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城楼下吱呀呀打开了城门,这座小城并无护城河,也没有吊桥,城门楼上二十名弓箭手拉开弓箭,蓄势以待,城下闵大人与江把总率着四十名官兵已冲出城去。
四十名小校中,有二十名刀盾手、二十名长枪手,成雁翅状左右分开,江彬勒住战马,正要向对面一箭之地的鞑靼人高声喊话,不料闵大人单手控缰,提着大刀在道上徐行片刻,忽然呀地一声大叫:“贼酋犯我边界,速来刀下受死,冲啊!”
说罢呼地举刀过顶,双脚一磕马蹬,纵马如飞,直奔正前方那十多名斜裹兽皮、背负弓箭的鞑靼人而去。
江彬看得眼睛都直了,他知道这位闵大人原来是大同总兵杜人国麾下的一名千总,杜总兵人称杜疯子,临阵杀敌从不讲究什么战阵谋略,更不懂得多兵种配合,通常都是敌我双方刚一接触,便立即率军一窝蜂地掩杀进去,混战成一团,手中一杆六十斤重的厚背大砍刀,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挡得住他,当真是人挡杀人、佛挡杀佛。
不过两军对战,毕竟不是个人逞英雄便能决定战局胜负的,他虽嗜血好战,亲手杀的鞑靼兵极多,却总是负多胜少,每遇败绩便愤而以刀劈烂盔甲泄愤。想不到这位闵县令同他的总兵大人竟是一样的作派。
江彬心中发急,若是闵县令有个好歹,他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,这时也顾不得手下全是步校,立即挥刀大喝:“跟着大人,给我杀呀!”,这江彬臂力过人,骑术又好,使的是两把三尺长的斩马刀,双手持刀,全凭双腿控马,狂追县太爷闵文建而去。
四十个小校见状只得跟在马屁股后面一通狂追,夜黑路滑,积雪甚厚,顷刻间什么队形全都不见了踪影,成了一群散兵游勇。
县太爷倒是骑了一匹好马,一箭地的距离,须臾间便已冲至,他松了缰绳,双手举刀,一阵风儿般径直扑向那群人簇拥在中间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‘擒贼先擒王’,这位识字不多的县太爷就懂得这个道理。
火把之下那青年穿着件虎皮袍子,肩上有弓,手中一杆长枪横亘在马鞍桥上。他的使命便是骚扰城内驻军,威吓他们,免得他们出城援救二里半驿的官兵,这个任务可说是轻松已极。
一到城下,他便吩咐手下人人持了两枝火把,纵马在城下这片旷地中四处奔走,虚张声势以作恫吓,自已立在此处高声喝骂,他事先对此处守军也略知一二,料想城中守军不多,县治又是由文官把持,在此声势下绝不会敢于出城迎战,所以大意了些。
也合该他倒霉,今天碰上了大同疯子总兵麾下的疯子县令,不但出城迎敌,而且居然单枪匹马冲杀了过来。这位鞑靼将领站处距城门一箭远,闵文建手下的兵出来就是打架的,连火把都未点,他站在这儿根本就不知道官兵已经出了城,闵县令虽在城下大喊了一声,由于他自已也在大声斥骂城上官兵,根本没有听清,还当是大明官兵在城上回骂。
此时大雪漫天,闵县令骑着黑马,穿着青色县官官袍,与夜色浑然一体,马蹄虽疾,四下都是正在虚张声势的鞑靼骑兵在纵马狂奔,他们更加不会在意,直到闵县令冲至近前,双手擎刀,直杀进人群中来,在十余支火把掩映下他们才辨出这人是大明的人。
一方是毫无准备,一方是纵马疾驰,直驶得近了,那虎皮袍青年才骇然瞪大了双眼,只见眼前一骑疾来,马上的人身穿大明文官袍,那官袍前襟上一只张开翅膀的黄色小鸟儿都看得清清楚楚,这人头上还戴着顶乌纱帽儿,帽翅儿忽闪忽闪上下摇得角度极大,偏就弹性极好,还未折断。
马上这位文官黑黝黝一张面孔,小小的眼睛瞪得溜圆,满脸的络腮胡子,双手以一种奇怪的姿势高高举在空中。
马疾如电,一时间十几个鞑靼人根本来不及反应,直到那双姿势古怪的手狠狠地向那虎袍青年劈肩带胯地挥落下来,火把映出半空中一片光亮,他们才发现这位大明文官手中举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大砍刀。
...
2061年9月22日丑时,英俊少年张聪躺在自家高智能的大床上,开启了一个神奇的梦境,他穿越时空,降临到100年前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的大庸县白鹤镇张家院子张忠家里,变成了刚出生的婴儿张聪,从此开启了他多彩的人生岁月……......
《重生甜妻小萌宝》作者:七星草文案:重生一次,莫小米深深觉得抱个金大腿势在必行。同时,她也知道自己努力,才是最重要的。金大腿,配上金脑子,虐遍渣爹,伪善小三后妈,不知所谓的乱七八糟的姐姐妹妹……这是一个处心积虑抱大腿被反扑的小姑娘,萌蠢蠢地扮猪吃虎,华丽丽的逆袭,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。标签:丑女扮猪吃虎轻松重生青梅竹马第一...
《人类契约》作者:灰橙文案诺里是一个出生在贫瘠东区的普通机械师,好不容易熬过饥荒,熬到长大了,深藏不露的老师忽然掏出一封推荐信。“老师我之前是铁血军少将,最好的朋友现在是国家学院的老师,推荐信拿着,去上学去吧。”“……”诺里低头看着机械手里攥的皱皱巴巴的一张纸,陷入沉思。“哦对了,”老师又叫住她,“去是可以去,但是你要小...
郁幵的第一本书~偏日常风,更多的是叙事。如果有相似,抱歉~讲述了诗妍.翊尧.珺弛.憬珩的学生时代生活~有许多有趣的事即将发生~本书以诗妍为重点描写,更多视角,敬请期待!......
萧岭穿书了,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。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,强行将人纳入后宫,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,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。 而他醒来那一日,宫中张灯结彩,喜气洋洋,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,艳色之下,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。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,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,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,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,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其实,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,朕做这一切,都是因为……因为太爱慕世子了!” 此后,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,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,千依百顺,死守底线,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。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,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,得知谢之容归来,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,为谢之容封侯拜相,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。 回京的马车内,为显恩宠,君臣同行。 曾最厌他,恨他,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,眼底似有暗色翻涌,柔声问道:“陛下是玩腻了臣,就不要臣了吗?” ……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,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,凡谢之容所欲,皇帝莫不达成,宠爱之盛,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。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,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,看他的眼神,其实同看一朵花,一个物件,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。 傲然如谢之容,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,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,亲手奉到皇帝面前,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,“求陛下,留臣在身边。”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(萧岭)×又疯又茶美人攻(谢之容)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,受适应能力很强,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,攻先嫌弃,后真香。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,很小白,权谋约等于无,设定架空不考据,大部分是作者瞎编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