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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三看书 > 女生耽美 >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> 农家子的古代科举生活 第12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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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薇一听,刚刚的羞涩就变成了恼怒,她一推顾青云的胸膛,转过头去,怒道:“你才想呢!”

顾青云尴尬地搔搔头,看来自己会错意了。

“好吧,我是想了。”他把锅背在身上,反正他脸皮厚。

简薇这才转过头来,在他耳边柔声道:“我用其他办法为你解决。”

顾青云一听,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

原来古人也会这么一招!

这一晚,两人都过得很和谐,第二天起来心情都很好。

等顾青云把自己的大纲给简薇看过后,她非常感兴趣,一个劲地鼓动他写这篇话本。

比起上一本出海冒险记,似乎简薇更喜欢这个啊。顾青云暗自嘀咕,只要他写的话本简薇喜欢看,那其他女子应该也会喜欢的。

不过他在话本中还有女主角做的诗,这个得让简薇来写。

于是,接下来的一个月里,顾青云散值回来后,除了把时间花在亲人身上,就是写话本了。

等他写好五万字,就送帖子到公主府,约谢长亭在松竹书斋见面。

当顾青云走上松竹书斋的二楼时,发现他早就到了。

“长亭,是我来迟了吗?”顾青云忙道歉。

“是我来早了。”谢长亭一见到他就很兴奋,站起来迎接道,“一听说你要和我商量话本的事,我早就等不及了,赶紧提前来。”

顾青云仔细观察谢长亭,发现他的精神面貌、衣着打扮和之前不太一样,似乎更……成熟?反正男子汉气息比以前浓,起码别人一看到就知道这是男人。

成亲了果然不一样,公主就是会调教人。

刚一落座,等店里的伙计上茶后,谢长亭就迫不及待地问:“你真的要出山了?不是骗我的吧?”说完就眼巴巴地盯着顾三元手中小巧玲珑的书箱,眼里带着渴望。

顾青云接过书箱,让顾三元到一楼等候,这才无语地看着他:“有必要那么夸张吗?你淡定点,好歹是当驸马的人了。”

谢长亭自己抢过来把书箱打开,果然见里面有一叠厚厚的稿纸,看到这熟悉的字体,他终于满意了,赶紧拿出来翻开。

“你的字又进步了!”他拿到手后定睛一看,忍不住赞道。

“还之前差不多吧,只是我在翰林院的藏书楼找到两本合适的字帖,这段时间一直在临摹,略有长进。”顾青云忍不住笑道。

谢长亭点点头,心思没在这上面,开始一一翻看,很是认真。

顾青云喝了口茶,随手拿起一本书在看,一边问道:“你现在是驸马了,是不是要进入朝堂?”驸马也是可以当官的,只是都是些闲职,不过名声可以好听些,起码有自己的工作。

谢长亭没理他,正看着认真。

顾青云见状也不在意,见他专心致志看稿件的样子,脸上的表情随着书中的情节不断变幻,知道自己的这篇话本应该是有市场的,心里终于放下心来。

第110章 议论

在等待时, 顾青云盯着茶盏中叶子舒展的绿茶,虽说苏东坡有一句名言“从来佳茗似佳人”, 但他不怎么懂得品茶。茶水对他而言主要是用来解渴的, 想起翰林院那帮同僚,几乎个个对茶有研究,说起茶经来头头是道。

有代沟啊!顾青云只跟着方仁霄喝过几次茶, 听他说过泡茶的讲究,相对其他人来说,实在是太浅薄了。

对于谢长亭而言,五万字很多。等顾青云翻完整本书后,他终于看完了。

“很好看。”谢长亭白皙的脸上涌现出红晕, 兴奋地说道,“反正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, 我只知道很吸引我, 想一直看下去,心里痒痒的,恨不得你把全部书都一次性写完。青云,你写得还是这么好。”

顾青云闻言, 心下稍松,道:“你不会觉得儿女情长, 更适合女子看吗?”他写出来后, 简薇更喜欢这篇,表达出明显的喜爱。

谢长亭一愣,随即摇摇头:“不会, 反正合我心意,我觉得你写的故事很真实,仿佛真的有这么一个故事发生。说实在的,这个故事有原型吗?”

“没有,是我用素材经过整理而成的。”顾青云不得不感叹自己的好习惯,每天都会写日记,记录下当天发生的事,和周围发生的事。

自从他开始写话本后,就开始有意识地记录他有意或无意中听过的故事,这对他现在的写作有很大的帮助。

起码他在描写对话、语言、风俗方面都游刃有余,特别是人物性格的塑造,很是生动。

“我马上让人去印刷出来,先一次性印多一点,这样成本可以降低。”谢长亭兴致勃勃地规划着怎么卖书。

反正他这个驸马仪宾不过是一个领干俸的虚职,平时没什么事做,他现在有大把的时间,可以亲自去监督。

“你的书斋还有其他写话本的人吗?”顾青云忙问,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关注过话本的市场。

