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欢睡醒后,吃个午饭就去现场了,舞台搭建好了,工作人员正在做演唱会前的工作,整个工作室的人都出动了,安保是星空的人,薛于归也带一组异能者出来维护治安,因为人多,且潘森的演唱会观众来自五湖四海,他们都怕出事。
后台都是工作人员,这一场演唱会邀请了四名嘉宾,一名是潘森工作室的新星,其他都是他的好朋友,潘森人缘比盛景好多了,盛景开演唱会,几乎没什么嘉宾,当然,他要邀请自然也有人抢着去,可他就是高冷,从头到尾都很少邀请嘉宾。
观众来的也很早,虽然五点才开始进场,可四点外面就排了长龙,这演唱会几乎没有人卖黄牛票,仅有的几张黄牛票都炒到了天价,也有人愿意花钱来买。
毕竟他和盛景的粉丝是圈内最有钱的粉丝,小妹妹多,小姐姐也多,工作党也多,不过粉圈也分,潘森的粉丝就年龄偏小一点点,盛景的粉圈大多数就年龄要偏大一些。
这一次演唱会好多圈内人抢票都抢不到,哭天抢地,王景川自己有一张票都要翘上天了,刺激了他的圈内好友纷纷都要拉黑他。
欢欢一共也就留了十张票,都是给宫殿上的人,其他人都是靠本事去抢票的,独孤青鸾和蒋圆圆和汪嘉怡都是守着抢票的,一张都没抢到。
这么多人,也就何初遇凭自己手速抢了一张票,然后他正好出差,票就给江俊去看了,江俊正好有一个朋友也抢到了,也可以结伴,一听是女孩子,何初遇还很欣慰呢,他养大的男孩子都会撩妹了。
“我不反对初恋,不过……你年级还小,牵牵手亲亲嘴就行了。”何初遇这一方面还是很开明的,“可不要学人探索禁果。”
江俊愣了好久,脸上都差点冒出一个问号了,“?”
“你不是邀请女同学一起看演唱会吗?在追人家?”
江俊一本正经地说,“哥哥,那是男孩子。”
“他不是长裙子吗?”
江俊说,“上一次他来找我是因为要去反窜一个角色,所以才戴了长穿裙子。”
何初遇尴尬地摸摸鼻子,“啊,这样啊,长得挺好看的。”
靠!!!
现在的少年人也长得太好看了吧,男女不分。
“好看?”江俊迟疑地问。
“是啊,我都认错了,以为是漂亮的小姑娘。”何初遇在收拾行李,正好是潘森演唱会当天晚上出差,“你第一次去看演唱会,带一点零食什么,有什么事给姐姐打电话,他们都在。”
江俊垂眸不知道在想什么,也没反应,何初遇回头看他一眼,“俊俊?”
“我知道了。”
何初遇比较诧异,“你是美人鱼的粉丝吗?我都没听你说过。”
“他唱歌好听。”
何初遇欲言又止,问“你喜欢美人鱼唱歌,还是姐夫唱歌?”
“姐夫。”
“那就好!”
欢欢很紧张,且紧张得有点冒汗,手心一片冰冷,独孤青鸾碰到他的手还吃一惊,“这么凉,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?”
“不是,紧张!”欢欢在独孤青鸾面前也不要面子,心里忐忑不安。
独孤青鸾轻笑,“你都上过国际论坛和一堆老教授讨论学术,开演唱会也紧张,下面都是一群爱你的小姑娘,你别紧张。”
“我怕出错。”
他太害怕出错了,因为一旦出错,很多人的心血都毁了,潘森也会遭受骂名,他不允许潘森因为自己多了污点,越是这样忌惮,他就越是不能放平心态。
独孤青鸾理解他的感受,“你放心,等你上台了,阿娘给你变一个幻术。”
“什么幻术?”
