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余扬头说道:“走吧!”
部落大厅。
不仅周军诸将都在,一些苏怒部落的头目也在。
看到李余来了,周国将官插手施礼,苏怒部落的头目则是抚胸施礼。
李余向众人摆了摆手,示意众人不必多礼。
他定睛细看,发现大厅的中央还布置了一张沙盘。
他走到沙盘近前,低头查看。
孟獠立刻为他讲解道:“殿下,这里就是普兰山!目前,哈衣军的主力驻扎在普兰山,另外,他们还于普兰山的南北两侧,建造了十多座营寨,很明显,哈衣人打算以普兰山为界,将苏怒部落的领地,一分为二,切成东西两部分!”
李余闻言,皱着眉头说道:“狼子野心,其心可诛!”
“正是!”
孟獠重重地点下头。
李余问道:“可有想出如何应对?”
沈开正色说道:“殿下,哈衣军欲吞并苏怒部落的野心,已昭然若揭。倘若现在不能驱逐走哈衣人,让他们在普兰山一带长期驻扎下来,那么,苏怒部落将必会被哈衣人一点点的蚕食干净!”
苏怒部落一点被哈衣部落吞并,那也就预示着周国这边将要再次陷入危机。
高屠说道:“所……所以,我方已……已没什么可犹豫的,此……此战……”
秦胜英接话道:“此战,我方没得选择,打得打,不打也不得打!”
“嗯!”
高屠重重地点下头。
李余问道:“怎么打?”
高屠说道:“拔……拔……拔钉子!”
他手指着沙盘,说道:“不……不管哈……哈……”
“不管哈衣军扎下多少营寨,我方都需将其一一拔掉,绝不能让哈衣人在苏怒部落的领地内,站稳脚跟!”
“嗯!”
高屠又重重点头。
李余没有意见。
他问道:“具体的战术呢?”
沈开回道:“我方可分兵多路,齐头并进,以最快的速度,将哈衣人布置的营寨,全部铲除干净!”
李余看向沈开,等他继续说下去。
“哈衣部落是枭阳国境内,名列前茅的大部落,无论是领地面积,人口数量,都要远胜苏怒部落,战事一旦陷入僵持,进入到消耗战,那么,对我方将极为不利。故,此战必须得速战速决,我方当以最快的速度,前面击溃哈衣军!”
李余揉着下巴,琢磨一会,点点头,觉得沈开言之有理。
他说道:“领兵打仗,我是外行,但军中又不能无帅!”
说着话,他看向孟獠、沈开、高屠、秦胜英几人,问道:“诸位将军,谁愿暂任军中主帅一职?”
众人闻言,面面相觑,谁都没有立刻做出表态。
孟獠清楚自己的半斤八两。
以他现在的能力,统领一支几千人上万人的兵马,与敌军打一场短兵交接的白刃战,那没问题。
但要他统领数万的兵马,与敌军打一场大规模的战役,他对自己没有信心。
高胜英倒是想争一争这个统帅的位置。
但她毕竟是女子,又是刚刚增援过来的。
初来乍到就担任主帅之职,她担心下面的将士们会不服气。
两军交战,要求上下一心,倘若将帅之间心生罅隙,那么仗也就没法打了。
她转头看向自己的夫君,以眼神示意他,眼下这个机会太难得了,你应该站出来,争取一下。
高屠当然有看到夫人的暗示,他深吸口气,清了清喉咙,开口说道:“殿……殿……殿……”
他殿了半天,也没殿出个下文。
一旁的沈开插手施礼,斩钉截铁地说道:“殿下,微臣不才,愿统领众将士,击退哈衣军,夺回苏怒部落的失地!”
见沈开主动请缨,李余笑了,没有多做考虑,说道:“好!就由沈将军暂任全军主帅之职!”
啧!
秦胜英在心里暗暗摇头,同时不满地瞪了高屠一眼。
多好的机会,你不主动点去争取,现在怎么样,又落到了沈开的头上!
高屠苦笑。
他哪是不想争取,而是一紧张,口吃得更厉害,好半晌都未能把卡在嗓子眼里的话说出来。
沈开被任命为军中主帅之后,立刻开始行使他的主帅之责。
他将周军和苏怒军混在一起,总共组成四十个营。
每个营的人数都在一千左右,由一名校尉统领。
目前,哈衣军在普兰山的山下,以及南北两侧,共布置下十余座营寨。
沈开给这四十个营的将士们,分别布置下具体的进攻任务。
对小一点的营寨,由一个营去攻打。
对中型营寨,由两、三个营去攻打。
而他自己,则亲帅十个营,合计一万兵马,直接去攻打哈衣军建于普兰山下的主营寨。
普兰山不仅是苏怒部落的一座名山,也是整个枭阳国的一座名山。
它是由火山形成,形状很奇特,下面大,中间细,顶端也大,远远望去,如同一颗巨大的蘑菇。
枭阳国的许多部落,都把普兰山视为神山,认为枭阳国的先祖,就是诞生于此。
哈衣部落对普兰山觊觎已久,贝当这次便趁机占领了普兰山,打算把普兰山强行归为哈衣部落所有。
李余没有去参加这场战事。
不是他不想去,而是被另外一件事给耽搁了下来。
蕃胡国的商人,现已带着一批甘蔗抵达了平昌城。
李余在接到张泓的报信后,精神顿是为之一振。
他顾不上参加对哈衣军的战事,立刻启程,返回平昌城。
吕方并没有随他同行,而是留在苏怒部落。
将士们在前方作战,苏怒部落属于后方的核心,出不得半点闪失,必须得有人在这里留守。
另外,吕方也打算把周国的礼数,乃至语言、文字,在苏怒部落里好好做一番推广。
李余觉得吕方的想法很好,特意把楚仁、晏温、冯唐、冠英等人留下,辅佐吕方。
他自己带着金乌、陆驰、朱大等人,赶回平昌城。
在太守府,李余见到了送来甘蔗的蕃胡商人。
就人种而言,蕃胡人与枭阳人相差不大,都是皮肤黝黑,五官扁平,个子不高,身材干瘦。
只是在穿着打扮上,他们更接近周人。
也或许是这些蕃胡商人经常与周人做生意的关系,在生活习惯方面,也深受周人的影响。
这次,蕃胡人带来的甘蔗,足足有两大车。
李余走到马车上,向车上看了看。
金乌立刻跳到车上,拿起一根甘蔗,递到李余面前。
李余接过,定睛细看,没错!这正是甘蔗!
一名年近四十的蕃胡商人,搓着手,满脸堆笑地走到李余近前,欠身说道:“殿下,为了弄到这辆车的甘蔗,我们可是费劲了千辛万苦,几乎走遍了蕃胡每一寸土地,鞋子都不知磨坏了多少双,期间,更是不知有多少同伴累倒、累死……”
听着他的滔滔不绝,李余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。
他伸手入怀,掏出一张两百两银子的银票,向前一递,含笑问道:“这些够吗?”
蕃胡商人连忙接过银票,打开一看,眼睛顿是一亮。
不过很快他又面露难色地说道:“殿下,这……这点银子,就只够给累死之人的抚恤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