说起这个,谢长亭的兴致就下降了,道:“因为有一枕黄粱在,倒是吸引不少文人来投稿,他们很多都会模仿你写的故事,可我看了,还是没有那个味道。其中有些卖得挺好的,可到底和你的书不同,不会形成人人讨论的风潮。”说到最后就有些失落了。

“而且还有其他书肆抢生意,现在各个书肆明争暗斗,除了前面三家最大的书肆看不上话本这点利润,京城的其他书肆都插手进来,现在有四家书肆都有较为出名的作者。”谢长亭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顾青云,“现在好了,你又继续写,肯定行的。”

“那我就放心了。对了,这次的稿费不能和以前那样分法,要不然我就不写了。”顾青云把自己想了许久的话说出口,“你的书斋要养活一帮人,还要打点关系什么的,所以我和你的分成要降低,我认为二八分是很合适的。”

谢长亭当然不同意。

顾青云据理力争,他知道现在的大多数书肆都是买断话本稿子,根本没有分成之说,只有谢长亭因为惦记着自己的那点救命之恩一直搞特殊。

他认为自己还会继续写下去,所以就想把这个事情提早办成。

至于谢长亭的救命之恩,这几年来,他做得已经够多了,逢年过节的节礼极为丰厚,特别是和公主成亲后,今年的重阳节节礼更是让顾青云和简薇暗叹不已,都是吃用的,价值高。

送这么厚的节礼,这让他们两口子怎么回礼啊?虽说谢长亭不在乎这个,可他们不能不当回事。而且说句实在话,有谢长亭的身份在,以后他们家遇到麻烦了,他都是一个好的求救对象。说不定到时自己还要麻烦他呢。

这些年他送的东西早已可以抵消那次救命之恩。再说了,也许当时他不跳进水,谢长亭可能也会被其他人救出,毕竟总不会是每个人都见死不救的。

这些年来,顾青云在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人和事,他讲究待人为善,举手之劳的忙能帮就帮,偶尔也会顺手救下一两个人,可那些人在谢过救命之恩后就再也没有来往,或者当时只是口头上表达谢意,过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不同的坏境养出不同的人,相比之下,谢长亭做的这些事就让他升起很大的好感。所以现在再次出版话本,他会觉得不好意思。

谢长亭最终没能拗过他,论起说服人的口才,他甘拜下风,只能答应了。

见他终于同意,顾青云呼出一口气,只觉得心胸都开阔起来,算是了却一桩心事。一直以来,谢长亭对他的好,都让他有一种占便宜的感觉,现在好了,他觉得两人可以平等地交往了。

等到将近中午,顾青云就想和谢长亭告别。

“这么久没见面,你就这么急着回家吃?我请你去楼外楼吃饭,那里的清蒸鱼非常好吃,又鲜又嫩!我记得你很喜欢吃的。”谢长亭颇为幽怨地看着他。

顾青云打了个冷颤,摇头道:“不好,我都答应儿子回去吃饭了,昨天他做了几件好事,我说过要陪他一起的。而且难得一次休沐,不想在外面吃,我这段时间在翰林院,中午老是吃店里的,现在觉得很腻。”就好像现代吃多了快餐一样,还是觉得家里的饭菜好吃。

虽说古代的饭菜绿色无污染无公害,可饭店那里做菜都不怎么舍得放油,味道一般。至于大酒楼,虽说饭菜做得很好吃,可那个价格也很令人感动,一个月吃一次就罢了,天天吃荷包受不了。

这段时间,他最大的烦恼就是花在交际方面的费用太多了,不是这个同年的生辰,就是他儿子或女儿的满月礼、周岁礼等等,花样繁多,都需要送礼,让他头疼不已。

只觉得中进士前的那种只用专心读书的心情没有了,以前最多参加几次文会,常交的朋友就是这几个,现在是很多关系都需要维护,偶尔回请别人吃饭,三个人一顿饭就花了半两到一两的银子,这已经是乡下农家几个月的纯收入了。

难怪人家说京城居,大不易。幸亏他有自己的房子,不用交房租,相比之下好过一点。

见顾青云这么说,谢长亭虽然很失望,但一想到是要陪小石头,就按下失望,不再劝说。

两天刚起身准备下楼,就看到谢长亭的贴身小厮进来和他耳语。

立即的,谢长亭的脸上就露出笑容,只见他满面春风地挥挥手,说道:“公主找我,我回府去了,你慢走。放心,话本的事我会安排好的。”

顾青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拿起一叠话本就迅速地跑出去,那急切的样子,和刚才失望的样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亏他刚才还取笑自己离不开家,那他现在这副模样不是自打脸?公主一个召唤,他就兴冲冲地跑回去了。

