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欢倏然想起那一天早上,他醒来时,窗口坐着一名少女,少女拥有一头浅金色的长,两颊边的长变成了小麻花辫扎在脑后,一头又长有柔的长披在背部,她穿着一件雪白的纱裙,侧脸在阳光中柔和而精致,耳朵上戴着一枚小贝壳耳坠,她有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庞,下半身却是一条渐变蓝色的鱼尾。
她说,她叫小鱼。
那是欢欢在海里遇到的人鱼,也是人鱼救了他,把他送上了岸。
那漂亮的人鱼有着和潘森一模一样的脸,声音优美而动听,正因为如此,他在亡灵岛上一眼就认出了潘森。
那是初遇时的小鱼。
他……他不是昏迷了而已吗?
他醒来后,人鱼侧身过来,趴在他胸膛上,听着他的心跳,那时候欢欢纯属是一个孩子,不懂男女有别,只是惊叹于人鱼的精致好看,他还伸手摸了一下人鱼的尾巴。
“那一天……你和我有肌肤之亲。”潘森淡定地说。
欢欢感觉一口大锅扣上来,难以呼吸,“我只是摸了一下尾巴而已。”
你不能不讲道理的!
潘森鼻尖抵住他的脸颊,轻轻蹭了蹭,“不止,我说的肌肤之亲是男欢女爱,该做的,不该做的,你都做了。”
“你……骗我。”欢欢咬牙,然后想起人鱼肩头上点点红痕,又有点不确定,他真的禽兽了吗?对一条人鱼青?
不可能的!
一定是他骗人!
潘森摇头,似是憋着笑又似是怜悯,“欢儿,我遇见你时,你刚解开封印,一个飞到不熟悉的海域来,又掉落在我面前,你高烧不退,神志不清,且体内有一股火在灼烧,无法平息,我是人鱼,不懂得怎么平息你的异火,所以……”
潘森深呼吸,唇瓣轻轻地碰了碰欢欢的唇,“所以我们欢好,水火调和,这才勉强把你体内灼烧的异火平息了,若不是人鱼的水性,谁能平息你的异火?你被封印几百年,体内异火得不到舒缓,在你强行冲开封印后必然会反噬,若不是我奉献了自己的身体,你早就烧成一个傻子。”
潘森长指轻轻都揉着他的眼角,欢欢的眼角有点红,他看起来茫然又无辜,什么都不记得了,潘森几乎着迷般地碰触着他的眼角。
潘森说,“欢儿,做人要知恩图报,我赌上自己的性命救了你,你一个不动情事的小伙子,可把我害惨了,若是我不幸怀孕,或许就一命呜呼了,可我还是救了你,我这个人很俗气,救命之恩,是要以身相许的。”
“你……骗我。”欢欢什么都不记得,可潘森说得那么信誓旦旦,他也不敢确定,他是不是做了这种禽兽事。
“我们人鱼一族很死心眼,认定一个人就是一辈子,若不然,为什么我要找你几百年呢?”潘森轻笑,“你是我用命换回来的。”
“为什么……为什么要救我?”
潘森轻笑,“因为……我对你一见钟情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