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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女生耽美 > 人人都爱于休休 > 人人都爱于休休 第141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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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妹妹?

还是一个可以在他办公的时候自由进出,随意打断视频会议还被邀请入座的妹妹?

大家都疯了!

私底下到处询问。

有人说,可能总裁办公室的人会知道一些。

不过,总裁办没有一个人敢说。

问?问就是不知道。

前台的几个小妹,也是一副“我知道但不告诉你们”的样子,讳莫如深。再然后,才有看不过眼的下属,把【最美CP】的资料发给这群不怎么关注八卦新闻的老高管。于是,“闯入霍先生书房的女孩儿”终于有了姓名,引来老高管们不放心的私下调查。

于休休回到卧室,发现心脏砰砰乱跳。

“太尬了!”她给谢米乐说了误闯书房的事情,然后不无遗憾地说:“早知道我换件衣服化个妆再去啊,这篷头垢面的样子,丢人。”

谢米乐笑得快要直不起腰来,“可惜不能看到现场!有视频吗?发我一个。我想看看你的丑态。”

于休休呵呵冷笑:“你想多了。我脸小,怎么都是好看的。”

谢米乐:“啧!”

于休休:“不信?”

谢米乐:“信,所以你那两个客户究竟谁介绍的,破案了吗?”

于休休一头雾水,“我也想知道啊?问他们,只说是朋友介绍,看过网上的装修案例,可是,我这才入行多久,能有几个装修案例?这不扯的么?”

谢米乐:“可能又是你的哪个仰慕者。所以呢,你下午还要不要去见客户?”

于休休看了看时间,想到霍仲南的那张脸,“我想去啊,几天没出门,我都快要长霉了。可是……好吧,我去。”

为了“讨好”霍先生,于休休简单地收拾一下,去了厨房。

几个工作人员看到她来,说要自己做菜,都紧张得不行,怕她把自己手指头剁了。

在他们眼里,于休休就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,大家都认为她只是图一时新鲜,做个样子给霍先生看,没有想到,她拿起菜刀就能切,条,丝,块,样样精致。不仅会做菜,做出来的菜还有模有样,很能打。

大家都服气她了,赞不绝口。

可是,霍仲南开完会下楼,看到她像个兔子似的蹦来蹦去,当场就黑了脸。

“你不是在生病?”

“我没病啊?”于休休解开围裙,洗了个手,摸自己的额头,“没发烧,头不疼,眼不花,还能笑——”说笑就笑,她咧嘴笑出几颗整齐白皙的牙,冲他做怪脸。

“我做菜是因为我想讨好你呀,霍先生。”

霍仲南皱皱眉,“非奸即盗。”

“……恭喜你,说对了。”于休休笑盈盈地冲过去,拉住他的胳膊,把他拖向餐厅,指着桌上冒着热气的食物,一脸亮色。

“当当当当,快看,怎么样?想吃吗?”

霍仲南脸色稍稍缓和,捏住她的手。

“下不为例。”

“下次你想吃,我还不做呢!”于休休扬了扬眉,忽然想到自己的目的,又软了脾气,把他拉到座位上坐好,低声说:“我要去工作。我不能再宅下去了,再这样,我会憋死的。”

霍仲南双目微闪。

好半晌,他慢声问:“和我一起在家,不好吗?”

呃!好是好,但有谁能天天宅家不出门的?

认真说,于休休认为霍仲南的生活方式是有问题的。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,这大好的时光,美丽的世界,居然没能激发他的一丝半点的兴趣。每一天,他就像个囚犯一样把自己关在屋子里,这不是浪费好光景吗?

“我觉得闷。”于休休实话实说,“你在家时间长了,不难受吗?”

霍仲南看着她,不说话。

于休休与他对视着,突然有点胸闷气短。

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,对自己不了解的人和生活,不会随便置评,她突然又觉得,霍仲南的经历与她不一样,也许这才是他认为舒服与安全的生活方式。

所以,她的话可能是伤害到他?

“休休。”

霍仲南突然唤她。

“嗯?”

于休休猛点头:“你说。”

霍仲南问:“你是想离开我,还是想去玩?”

呃!这不是个送命题吗?

于休休想了想,“我想工作,也想玩,但不是想离开你。”

霍仲南的脸色以看得见的速度转为柔和,甚至唇角都扬了起来。

“好。先吃饭。”

吃过饭,霍仲南带于休休上楼,让她带上一件外套,准备出门。

来南院的时候,于休休并没有带生活用品,当然也没有带衣物,这些行头全是霍仲南为她置办的,整整放了一个衣帽间。

不过,最开始那些衣服的款式,要么显得老气,要么……就是太嫩气,还有好几款都是少女粉,传说中的直男审美。

好在,衣服尺寸几乎一丝不差。

就凭这一点,于休休就很佩服他了。

她没有忸怩,对霍仲南的准备欣然接受,甚至还指点了他审美上的不足——这与霍仲南事先的想法,完全不一样。

他以为她会不好意思。

甚至拒绝他的好意。

然而,她是于休休呀。她根本就不带害羞的。

她说:你不差钱,那我就笑纳了。

这直率的性子,让霍仲南又狠狠为她置办了一些符合她审美的衣服,于是,衣帽间都快要放不下了,霍仲南索性专门腾出来一个大房间给她放衣服。

土豪的世界,于休休有点长见识。

就是衣服太多,让她很伤脑筋。选半天才挑了件风衣,配上一双小靴子,挽住霍仲南的胳膊出了门。

清风两袖,阳光正好。

空气里几乎可以闻到春天的气息。

于休休很兴奋:“我终于又活过来了,哥,我们去哪儿?”

霍仲南侧目看她,“你想去哪儿?”

于休休看着路边正在努力抽芽的树木,深吸一口气:“我想去郊外踏青。”

霍仲南说:“好。”

呃!这就依她了?

于休休问:“你本来的计划呢?”

霍仲南说:“我本来的计划,就是听你的。”

于休休哈一声,笑得一脸天真:“那太好了,我们就去踏青吧。”

春寒料峭。出了城,天气就不算暖和了。即便有阳光,凉风吹过来仍然有些冷。

汽车停下来时,于休休看到近在咫尺的小山,左右看了看,不是风景区,也没有标识,完全不知道这是哪里。

“咱们要上山吗?”

她奇怪地看着霍仲南,没有想到,他点头。

“踏青,这里清净。”

“呃!”是挺清净的,人影子都不见一个。

于休休发现霍仲南的日子实在太寡淡。看电影,吃火锅,不论做什么,他都要选择没有人的地方,如果有人,他大爷就直接包场,根本就是从本质上脱离了人类的群居特性。

相处越久,她越是感慨。

这个男人沉默寡言的外表下,有一颗并不那么坚强的心。

这些,会不会是他本能的逃避?

于休休默默靠着他,看着山上的密林:“这山上会有野兽吗?”

霍仲南说:“有。”

于休休惊恐地停下脚步:“哥哥,咱们不用这么想不开吧?”

霍仲南扬起一侧唇角:“我。”

“……”

莫名的,这话让于休休脸红了。

她想说一句“讨厌”,又觉得这样太娇软惹人,好像故意打情骂俏一样,于是,话到嘴边收回去,惹来几声咳嗽,恰好被山风一灌,咳得就更厉害了,眼泪盈满了眶。

霍仲南怔住,拍她后背。

“又咳了,咱们回去找孔呈。”

“不要!”于休休忍着喉咙里的干痒,瞪着泪眼看他,“我只是被你吓住了,野兽。”

霍仲南黑眸微暗,轻笑一下。

“我还没怎么你呢。”

“……”

那你是想怎么我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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