幸亏刚才没和他一起出去吃饭,否则肯定是吃到一半就扔下他不管。

话本的事办好了,顾青云就下到一楼,准备看看现在有什么新鲜的话本。最近简薇在家很无聊,他还可以顺便买几本回去让她开心一下。

他扫视一眼书店,现在是中午了,还有不少人在看书,或站在书架前,或坐在后面的长椅上,气氛还算安静。

不过最多人的还是在话本这一个书架,大家看得如痴如醉,还不时有人发出“嘿嘿”的笑声。

他同样站在放有话本的书架前,只见上面摆满了不同内容的话本,有手抄本,有出版本,质量有好有坏。他特意注意了下,发现自己写的三本长篇话本还在销售中,旁边有一名富商模样的中年人在聚精会神地看,他的右手边还有两个少年也在看自己的书。

顾青云有些赧然,又有些骄傲。自己的话本能吸引到别人,那是再好不过,颇有成就感。

以前他除了交稿子给谢长亭,很少会来书斋这里,即使来了,也很少关注话本的情况。当时他的全部心思几乎都放在科举上。

带着一种新鲜感,正当他在挑拣话本时,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传入自己的耳里。

“谢掌柜,一枕黄粱先生有新话本了吗?”

顾青云心里一震,抬眼朝柜台望去。

“现在还没有新话本,黄粱先生还在写。”谢掌柜笑得满是歉意,嘴里吐出已经说过无数次的答案,“如果先生写好,我们会立刻和他联系,马上印刷出版。”

“又没有!怎么那么久啊?”来人很是失望,骂道,“你们就不能催紧一点吗?”

顾青云仔细看了来人一眼,只见是一名十七八岁的、身穿青衫的年轻学子,他的旁边还站着一位穿着同样衣服的小胖子,衣服的料子极好,算算今天是休沐日,顾青云估摸着两人都是国子监的学生。

此时两人脸上都不由得露出失望之色。

“黄粱先生两年时间写了一百二十万字,现在歇一会是正常的。不过咱们书斋还有君子玉写的《张贤出海冒险传奇》,也是同样类型。如果不喜欢的话,两位少爷,咱们这里还有其他修仙记,都是和黄粱先生写同一类型的。”谢掌柜很是熟练地说出其他推荐。

“算了。”小胖子无精打采地踢踢脚,嘟囔道,“那些都看过了,都看不下去,我一点都不喜欢!哼,想仿写都不写好点,写不出黄粱先生的韵味。”

谢掌柜只能温和地笑笑。

“掌柜,要不你干脆把黄粱先生的住处告诉我,我去催他,这样一定很快的。”年轻学子眨眨眼,快速地出了一个主意。

谢掌柜哭笑不得,道:“黄少爷,这可不行,除了咱们店主,连老朽都不知道黄粱先生的住所和真实姓名、容貌,实在是无能为力。”话说得非常诚恳。

黄姓少年一听就更为沮丧了,咕哝道:“谢长亭那个家伙,指望他开口告诉我,还不如指望我偷偷跟踪他,自己发现比较靠谱。”以前的谢长亭就混不吝了,身后还跟着一群喜欢上他容貌的纨绔,加上毕竟是伯爷的儿子,总要顾虑点面子,不好用强的。

现在就更不必说,都成为驸马了。虽说没有实职和权力,可到底是皇亲国戚,安乐公主的名头还是很大的,很受皇帝宠爱。

现在的公主可不像前朝末年的公主,只能嫁给平民或低级官吏的儿子,依靠太监来选取驸马,成亲后想和驸马见面都得贿赂公主府的嬷嬷,一个月只能见几次面,活得还没有一名低级官吏的女儿快活。

本朝的公主就自由多了,可以经常举办诗会文会等各种宴会,有皇帝那里吃得开的话,就会很受欢迎。比起悲惨的前朝公主,本朝公主处境实在是好太多。

他们现在可不敢得罪谢长亭,连以前偷偷取的诨名“兔爷儿”也不敢私底下叫了。

顾青云发现,在他旁边一起翻书的人也跟着鼓噪起来,纷纷说出自己的想法。

“我觉得君子玉写得不错啊,这是另一种风格,我能看得下去。现在没有黄粱先生的话本,有他的也不错,否则我该如何度过这慢慢长夜?”

“我和黄公子一样的想法,还是一枕黄粱的话本好看,好像里面的人物真的存在一样,冒险内容写得又惊险又刺激。”

“对,我特别喜欢看他写的冒险记,尤其是发现宝藏的时候,特别刺激!”有人兴奋地加进来,“如果我是主角就好了,可以得到这么多宝物,还有美女相伴,还能和海盗打架!哈哈,每次消灭海盗都有一堆宝物,真好。”

“在下倒是喜欢修仙记,如果真有修仙门派就好了,在下肯定去求仙。”有人一脸憧憬,“多辛苦都不怕!”

“嘿,你傻啊,真有的话黄粱先生早就不写话本,直接去修仙得了。”有人讽刺道,“明明在首页就注明是虚构的,偏偏还幻想有修仙门派,你想太多了!”

……

很快,书斋里就响起了大家剧烈的争辩声,各有各的喜好,从话本到主角,从女主角到配角……各有一群簇拥,连本来冷眼旁观的顾三元都忍不住加进去,浑然不觉顾青云在后面看着他。

众人说到最后,声音大到让那些在长桌上读书的人都不耐烦了,频频看向这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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