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遂之的话让许知岁心脏都被灼了一下,那瞬间暖暖烫烫的。
她喉咙微咽了咽,轻易就被他说服了。
是啊,现在所经历的一切,等过去之后再回头去看,都会变得很美好。
其实很多时候,不用过于追求完美,有时候不完美的经历,更值得回味。
许知岁咬咬唇,问,“那我们表演什么呀,要不就唱歌吧?”
她不知道沈遂之会不会跳舞,可唱歌肯定会。虽然她没听他唱过,不过他声音很好听,唱歌肯定也好听。
何况唱歌也最简单,在镜头前安安静静坐着就行,也不用担心会崩了他的霸总人设。
沈遂之闻言想了想,却说:“我不想唱歌。”
许知岁皱眉,“可是如果不唱歌的话,你难道想跳舞吗?”
沈遂之默了默,“要不这样,我来给你伴奏,你来唱。”
许知岁一怔,“伴奏?”
沈遂之点点头,“等等。”
他说着,松开她让她先站起身,他也起身去到休息室。
然后在许知岁疑惑的目光中,抱出了一个吉他。
许知岁愣了愣,上前,好奇的看着他手中的吉他。
吉他看起来是有点年限了,很旧,上面还有刮痕。
她有些讶异,“这是你的吗?”
沈遂之点点头,一手拿着吉他,一手牵她去沙发前坐下。
将吉他抱在怀里,微低着头,修长手指落在弦上,轻轻拨了两下。
然后才又抬眸,眼底带笑的看着她,“不如,我先给你唱个歌?”
许知岁皱眉,“你刚才不是说,不想唱歌吗?”
沈遂之无奈,“我是不想给别人唱歌。”
顿了顿,他看着她,“因为,我只想唱给岁岁听。”
许知岁心尖一颤,抿抿唇,“那好啊。”
沈遂之这才又低头,又拨了拨琴弦调了调音,找了找感觉。
许知岁大睁着眼好奇的看着他。
他抱着吉他的动作和调音的动作看起来的确是会的。
而从这个吉他的新旧程度来看,她怀疑是他没有回到沈家的时候,也就是他还在寄宿学校时买的。
吉他其实不是很特别的乐器,特别是很多男生,可能在读书时都会试着去学这个。
因为很多男生都会觉得弹吉他特别帅气,追女生的时候似乎也特别有用。
可沈遂之……
许知岁实在想不到,他竟然也会去学?
他为什么学的,因为喜欢?
许知岁抿紧唇,她真的越来越好奇,十几岁的他到底是什么模样了?
而他调了会儿音,找到了感觉之后才又抬眸看她,“很久没碰过了,有些生疏,要是弹得不好不许笑我。”
许知岁忙点头,“我才不会。”
沈遂之便又笑笑,这才重新低头,这次,他认真拨动了琴弦。
许知岁也认真听着,安安静静的看着他。
还没等他开口,她就听出来,他弹的是什么了。
许知岁慢吞吞眨了下眼,轻轻咬紧了唇。
然后,听他开口,声线清润低缓:
一闪一闪亮晶晶,
满天都是小星星。
挂在天空放光明,
好像许多小眼睛……
许知岁沉默了。
又听他反复唱了一遍。
他声音的确很好听,跟她想的一样,唱起歌来也特别好听。
可……这么简单的儿歌,难免让她怀疑他只会这一个。
跟那些学吉他耍帅的男生一样,临时学了点就跑去追女生了。
等他唱完两遍停下,眼看着他再次重复开口,“一闪一闪亮晶晶……”
许知岁抿唇,正想问他还会不会别的,却听音调一转,音乐变了。
她目光微动,又听他继续唱道:
“一闪一闪亮晶晶
留下岁月的痕迹
我的世界的中心
依然还是你
一年一年又一年
飞逝尽在一转眼
唯一永远不改变……
我依然爱你……”
许知岁彻底安静了,她怔怔的看着他。
他已经25岁,哪怕依然很年轻,可跟十几岁的少年相比,早已经少了青涩变得沉稳。
然而此刻,许知岁看着他。
他微低着头,眉眼柔和,唱着一首《依然爱你》,把很浪漫的歌唱得无比温柔。
而随着他一句句唱着,许知岁的眼前似乎浮现出了十几岁的少年模样。
少年的眉眼略显青涩凌厉,额前碎发微湿有些凌乱,大大的黑色卫衣帽子遮着了近半张脸,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,只能看见他低着头,僵硬又生硬的唱着歌,略带沙哑的声音,一字字的唱着:
“日子只能往前走
一个方向顺时钟
不知道还有多久
所以要让你懂
我依然爱你,就是唯一的退路……
到永远,一定会依然爱你……”
许知岁睫毛颤了颤,眼泪慢慢从眼角滑落下来。
她傻傻的看着眼前的少年,他还在倔强的,一遍遍重复着:
“我依然爱你,就是唯一的退路……
到永远,一定会依然爱你……”
他似乎想要用这样的方式证明什么,而她看着这样的他,不经意间就已经泪流满面。
她好想,好想抱抱眼前,孤单又倔强的少年。
直到吉他声忽然停下,沈遂之的手落在她眼角,轻声问,“怎么哭了?”
许知岁骤然回神。
她目光微颤,泪眼朦朦的抬眸。
眼前的沈遂之依然是25岁的模样,依然是她熟悉的模样。
他眼底温柔带着心疼,眉眼间也早已经没有年少时那青涩的,桀骜不驯的凌厉。
所以刚才,她是魔怔了吧?
她咬紧唇,轻轻摇头,“就是觉得,太好听了……”
沈遂之替她把眼泪擦掉,又低头亲亲她发红的眼角,无奈叹息,“再感动,也不用哭。”
许知岁喉咙动了动,忍不住抬手抱住他的脖子。
他微怔,她已经将脑袋埋在他颈边,闷闷的叫他,“沈遂之。”
她很少这样直呼他的名字,而此刻她的情绪听起来的确不太好。
他蹙眉,把手中的吉他放到一旁,然后将她抱到怀里,低声问她,“乖乖,到底怎么了?”
许知岁吸吸鼻子,轻声说:“没什么,只是想告诉你,我也好爱你……永远,永远都会爱你。”
爱你,也是我唯一的退路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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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8章 爱你,也是我唯一的退路