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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少年来,一直斜雨飘忽,旷然而苍茫的田野,天地一色,远树弥漫,曲径幽荒。芜坡缓处,矗立着灰色的城堡或小教堂,十数间爬着乱藤,印满苔痕的瓦顶石屋木房,疏落散布着以浓灰为主的色调,再配以一年四季大都绿得赏心悦目的草地,还有庄园里鲜活的湖泊,天鹅,野鸭,这些都构成了最经典的英国文学的审美基调与背景色!
冬季的圣诞节与新年假期里,天气虽然显得灰暗,但却依然遮不住浓烈的节日气氛给人们带来的喜庆的愉悦。赶早回家的人们,点燃了壁炉,闲装舒履,望着那蓝色的火苗,一杯盈红的葡萄酒在手,或与亲朋挚友围炉夜话,从光荣革命到伊拉克战争,从辣妹到贝克汉姆,那是一种“欲平治天下,当今之世,舍我其谁也”的潇洒;又或是独倚摇椅,翻读闲书,上下几千年,纵横数万里,那是一种“独上高楼,望断天涯路”的超然。
酒足饭饱之后,若在附近的社区公园或湖边散步消食,天气或者有几许清冷,有几分萧瑟,但却更多的是清新,令人不由得神清气爽的振奋。不远处小楼上忽明忽暗闪烁着的彩灯,使人从寂寞清净中又能感受到一种别样的温暖的祥和。
带着醉眼,欣赏湖边的枯藤老树,湖中的寒鸭戏水,天边的疏星冷月,水中的荥荥孤影。偶尔会有遛狗老人笑嘻嘻的从对面走来,略带夸张的老远给你让出了走道,路上行人照面时互相歪一下头,道一声新年的祝福。那时你们脸上将要绽放的不仅仅是笑意,而是由心底发出的暖意。
有时,你或许会在公园或是街边的长凳上休息时,遇到一位侧身坐在小道边长椅上的小姑娘,她那白玉般的脸上带着几分英式的忧郁,当她转过身来,对着你羞涩微笑的时候,你或许会情不自禁的多顾盼上几眼。
邂逅的机会瞬间即逝,而那样一个有着尖俏下巴和两排长长翘起睫毛的美丽女孩,或许会永远的嵌在了你的记忆中。若干年后,当一切往事淡淡而去时,也许只有这些带着英国特有冬日苦雨的黄昏记忆,会化做无法消散的牵挂,变成你悠悠的情愫,梦里的追怀……
这是一个叫殷念英,也叫英·韦尔斯利·坎贝尔的中英混血儿的发生在英国土地上的美丽而又传奇的故事,这片狭长的土地承载着她的喜怒哀乐,见证着她与他的爱情故事,将来还要伴随着她走完人生,她的故事还将继续下去,一切都是未完待续。
那么,你的呢?我亲爱的朋友们,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,是不是也会有你留下的传奇故事呢……
后记
呼,这已经是我这个月里,第二次写后记了,感觉有些奇怪,好象加快结尾的动作在本月里尤其多,想到这篇故事写写停停,其中还经历过长达近一个月的停滞,今天会这样快的结束,着实让我自己也有些没想到。
其实写着这篇《玫瑰》的初衷,与上篇《梅花》的印象深刻相比,我几乎都不记得了,今天再回想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到写这篇关于英国的故事,的确让我绞了番脑汁。回想起有段时间自己“疯狂”购买英国电影电视剧碟片的行为,于是总算是有点记起来,那段时间好象特别迷英式发音,觉得英式发音非常的优雅和好听,比起圆滑的有点象“小滑头”一样的美式发音,英国的英语更为纯正和纯粹。有些单词特殊的发音和语调,虽然乍一听有些怪异,但读着读着,会觉得非常的有意思,拿腔拿调的感觉也不一定是坏事。
可能受此影响吧,我突然对英国的兴趣陡然增加,当下决定2012年一定要借着英国举办奥运会的当口,去他们的本土旅游一次,加之本来就挺喜欢英国的乡间风光,于是,对英国的喜欢与日俱增。
一个山村少年,在没有外力相助,完全靠自己努力,在明末乱世,克服艰难险阻,用自己的方法拯救大明,各位读者老爷,设身处地,你们会用何种方法挽救灾荒不断、权贵贪婪、强敌觊觎的大明?本文力求贴近现实。......
