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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嘘~!!!”约翰逊比划了一个手势,小心别让车夫听见。
“咱们回去再说。”
。。。。。。
那座农场发生了怪虫袭击事件之后,不到两年农场主便把那里给卖了,坊间传闻自从那件事情之后,农场的收成变得非常的好,不,倒不如说是异常的好。
别人家的番茄才只有鸡蛋大小的时候,他们的西红柿已经长得足足有成年男人拳头那么大,色泽红润饱满,让一家子喜出望外,那一阵子也确实让农场一家子小赚了一笔,这之后,农场主重新购买了奶牛,还有其他牲畜,结果,不仅奶牛产奶的速度和产量都比其他的地方要好,就连猪圈里的猪也比以前要长的快,一时间,他的那块农场,成了周边人眼红的对象。
可是好景不长,第二年似乎出了什么变故,农场主匆匆的将地方给卖了,就是卖给了现在的矿产大亨,塔斯克。
“我猜猜,一定是在农场的下面发现了矿,于是那个叫塔斯克的家伙使用了什么肮脏的手段。”
“嗯,不是,,”约翰逊停下手里的活计,从写字桌上拿起了一之前的记事本,扔给了雷斯特:
“你翻到中间夹着便签的那一页,就知道了。”
雷斯特翻开鼓鼓囊囊的记事本,那一页同样是夹着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新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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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母猪吃人事件?”
他翻开了剪报,开始看简介:
某日某地,发生了母猪吃人事件,农场主家的小儿子不慎被自家农场的老母猪给吃了,更离奇的是老母猪产仔,生下了一个“猪人”。
雷斯特咋舌道:
“这消息不会是跟那个农场有关吧?”
“恩,据我调查,很大可能性就是那个农场,你不觉得猪吃人,然后生出猪人这件事很诡异吗?”
猪人,一半猪,一半人吗?难道说,莫非:
“那个塔斯克应该不会把庄园建在那么邪乎的地方吧?”
“那是自然,但是呢,挖矿可是劳动密集型的行业,有人在,那么食物,工资,工具等等将会有非常大的需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