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从没有父母的孤儿到考古学界的精英,你知道我们都经历了什么吗?
由于我们出生的缘故,我们从小就受人排挤,受尽冷眼,我们就是想改变这一切,所以才拼了命的读书,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。”
我说道:“你们这不是成功了吗?”
“看似成功了,但本质上并没有改变,上大学的时候,我们成天因为那点学费殚精竭虑,后来留学的时候更是如此。
为了凑够学费以及生活上的开销,我们不得不一边读书一边打工,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喝塔奇拉吗?
因为当初在国外打工的时候我也和刚才那个小姑娘一样,是一个酒吧的服务员,我每天给那些顾客递送酒水,但却从来没尝过塔奇拉的味道。
那些外国佬喝醉了之后也会像我刚才那样发脾气,然后毫不留情的往我脸上扇巴掌。
我当时就在想,我拼了命的努力,无非是想要获得更好的生活,获得做人的尊严,可是我真的得到尊严了吗?
当然,那时候我还和老赵一样,对生活是充满希望的。
后来我们留学归来,成了学术上的精英,也获得了一定的成就,但那和我们所付出的比起来,简直无不足道。
我们的青春还没开始就结束了,我从一个卑微的年轻人熬成了一个糟老头子,一个表面上受人尊敬的教授。
再后来,本杰明老师出事了,我和老赵觉得老师对我们有恩,所以决定调查他的死因,为他讨回一个公道。
我为此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组织了一支科考队,前往沙漠深处。
我的科考队在沙漠里遇到了德古拉的人,之后除我之外的所有人都被杀了,我本来也该就这么死在沙漠里,但德古拉给了我一个选择的机会。
是继续坚持我的信仰,带着信仰而死,还是以另一种方式,有尊严的活下去。
我选择了后者,所以我成了德古拉的侍从。
但是老赵却依然在坚持着那个可笑的信仰。
在我看来,老赵比我还要可怜,他结了婚组建了家庭,可是最后呢?他得到他想要的生活了吗?
老婆在生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,他把唯一的女儿视作珍宝,到头来却是连那女儿是不是亲生的都不知道。
老赵的心里苦,所以他才那么喜欢喝酒,只有喝醉了,他才能忘掉那些苦,忘掉那些没有回报的努力与付出。
但是我不一样,我不想成天借酒消愁,我不想像他那样活得那么窝囊,所以我要改变。”
听他这么一说,我心里也有些五味杂陈。
“所以你就为了钱牺牲了这个和你同甘共苦的朋友?”
“古往今来,要做成大事必定要有人流血牺牲,毕竟无毒不丈夫嘛。
其实我这也不算是在害老赵,我只是在帮他提前结束痛苦的人生而已。”
我冷笑一声。
“把出卖朋友说的这么冠冕堂皇,你也真是够奇葩了。
听着,我对你的那些感悟一点兴趣也没有,最后再问你三个问题。
德古拉所做的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?
他在《扶桑文书》上看到了什么?
你跟着他真的纯粹只是为了钱吗?”
王哲伦摇了摇头。
“不好意思,这个我真的没办法回答你。”
“你不要逼我。”
“你就是杀了我也一样。”
“好呀。”
说着,我猛地一把将匕首从他的左肩刺了进去。
“我说了,你不要逼我,我对你没有什么耐性。”
本来我只是想要吓吓他,并没有打算真的要对他动手,但是我看着他此时这副样子,又想起了之前杜广惨死的样子,实在是压制不住心里的这把怒火了。
如我之前所说,王哲伦是一个软骨头,他把之前在沙漠里的遭遇归结为自己做了伟大的选择,但实际上他就是贪生怕死,被德古拉给吓怕了而已。
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,王哲伦感觉到我对他动了杀心,一时间也是吓得魂不附体。
我扭动匕首,刀刃刮过他的锁骨,王哲伦疼得直冒冷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