这是一个当预言成为仙界圣子跟魔界魔子,俩人身份互换的故事……既有预言,也有宿命,还有玄之又玄穿越时空……......
蒋云出身海京名门,前二十一年过得顺风顺水,却不料乐极生悲,在第二十二年遭遇滑铁卢。 不光身份从亲生变为养子,与此同时,父亲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被迎回家门,作为继承人重点培养。 在一众公子哥的教唆下,蒋云赌上全部家当,与此人展开了一场长达八年的拉锯战: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意场处处与梁津作对、花重金挖梁津墙脚以及四处造谣梁津那方面不行。 他恶事干尽,满盘皆输,最终死于一场车祸。 - 睁眼闭眼,他重生回一切之初。 为远离梁津、保全余生的荣华富贵,蒋云决定安安稳稳睡小觉,踏踏实实摆大烂。 结果梦里再遇梁津,那人伏在他身上,胸口的红痣随动作轻晃。 耳鬓厮磨间,梁津吻着他的颈侧,眼神晦暗地问他到底行还是不行。 蒋云垂死梦中惊坐起:? - 做宿敌太艰难,做情人太超过。 蒋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,选了个折中的办法—— 和梁津当兄弟。 某场晚宴结束,他把酩酊大醉的梁津带回家,熬醒酒汤的时候,一个巨型挂件贴在他背后。 那人轻车熟路地蹭着他的脖颈,小声说,阿云,我很想你。 蒋云神情复杂,欲言又止: 有点暧昧了,兄弟。 阅前说明: ①爱而不知迟钝养子受x爱但不说淡漠私生子攻 ②狗血大杂烩,buff拉满,但he ③攻受非完美人设,无血缘关系,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下一本写《败犬》,文案: 狄琛的母亲死了。 办完丧事,有人登门告诉他—— 他母亲曾是玉临首富岑沛铨的情人,当年因求名不成,抱着尚在襁褓的狄琛远走他乡。她的死,正与那位首富有关。 所谓父债子偿。 他带着目的接近岑宴秋,与其相遇、相识、相知、相爱。 恋情败露后,他将这位天之骄子拉下云端,势要与岑宴秋同坠“火海”。不料事态一再反转—— 他母亲并非死于岑沛铨之手,他也不是岑沛铨的亲生儿子。那些所谓的真相,不过是岑家的商业对手编造出来的谎言。 骗局落幕,狼狈收场。 狄琛逃离玉临,来到了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。他捡到一个没人要的小崽子,用剩余的积蓄做起了小本生意。 原以为余生不过如是,直到某天,隔壁店的阿婆指向不远处,问他认不认识那位高个男人。 风雪档口,穿着枪灰色大衣的男人掐了烟,一步步向他走来。 他还未开口,最怕冷的岑宴秋敞开大衣,先将他裹入怀中,哑声道: “不是说要跑到天涯海角吗。怎么还是让我找到了?” - 溃逃的爱人啊, 你是否愿意为了我,一往无前?...
现代的苏瑶出身中医世家,不仅拥有精湛的医术,还具备特种兵的智慧与果敢。她穿越后,迅速适应了古代的环境,凭借着远超古人的现代思维和勇敢无畏的精神,一眼识破了康氏的阴谋诡计。苏瑶巧妙布局,不动声色地收集证据,逐一击破康氏的陷害,成功粉碎了侧妃及其背后势力的阴谋,稳固了自己在王府的地位。为了彻底消除隐患,还百姓一个太平盛......
U市的富人区就像一只华丽的深海珍珠贝,壳里有山珍海味,有珠光宝翠,也有泥沙污秽。 祝微星生活的棚户区就是那撮最碍眼的污秽。 不过一条街,已是另个世界。 自小贫穷貌美的祝微星乖戾自私拜金虚荣,为了攀附权贵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。 结果没飞上高枝,却把自己作成了半死。 从高楼掉下去的那一刻,祝微星才明白,他和那个世界隔着的其实不是手段,不是脸皮,而是命运。 这一摔,让祝微星失忆了,让祝微星变强了,也让基了二十年的祝微星把自己捋直了。 但命运,却弯了。 占有欲强鬼畜暴躁精分攻X有责任心高冷禁欲直男受 姜翼(攻)x祝微星(受) 灵异悬疑向,慢热 正剧、狗血、老梗,不扶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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