“等你上台就知道了。”
“不要了。”欢欢轻笑说,“这是小鱼的舞台,我也想知道,这样的舞台是什么感觉,走他走过的路,唱他唱过的歌,听他的粉丝呐喊,感受着他在舞台上的自信,风采和魅力,我虽然紧张,也想这样走一遍他的人生。”
独孤青鸾心里一动,这真是很美的情话,遗憾的是潘崽不能听见,她都没想到宝贝儿子这么会说话了。
“好,那你加油,阿娘会假扮你,在台下看着你。”独孤青鸾轻笑说,“我们一家人,都在陪着你,总有一天,潘森重复看这一场演唱会,他也会为你骄傲的!”
“好!”
七点演唱会准时开始,场馆内已经爆满了,粉丝们翘楚以盼,等着潘森出场,潘森工作室的工作人员都好了应援物品,这不像是应援能够有组织地来,因为你不一定姐妹们都能抢到票,就算如此,也很多粉丝是自带应援物品过来,还没开始呢,下面灯海都亮了一片,自从上一次知道他是美人鱼,应援色就统一成蓝色,站在台上看一片蓝海。
欢欢的心怦怦跳,他又恐惧,又期待,当年博士论文答辩,第一次参加大型的学术研讨会,都从来不曾如此紧张。
更不曾有过,这样前所未有的期待。
这是小鱼的舞台!
他不是一个喜欢艺术的人,天生仿佛就没有鉴赏细胞,当年潘森在他身边时,他从来不懂这份爱意,也不懂珍惜,他并不是失去后,才知道珍惜,是他想要珍惜时,潘森骤然离开,就像一个人在感情最热烈时,生生离别,这样的遗憾刻在骨子里,无法忘却。
潘森教过他唱歌,教过他弹琴,后来还取笑他,“你果然遗传了小公主,都没遗传到你爹,他就很有艺术天分。”
那时候他不屑一顾,并不觉得遗传到盛景有什么好,艺术,音乐对他来说有点酸,他不喜欢,也从来没想过去欣赏。
就算家里两大顶流,都是搞音乐的,他都不曾欣赏过。
他看着舞台下面的灯牌,忍不住在想,当年潘森教他的时候,有没有一刻失望过,有没有期待他了解过他的人生,他的舞台?
潘森说过,他在陆地上,并不是第一次成为巨星。
在很遥远的古代,他就是一个唱戏,其实,他还会唱京剧,如今京剧文化几乎无人传承,早就没落了,这是他们最早的艺术瑰宝。
刚刚上岸时,他没有谋生手段,也没有想过控制别人的思维过生活,他第一个职业就是卖唱的。
“因为是人鱼,所以喜欢唱歌?”
人鱼喜欢唱歌,这是天性。
“是,也不是!”潘森轻笑说,“我喜欢唱歌,或许是天性,可我越来越理解音乐后,我更喜欢音乐,在漫长的找寻和等待中,音乐是我唯一的伴侣。”
所以,他红了好几个年代。
在一百年前,也大红过,自从开始有影像记录后,他就不再唱歌,换了职业,怕别人看出来端倪,那时候没想过暴露人鱼的身份。
一直到过了一百年,互联网的记忆已经淡了,影像资料也很罕见,他又开始重操旧业,潘森说,“这是我一百年来,幸福感最强的职业,当我站在舞台上,是我最享受的时刻。”
欢欢想穿越回去,潘森说这段故事时,他应该给予鼓励,给予拥抱,而不是……冷漠。
他突然明白,潘森曾经很想让他了解音乐,想要他走进音乐,走进他的世界,只有这样相互贴近,理解,才是爱的包容。
他拒绝了!
一直到潘森离开,他才懂得那些良苦用心。
“该上场了。”工作人员提醒。
舞台的灯光暗下来,欢欢坐在钢琴前,回忆让他变得十分平静和温柔,触摸到第一个琴键时,现场一片欢呼,舞台一束光落在他身上。
“崽崽我爱你。”
“人鱼,我爱你,冲啊……”
除了简单的我爱你,就是不断的尖叫声,然后再慢慢地归于平静,享受着音乐的平静,悲悯和温柔。
潘森站在角落里,目光温柔注视着台上光芒万丈的心上人。
“这可真是……惊喜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