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虞煜不爱吃鱼,纠结了一会儿,还是很给面子地舀了一小碗,默默地用汤匙搅动着白汤,偷瞄着公子的表情。
秦观之平日甚少喝鱼汤,那股难以去除的土腥味让他却步,所以每当处理鱼肉的时候大多会选择红烧或者炙烤。
浅尝一口,汤味醇厚,鲜有腥味,比他想象中的好喝太多,不禁心中暗暗称奇。
“阮姑娘,这道吉鱼汤是我喝过最好喝的鱼汤了。”说完,又夹起一块鱼肉,却惊奇地发现鱼块里居然还夹着口蘑。
“阮姑娘,是因为加了口蘑,汤色才会变得那么白吗?”秦观之震惊了,今日阮初音做的每一道菜都带给他极致的味蕾享受,让他欲罢不能。
阮初音也不私藏,大方地道出秘诀:“不是。在做这道菜时,下锅前先要热锅,再把鱼放入煎炸。等表皮变成金黄色再放入沸水,这样熬出来的汤底才会又白又鲜。加入口蘑是为了提味。”其实再加点豆腐和胡椒口味会更好,但是这里食材和佐料有限,所以才用口蘑代替。
秦观之默默喝着鱼汤,脑中思绪翻飞,眼神渐渐变得黯淡起来。
“秦公子,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吗?”阮初音见他情绪有恙,微微拧起了眉头。
虞煜手里的汤匙一顿,偷偷瞄了眼公子。暗忖八成是为了钱的事儿发愁。
公子身上有多少银两,花了多少银两他掰着手指都能算出来。干脆把那些贵到离谱的书籍卖了得了。这回他把将军和夫人气惨了,不仅断了财路,连着仕途也给他断了。就算参加了会试也没用。除非他把妻主给带回去。譬如。。。心念及此,不禁又朝着阮初音偷偷瞄去。
“我在镇上看中一个铺子,只不过铺主只售不租。”秦观之坦言道。
“噗。”虞煜一个没忍住呛了一口。果然,公子是为了银子发愁。
阮初音眨了眨美目,问道:“铺主开价多少?”
秦观之沉默了片刻回道:“一万两。”
“那么贵?公子,这价都快赶上都城了。”虞煜惊叹道。
雾水镇只不过是一个三线小镇。开价一万两,这是拿公子当肥羊宰呢!
“这个铺子有两层楼高,位于雾水镇最好的地段。铺主姓陈,是开粮米店的。本来答应以每月五百两出租,半年一签。哪知过了一天他就改主意了。陈老板说隔壁的“花满楼”有意用九千两盘下他的铺子,如果我愿意拿出一万两,就诚心卖给我。”秦观之口吻闷闷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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