很有兴趣。
第一,就是里面把“十二生肖”设定成十二路绝学武功,主角一部部搜寻蕴藏绝学的“玉石”,给人一种“集宝”的快感。
第二,就是里面主角的兵器,明着是萧,内中却含着一道三丈余长的极薄紫刃,通过机括弹出,任他再是强横的横练高手,也强攖其锋。
凭借着这柄兵器,每次新出个反派,就吹得仿佛天下第一高手一样,正道无人可敌。
可是主角就这样“君子藏器于身,伺机而”,每每一路横扫,把对手捅成马蜂窝。
至于主角遭受暗算,掉下崖后获得秘籍,并且和妹子交合疗伤、练功的桥段,就不值一提了。
在林牧看来,男主角的这柄萧,已经可以称得上是“金手指”,有了网络小说的几分意思。
从书页中取出纸笔,林牧想了想,在上面写了两行字。
“《紫衣神剑》,神兵,秘籍收集,《兵甲武经》废天地、灭生灵,神裂歇宁清”。
而在这两行字之前,已经写满了一页多的稿纸,俱都是林牧记下的灵感。
就在林牧认真整理着灵感时,天色也已经渐晚,到了晚上四五点钟,该回家做饭了。
“咯咯!”
远处麦田飞出一只花枝招展的……
林牧眼前一亮:“竟然还有野鸡!”
PS:感谢暴君送的一个舵主,想想也是蛮新奇的,当初的萌新读者,现在变成了精品大神,还罩着我,为我哥心酸,难道他真的凉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