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……你不杀我?!”九爷怔怔的看着我,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。
“怎么?你觉得自己听了个冷笑话?你很想我杀了你吗?”我反问道。
“不!不是!”九爷摇了摇头:“之前在山洞我差点害死你,现在又偷了你家的金条,你……你竟然都不杀我?!”
我淡淡笑道:“上天有好生之德,你虽然有点坏,但并没有坏到骨子里,修炼成仙家不容易,只要你按照我提出的两个要求去做,我就放你一条生路,让你继续修行!”
“就这么简单?”九爷诧异的问。
我颔道:“对,就这么简单!”
九爷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,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。
“不愿意?”我问。
九爷抿了抿嘴唇,突然抬头对我说:“杨程,你是个好人,谢谢你的不杀之恩!别墅快塌了,你们先出去,我把金条给你带出来!”
我点点头,带着青青,哮天,还有咪咪走出别墅。
而九爷却跺了跺脚,转身冲入火海中。
青青问我:“你真相信他?不怕他跑了吗?”
我摇了摇头:“不会!他没这么傻!”
咪咪说:“这个老匹夫奸诈的很,你要是不杀他,回头他再找你麻烦怎么办?还有,刚才他侮辱了我,你不杀他,我去杀了他!”
我伸手拦着咪咪,语重心长的说:“你也知道修行不容易,刚才你杀了他那么多徒子徒孙,就算扯平了吧。杀孽太重,对你的修行也没有好处!”
咪咪跺了跺脚,有些不悦,嘟囔道:“你们这些人类真是古怪,一会儿喊打喊杀的,一会儿又要假慈悲,真搞不懂你们想要做什么!”
顿了顿,咪咪对哮天说:“大黑狗,你陪我玩会儿去?”
哮天高兴的摇了摇尾巴,朝着咪咪飞奔过去。
青青附在我的耳边悄悄说:“哮天……该不会喜欢上咪咪了吧?”
我耸耸肩膀,笑呵呵的说:“谁知道呢,随它去吧!”
木头别墅已经全部陷入熊熊火海,火光冲天,把湖面都照亮了。
别墅出嗤啦啦的声响,眼看就要垮塌了,但是九爷却还没有出来。
伴随着轰然声响,梁柱被大火烧断,整座别墅在我们的眼前轰然垮塌,将九爷埋在了废墟里面。
就在我担心九爷会不会死在废墟下面的时候,废墟里面突然冒起一个小土包,然后哗啦一声,小土包破裂,九爷从地底下面爬了出来,手里还紧紧抱着一个罐子。
九爷来到我面前,模样有些狼狈,身上的衣服和皮毛都被大火烧焦了,嘴巴一张,还能喷出烟来。
他说:“杨程,你的金条,还给你!”
九爷把罐子递给我,罐子有些烫手,我把罐子放在地上,揭开盖子,里面的十多根金条熠熠光。
九爷说:“前前后后用了五根金条,还剩十二根,你数数看对不对?”
我点点头,重新合上罐子:“其他东西呢?”
九爷从背上提起一个大口袋,口袋里装着十里八村偷盗来的各种宝贝。
九爷说:“所有东西全都在这个口袋里,三天之内,我挨家挨户全部还回去,你可以去打听,如果我有一家没还,你都可以杀了我!”
九爷说的信誓旦旦,看样子我对他的善意,成功感化了他。
对于九爷的改变,我很欣慰,很早以前库瘸子就跟我说过,杀戮,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。有时候试着用善意对看待这个世界,也许你会现,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。
大火依旧燃烧着,我们坐在湖边上,九爷还带出了一点酒肉招待我们。
哮天也不客气,狼吞虎咽的吃起来。
几杯小酒下肚,九爷问我:“要不要听一听我的故事?”
我点点头,九爷摇晃着酒杯,凝望着湖面,讲起了他的故事。
原来在几十年前,九爷也只是一只流窜于乡村的小灰鼠,长得不好看,甚至还有些丑,经常被猎犬,花猫追着打,有时候去鸡笼偷点东西吃,还会被大红公鸡啄得遍体鳞伤。
没有小伙伴,也没人跟他为伍,他就一个人游荡在这天地间。
有一天,他流浪到了一座寺庙。
寺庙已经很破了,院墙倒塌了半边,地上满是青苔,牌匾上还挂着蛛网,这样的破庙已经没有什么香火,但却有一个和尚在坚守。
寺庙里的佛像也很残破了,表面的彩漆都脱落了,露出里面的泥胎,斑驳的让人感到心酸。
就连佛像前面的那个香炉,都已经断了一条腿,用一块砖头垫着。
寺庙里到处都很邋遢,但唯独这尊佛像被和尚收拾的干干净净。
很多时候,信仰,真的跟环境无关。
和尚每天依然会诵经,会敲木鱼,会上香,因为有和尚的存在,这座破庙还保留着最后的一丝生机。
九爷来到了寺庙,出乎意料的是,这个和尚并没有赶走他,也不像其他人类一样,咬牙切齿的想要杀死他。在生活如此清贫的情况下,和尚还会每天喂他一些菜根和谷子,这让九爷非常感动。
反正九爷也没地方可去,于是他就在寺庙安顿下来,天长日久,竟慢慢跟和尚成了朋友。
每天,九爷就趴在墙头,听和尚诵经,吸食香火之气。
有时候,和尚还会喂他喝一些灯油,吃两根供台上的蜡烛。
久而久之,九爷也就有了一些仙气,也有了一些道行。
这个时候九爷才知道,和尚是在帮他修炼。
几年之后,和尚圆寂。
临走之前,和尚把九爷这只灰鼠叫到身边,听他唯一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训话。
和尚告诉九爷,他已经是一只灰仙了,从此以后行走江湖,不用再害怕,凭自己的能力,完全能够活下去。但是有一点,希望九爷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修为,不要杀生,就是对和尚最好的报答。
讲到这里,九爷的眼眶湿润了,他说:“感恩和尚之德,所以我一直谨记他的教诲,从未杀生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